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在
中国古代用于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礼”的功能主要是确定亲疏、远近、贵贱、上下的等级,确立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的社会结构,整齐风俗,节制财物之用,理顺社会关系与秩序等等。
按春秋中期鲁国曹刿的说法,礼是整饬社会生活秩序,确立上下等级,规定官员职责, 节制财物之用,维护长幼之序的。按战国后期荀子的看法,社会的整合、在“礼”中包含了一定的人道精神、道德价值。“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荀子·大略》)荀子推崇“礼”为“道德之极”、“治辨之极” 。
就现代生活而言,在外在强制的法律与内在自觉的道德之间有很大的空间,即包含社会礼俗在内的成文与不成文的规范。这就是“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