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的印象中,义与利似乎是不相容的、有时甚至是对立的。因为常常会听到“舍生取义”、“大公无私”、“大义灭亲”······总是让人感觉到要取得义,就需要以牺牲利为代价。但实际上,这是一种片面的义利观。正义是对人的要求是不贪图不正当的利益,不侵犯他人或者集体的利益而一心为自己谋私利。实际上正义不反对人们在坚持正义的前提下追求个人合法利益的。但是在很多时候我们会以片面的义利观去压制别人对合法利益的追求。因此我们很有必要正确认识义与利的关系。义与利二者是相生的,正因为有利的存在,所以需要义来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一方面,人的立身之道是义;另一方面,生活需要的满足需要利。二者是紧密相连无法分割的。
现实生活中并不缺少见义勇为的勇士。但是,有时英雄们在做了义事之后却很“受伤”,流血又流泪。比如伸手扶起倒地老人,却反被指为撞人者的彭宇。这种事件的发生怎能不让人寒心,做了好事不仅没有得到最起码的应得的待遇,反而惹祸上身。这种事件的发生,会让人们对做好事望而却步。但这也说明,正义之风的形成,需要的不仅是我们个人修养的提高,从而涌现更多的义士,而且还需要我们每个社会成员对见义勇为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反应。在整个社会中形成良好的风气。因此,即使见义勇为者做好事并不是为求名、求利的,我们整个社会也应该对他们的行为予以肯定。他们做了好事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奖励,这种奖励也是他们应得的。不仅如此,对于见义勇为英雄进行奖励,也可以让人们知道,做好事不会吃亏,见义勇为不是自己一味做自我牺牲而没有回报,而是既利人又利己的。因此,做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