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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六、义利相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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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陈杰思的帖子

      虽说义利相依,但是这也有正反之说。如果是为国家的大利,为百姓谋福利,那么义可以稍稍舍弃一点,但还是不能违背大的利义准则;如果是个人私利,那么时刻把义放在心中,才能不迷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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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自然规律是让万物都得到好处而不伤害他们,圣人的行为准则是做什么事都不跟别人争。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是对世人的告诫,因为不争一直是老子做人的准则,其贯彻了老子的整个思想,而我们也不应为眼前的利益而争的头破血流,但这个不争是指不要刻意去争,因为当我们洒脱一切功名利禄时,反而会得到它,这就上升为一种境界,一种超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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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有着很强的“重义轻利”的义利观,《论语》中就记载了他“罕言利”的行为特点。孔子把重义轻利作为自己区分君子和小人的衡量标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但其实,孔子并不反对追求“利”,孔子提倡“义以生利”,也重视民富,明白物质利益对国民生计之重要性。总体来说,“孔子对于义和利的基本态度是‘罕言利’和‘重义轻利’,他处理两者的基本原则是‘见利思义’或‘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孟子继承了孔子有关“义利之辨”的思想,提出了自己的“去利怀义”的思想。史料记载孟子曾对梁惠王说过:“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可见,孟子认为“怀义”和“怀利”是两种对立的价值取向,作为统治者“何必曰利”?曰“仁义而已”即可。荀子的主要观点我们可以在其著作中领略到:“义与利者,人之所两友也。”。他的义利观依然遵循儒家统一的义利思想,他认为:“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孔、孟、荀三位大思想家的智慧成果为后世儒家经济伦理思想的发展到顶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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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孔子并不反对人们追求利益,但是其前提是要在符合礼义的基础上。那些不合乎义与仁的利益,于他就是浮云,没有任何意义。有了义的利,也是君子所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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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孔子并不反对人们追求利益,但是其前提是要在符合礼义的基础上。那些不合乎义与仁的利益,于他就是浮云,没有任何意义。有了义的利,也是君子所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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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这两个字很难进行区分划界的,也很难说为了义实现利,或为了利实现义。为了什么实现什么,前提是这个空格的选项是单向的。我认为,义可以分为很多种,但共通的地方就是他们都是好的一面,是单面的。而利可以归结为两类好的和坏的是双面的。这就导致义和利很难成为单向的互动。只能说义利很难纠缠的清楚,义是精神上的是属于心中的信仰,而利则偏向于物质层面。对于别人追求利不能一棍子打死,你不能否认别人追求利的权利,但是倘若触及到义的底线,这就违背做人的准则,如何在两者之间权衡,如何在黑白之间抉择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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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和利两者密不可分。不能抛开利单纯的谈论义,因为义恰恰是用来调整利益关系的。谋取公众利益,谋取自己的正当利益,正是“义”的要求。
明代李贽在《藏书》中写道:“夫欲正义,是利之也;若不谋利,不可正矣。吾道苟名,则吾之功毕矣;若不计功,道又何时而可明也。”意思就是说要有正义,就要有利于他人,如果不谋取利益,就谈不上什么正义。我的道理如果明白,那么,我的功劳就相应完成了。如果不计较功劳,道理又何时能明白呢。
所以我们应当正视义和利的关系,用正道来谋取利益,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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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看的出大家对利益争先恐后的向往。利益要靠什么来维护呢?是正义。正义维护的是整体利益。“民之有君,以治义也。义以生利,利以丰民。”人民有君王,是为了达到正义。正义可以产生利益,利益可以让人民富足。只要做到正义,它本来就可以产生利益,从矛盾辩证法来说,不去做违背正义的事,遵守正义本来就是产生利益的一种方式。正如《荀子》所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正义与利益,是人共同需要的。正与义,永远不可分割,他们相互排斥却又共同生长,立人之道日义,生人之用日利。千千万万的人们向我们说明了义与利不可分离,共同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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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通常所说的“见利忘义”似乎在说利义是两个完全极端的方面,二者不可兼容,一旦选择了“利”,那就在“义”的道路上渐行渐远了,而通常选择“礼”的人似乎都是心术不正的人。而身处在传统教育思想的人们总是被固有的观念束缚而局限了自己的思维。利义一定是极端的两个方面吗,选择了利的一定就是恶的一面吗,答案当然是不那么绝对的,利和义是可以相互依存的“义以生利,利以丰民”追求正当的利益而不违背义这是可以的。单纯的追求“义”那是人格的高尚,当然,既追求利,也不忽视义这也不否认,这只是正当得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可以说,比单纯的追求“义”而显得更加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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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利义之辩已经延继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利与义实质是对立的统一体,无法从根本分割对立,义可以生利,利也可生义,利可以克义,义也可克利,一如学说中的相生相克一样。
联想到近来我发生的毒奶事件,他们为自已的利,而损害别的生命健康,此举大不义,无疑是谋财害命,必将要受到正义审判,如此谋利,皮之不存,毛之焉附,还有什么利可言。所以,古言“君子生财,取之有道”,其实“义”字是中古代儒家思想的产物,同样作为中古代法家思想代表物的韩非子也对以义为价值导向,坚持法制治理家,以法制作为统一们思想的准绳。纵观西方思想史,我们很难找到一个“义”字。说到底,只要坚持守法谋利,就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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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之辨

鲁国有规定,凡是到国外旅行去,看到有鲁国人在外国被卖为奴隶的,可以花钱把他赎出来,回到鲁国后,到国库去报帐,国库照付。孔子有一个学生,在国外看到有鲁国人被卖为奴隶了,就把他赎出来。赎出来以后,他没到国库去报帐,别人都说这个人品格高尚。孔子知道后,大骂这个学生,说这个学生做错了。孔子说看问题不能这样看,他这个做法,实际上妨碍了更多的奴隶被赎出来。这个人回来后没有去报帐,将来别人看见做奴隶的鲁国人,本想赎他出来,去报帐的话,别人就要议论品格不如他。这样,这个人就可能装作没看见,不去赎人了。所以,这个做法就妨碍了更多的鲁国奴隶被人家赎买出来,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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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利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一方面义与利是矛盾的,有些事只能舍弃一方,只求义或利,当然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结果。另一方面,利和义是相互促进的,这类事是一种双赢。引人思考的还是利义矛盾的事,我们并不能肯定的说应该怎样做,一定要怎样做,那要看适宜的是怎样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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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义轻利。义以生利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有着很强的“重义轻利”的义利观,《论语》中就记载了他“罕言利”的行为特点。孔子把重义轻利作为自己区分君子和小人的衡量标准: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但其实,孔子并不反对追求“利”,孔子提倡“义以生利”,也重视民富,明白物质利益对国民生计之重要性。总体来说,“孔子对于义和利的基本态度是‘罕言利’和‘重义轻利’,他处理两者的基本原则是‘见利思义’或‘因民之所利而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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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离开“利”来抽象地谈论“义”,这句话说得一针见血。用西方的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去解释,人的需求可以分成很多层级,最基础的是生存和生理需要,最高级的是自我实现价值。那么,”利“的需求属于最基础的层级,而”义“则是自我超越的过程。我们绝不可能指望一个人压抑住作为人的基本需求,而去追求高级价值。现在社会上有两种我不认同的风气,一种当然是损人利己,为了自己的利益完全不顾别人。另一种是过度宣扬”义“,抛开了一切功利要求人们去实现义,宣传一些舍弃人的基本欲求、追求看似真理的东西的范本。这样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同样是对他人的不负责。这两种在我看来同样可恶,都是将人变成非人,都不符合作为人的要求。”人之生也,莫病于无以遂其生。欲遂其生,亦遂人之生,仁也。欲遂其生,至于戕人之生而不顾者,不仁也。“翻译过来是:人的一生,最大的问题是不能满足人的生活需要。要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也满足别人的生活需要,就是仁。只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甚至伤害他人的生命,对别人置之不顾,就是不仁。而我认为应当补充一个后半句,对自己的生活需要置之不顾,甚至伤害自己性命,就是不仁。
最后编辑董方伯 最后编辑于 2016-01-24 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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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问题通常是中西方哲学家都会谈论到的问题,很多人都会对义利问题存在着偏见,认为二者只能是对立的,只能舍利取义或舍义取利,这都是错误的看法,原因在于对利的理解太狭隘,利不仅包含着物质利益,还包含着精神利益,义则属于精神利益。所以,义利不仅不相互对立,反而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孟子·梁惠王上》上孟子对国君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这句话好像体现孟子只讲义而不讲利,事实上孟子是非常重视利的,认为利是义的基础。他在《孟子·滕文公上》说:“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我很赞同孟子的这句话,欲望是人的本质,无所谓善恶,追求正当的物质利益是可取的,那是人的本性,是人得以生存的基础,如果食不果腹,还有什么心情去谈论高尚的道德呢?但是孟子反对的是片面的额追求利益,认为如果只顾着逐利,最终只会见利忘义。这就谈到了我们常说的一个问题: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义利本是同源,若取之有道,二者是可以兼得的。高谈阔论的谈义而摒弃利益,或者只为蝇头小利不顾底线,都会遭人唾弃,只有明白义利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义利的结合。
孔子和孟子都认为“义然后取”,只有合理的利才可取,如果不属于自己,那就是万万不可拿的,这是我们面对利益时候得一个重要原则,在看到好处的时候,要先想一想这个好处合不合理,属不属于自己,如果不合理那就拒绝,合理就接受。
所以,义利是相互制约的,利是义的基础,义又是利的规范。可明白这二者的关系并不是那么容易,在当今社会中,见利忘义的人也是一大片,这样的人我们可以称之人金钱的奴隶或贫困的有钱人,因为他们的精神是空虚的。真正明白的人是会用义来创造更多的财富,来造福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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