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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二、礼的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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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克己复礼,是礼制,是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和伦理秩序……

这种礼显然不适合现在这个人人平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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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貌出自内心,其根源是内在的,然而,如果礼貌的形式被取消,它的精神与实质亦随之消失。 ——约翰·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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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礼?礼就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自己的尊重。对人以礼相待就是要以自己最真最诚的心去对待我们所面对的每一个人,对人是否以礼相待不能看别人是如何对我们的,不管怎样始终坚持如一,无论如何都尊重别人,这一点真的很难做到,我们的情绪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因而我们的行动就会受到影响,但是我想,如果我们能做到这一点的话,我们对礼的本质应该能领悟的很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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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人类社会,礼就产生了,它是现实生活的缘饰化,用外之物以饰内情,它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礼物,就是行礼所用的宫室、衣服、器皿及其他物质的东西。二、礼仪。就是使用礼物的仪容动作。三、礼意。它是由礼物和礼仪所表达的实实在在、明明白白的内容、旨趣或目的。这就要求礼物和礼仪必须适当,在逐渐完善的礼曲实践中证明为无过不及、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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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礼仪对于我们来说,更多的时候能体现出一个人的教养和品位.真正懂礼仪讲礼仪的人,觉不会只在某一个或者 几个特定的 场合才注重礼仪规范,这是因为那些感性的,又有些程式话的细节,早已在他们的心灵的历练中深入骨髓,浸入血液了。
  所以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以最恰当的方式去待人接物。这个时候“礼”就成了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礼仪是人际关系中的一种艺术,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礼仪是人际关系中必须遵守的一种惯例,是一种习惯形式,即在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一种习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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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尚往来礼尚往来,是礼貌待人的一条重要准则。就是说,接受别人的好意,必须报以同样的礼敬。这样,人际交往才能平等友好地在一种良性循环中持续下去。因此,《礼记》说:“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对于受恩者来说,应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在古人眼中,没有比忘恩负义更伤仁德。孔子说:“以德报德,则民有所劝”;“以怨报德,则刑戮之民也 。可见,“以德报德”,有恩必报,是待人接物的基本道德修养。当然,往来之礼,也该适度。送礼的本意,在于表达敬意答射之意,所谓礼轻意重,并非越多越好。正如《庄子·山木》篇说所说:“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彼无故以合者,则无故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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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礼者,示人以曲也。己弯腰则人高,敬他人即为有礼。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要求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符合他们在家族内的身份和社会、政治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为规范,这就是礼。礼所以“序上下、正人道也,历代冠、婚、丧、祭、乡饮等礼,都是按照当事人的爵位、品级、有官、无官等身份而制定的,对于所用衣饰器物以及仪式都有繁琐的规定,不能僭用。在家族中,父子、夫妇、兄弟之礼各不相同。夜晚为父母安放枕席,早晨向父母问安,出门必面告,回来必面告,不住在室的西南角(尊者所居),不坐在席的中央,不走正中的道路,不立在门的中央,不蓄私财,是人子之礼。只有通过不同的礼,才能确定家族内和社会上各种人的身份和行为,使人人各尽其本分。“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便是此意。其实也就是传承至今的公共关系礼仪。】

[e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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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作为我们古老祖先的一种充分理性的实践形式和充分合理的行为规范,它曾经成为人们的生活习俗的一部分,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礼仪、礼节和礼貌。礼仪、礼节和礼貌是人类理性要求人们的全部合理的、正义的、正当的、合适的生活与行为经长期的实践而固定下来的具有普遍一致的社会性的生活与行为模式。孔子还提出“礼”的思想观念,其重点在于礼仪、制度、言行规范,这在表面上看起来属于外在形式的东西,实际上却是人的内心世界的表现。“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孔子在这里的意思是说:作为人,而不立“仁”德,那将如何对待礼仪制度呢?作为人,而又不去立“仁”德,那又将如何对待音乐仪式呢?还如《论语》所载:“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这里,帝子林放问到了“礼之本”,孔子赞叹称道“大哉问”,认为这个问题意义重大,还比拟具体的“礼制”,就一般的礼仪来说,与其奢侈浪费,则宁可勤俭节约;就特殊的丧礼来说,与其仪文周到,则宁可过于悲戚。孔子很是强调“礼”应“足征”,所以勉励要“克己复礼”,就是要求“复”可以“足征”的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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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治的基本特征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所谓"礼不下庶人"就是说,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照礼的规定相有各自不同的特权,这些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享有。

  所谓"刑不上大夫"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劳动人民的,而不是指向奴隶制贵族。

礼与刑在使用对象上虽有所不同,但这种区别是相对的。礼所规定的义务,庶人必须无条件的遵守;个别奴隶主贵族严重危害奴隶主阶级的整体利益时,也要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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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我想到孔子的一句名言,克己复礼!其实我觉得对于现在社会很多的问题,由小到大,不都是克制不了而引出的吗!象我看央视的社会与法频道在黄金周做的一个节目,探访各地的旅游环境,看到暴露出来各种问题,不都是在于不能约束一下自己,克制一下自己吗!再说大的方面,如果美国不天天挑事,恐怕世界就和平了!这也让我想到孔子这句话的真正意义,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是啊,这也是老夫子的感叹啊!一日克己复礼,那天下就太平了!有时候真能感觉到时空是相通的!谁都能推己及人,都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由个人由国家,都能从心里这样做,那世界就真离太平盛世不远了!      而我们当今的社会出现种种问题,也正是缺乏礼,而不能克制自己,所导致的!光想让人人为我了,而没有想到我为人人,光想到自己舒服了,而不考虑别人!这不都是不能克制自己所导致的吗!就象最近养狗问题,上升到一个社会的大问题,乃至社会禁狗,这难道是狗的问题吗!看看有些城市为了禁狗,而捕杀狗,真有点替狗可怜,狗也想不明白,难道主人的行为不端,要加在狗的身上吗!这不都是人所不能克制自己所造成的吗!可见克制自己在小事上都很难,更别提孔子所说的真正的克己复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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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礼入法

  儒家主张礼治,以差别性的行为规范即礼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同法家主张法治,以同一性的行为规范即法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原是对立的。在先秦百家争鸣的时代,儒、法两家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抨击对方的学说,互不相让。秦、汉法律都是法家拟订的。商鞅的秦法渊源于魏李悝的《法经》,萧何定汉律又承秦制,为法家一脉相承的正统,完全代表法家精神,为儒家所不能接受。汉武帝标榜儒术,法家逐渐失势,儒家抬头后,开始以儒家思想改变法律的面貌。汉儒在这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现在撰写法律章句来解释法律和以经义决狱两件事上。据《晋书·刑法志》,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断罪所当由用者合26272条,7732200余言。以经义决狱者有儿宽、董仲舒、应劭等人,将儒家经典作为判罪量刑的标准,说明儒家思想在司法上发挥了实际作用,意义重大。自魏以后,儒家参与制订法律,他们更有机会将体现儒家中心思想的礼糅杂在法律条文里,使法律发生了重大变化,影响深远。商鞅定异子之科,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与“父母在,不有私财”的礼背道而驰,为儒家人物贾谊等所深恶痛绝。魏时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周礼》有八议之说,魏始以八议入律。自魏、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直至隋、唐、宋、明,皆载于律,到了清代才不复引用。《礼记·王制》:“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儒家自来主张亲亲,重视尊卑、长幼、亲疏之别。晋律“竣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开后代依服制定罪之先河。北魏定犯罪留养祖父母、父母之条。为了体现刑不上大夫的精神,又有以官爵当刑的规定。留养之法为历代所遵行,官当亦为隋、唐、宋所沿用。《周礼》不孝为乡八刑之一。《孝经》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北齐列不孝为重罪十条之一,犯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隋采用,并置十恶条,自唐迄清皆沿用。北周完全模仿《周礼》,法律全盘礼化。但因《周礼》不合实情,不能适应当时环境,所以隋承袭北齐律,兼采魏、晋刑典,而不采用北周之制。翻阅因袭隋律而修订的唐律,更可完整地看出有关礼的内容。除八议、官当、十恶、不孝、留养、按服制定罪等条外,还有不少条文是来源于礼的。礼,子当孝事父母,于是子孙违犯教令、供养有缺成为专条,徒二年;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父母老疾无侍、委亲之官徒一年,并免所居官。礼,父母之丧三年,于是匿不举哀、释服从吉、冒哀求仕、居丧生子、嫁娶、兄弟别籍异财皆有罪。《大戴礼》有七出、三不去(见封建婚姻制度)之文,于是成为法定的离婚条件,应去应留皆以礼为根据。儒家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于是律许容隐,不要求子孙作证,更不许告祖父母、父母,告者绞。荀子云:“礼者养也”,《礼记》云:“礼节民心”。欲望的满足,物质的享受,都区别贵贱而有所制约,详细规定于礼书中。唐律于是规定营造舍宅、车服、器物及坟茔石兽之属于令有违者杖一百,并令改正。以上种种规定,都足以说明礼在法律上的重要性。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唐律一准乎礼。”以礼入法的过程亦即法的儒家化过程。始自魏、晋,历南北朝至隋、唐而集其大成。《宋刑统》沿用唐律,明、清律亦深受唐律影响,除官当外,上述有关礼的规定大体保留在法典中,只是处分有所不同而已。

  以礼入法,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一件大事,法律因此发生了重大的深远的变化,礼成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法律为礼教所支配的局面。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实质上即以法律制载的力量来维持礼,加强礼的合法性和强制性。礼认为对的,就是法认为合法的;礼所不容许的,也就是法所禁为、所制载的。诚如东汉廷尉陈宠疏中所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明丘濬《大学衍义补》云:“人心违于礼义,然后入于刑法”。礼与法的关系极为密切,这是中国封建法律的主要特征和基本精神。

  “礼”原是宗教祭祀仪式上的一种仪态,《说文解字》就说:“礼,履也,所以事福致福也。”可知,“礼”原来并没有等级制度的伦理道德方面意义,在阶级社会出现后,人类开始有等级之分,宗教祭祀也随之出现了身份的限制和区分,于是,作为宗教祭祀仪态的“礼”便开始具有了社会身份区分的内容。逐渐转化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一种身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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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在中国体现的更是炉火纯青,中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其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

     作为社会中的潜在的规章制度,能够有效的让我们维护好我们的生活环境,给我们一个健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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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礼要真诚,简易,克己,适度,和谐。觉得这几条很精辟,如果都能做到这几条,还愁礼做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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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礼不知该怎么说,是传统的周礼?还是当今的礼?有人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好,封建。所以礼要废,好,就这些人的说法,把爹爹当孙子看,把儿子当老子侍奉,下属动辄冲撞上司,上司在公司和下属一家亲,这样是我们想要的吗,这样脱离了礼,然而就能被我们所接受?无论是哪种礼,我们还是应该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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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对真诚待人抱怀疑或否定态度,理由是:我真诚待人,人若不真诚待我,那我岂不是很傻、很吃亏么?不能否认,生活中有这样的人:虚伪、狡诈、阴险,一肚子小心眼,玩弄他人的真诚,戏弄他人的善良,算计他人的毫无防备,蹂躏他人的真情实意,以怨报德、以恶报善。

我不期待自己做的如何如何的好,但是我争取所有接触我的人可以感受到我的真诚,因为我希望我能对人真诚相待,我能真诚的帮助别人,真诚的对待所有的人以后大家可以认可我。。。

也许这样做别人会说我傻,但我感到很幸福。我把我的快乐分享给所有接触我的人。我会用自己的微笑换取别人的微笑和赞声;我会用我的真诚换取别人对我的好感;我会用我的坦诚换取别人对我的信任……所以我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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