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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六、义利相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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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义”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它们都是人们所需要的,没有利益的驱使,无论是“仁”还是“义”都只是一句空话;而没有“‘仁’,‘义’”约束的“利”又会让人丧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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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有名利之心,但决不能为名利所困惑,也决不能为名利所驱使,更不能见利忘义。

人应当时时注意,用高尚品德稳稳地驾驭自己的名利之心。 值得赞美的是,许多人能把个人之名利看作是身外之物,他们既不为得到名利而沾沾自喜,也不因失去名利而痛苦不堪。他们也珍惜名利,但从来不为个人争名争利。他们*奉献赢得名利,*诚信呵护名利,并能把个人名利之溪纳入国家名利之大海。因而,他们虽有名利之心,却无贪图名利之嫌。

人既要讲“利”,更要讲“义”;有韵律的人生,应当是“义”与“利”相统一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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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利是统一的。遵循正义来谋取利益,倡行正道来计较功绩。而一件事是否正义的评价标准之一也是其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撇开利益去谈正义是空谈,而只有在正义的基础上谋求利益,才是正道。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而抛弃正义,从而获得自我利益的满足,但这种满足一定不长久,因为它违背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有些人谈到利就认为是不符合义士之风的,应舍利求义,这只是夸夸其谈,无利何来义?要正确看待利与义的关系,才能真正体会“义”之所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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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体现了辩证法的思想。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问题。义与利,二者看似茅盾,但却惜惜相依。纯粹的义气基本上是很难存在的,其中很有可能夹杂着双方的利益关系。双方的合作当然少不了义气的支撑,但是,如果没有什么可以从中获得的利益,这个合作关系就会很容易破灭。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利益不是一个贬义词,它是人类求欲本能的一种体现,只要把握好度,它便是人类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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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与利益,是人共同需要的。人的一生,最大的问题是不能满足人的生活需要。

见利思义是中国传统道德处理群己关系的一条基本行为准则,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美德。

义利之争贯穿了中国古代思想史。主要有3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重义轻利,主要代表是孔孟的儒家学派。第二种观点,是重利轻义,主要代表是管仲、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学派。第三种观点,是义利并重,主要代表是墨家学派。墨子把爱私利、道德和利益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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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FONT>云南科技信息学院

系别:文史系

班级:10文秘

姓名:赵书瑶

学号:10311018

时间:2011314

电话:15208715864

卷二,义

六,义利相依

颜元说过,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为。遵循正义来谋取利益,倡行正道并且要建功立业。

心中有义,以义谋利,不仅可以产生利益,还可以赢得他人的信任,帮助自己奖励良好的信誉,对事业也会有一定的帮助。正义与利益,应是人们共同需要的,不能离了“利”来抽象的谈论“义,因为“义”正是用于调整利益关系的。谋取公众利益,谋取自己正当利益,也正是“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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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系别:文史系

专业:10文秘

学号:10311025

姓名:王丽

电话:18787001147

日期:2011-3-18

卷二、义

(六)义利相依

   义,"义者,宜也"(《中庸》),便是"适宜"的意思,后来则代指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尊循的最高原则和应当追求的最高道德;利,是指能满足人类生活需要的利益和功利.孔子提出了"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孔子继承了春秋中期晋国大夫丕郑、里克的观点,也认为"义以生利",所不同的是孔子强调行义要符合礼的规定,孔子说:"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左传》)认识到利益是使老百姓安定的重要因素,治国安民不能忽视利益的取得。就社会而言,孔子并不否认功利是其发展的重要基础。《论语·子路》里,孔子在进入卫国时,曾和冉有说过一段在""(人口兴旺)、""(生活富裕)、之后进行""(教育)。由此可见,孔子肯定了实际功利对于社会发展是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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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系别:文史系

班级:10文秘

姓名:冯小娟

学号:10311013

时间:2011320

电话:15198886131

卷二

一、义

                          义利相依

正义与利益,是人们共同需要的。即使尧、舜在世,也不能断除人民的欲望和利益,然而他们却能使人民的欲望和利益不会战胜自己的爱好正义之心。要有正义,就是有利于他人,如果不谋取利益就谈不上什么正义。

人的立身之道是正义,满足人的生活需要的是利益。离开正义,进入利益之中,人就不能立身,离开利益,进入危害之中,人就不能满足生活需要。人的一生,最大的问题是不能满足人的生活需要。要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也满足别人的生活需要,就是仁。只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甚至伤害他人的生命,对别人置之不顾,就是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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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系别:文史系

班级:10文秘

姓名:胡玲巧

学号:10311010

时间:2011320

电话;15287115716

卷二

一、义

                    义利相依

正义与利益,是人共同需要的。古人用利益给予人,但不以功劳自居,所以道义光明……既然没有功利,那么,道义就是无用的空话了。人的一生,最大的问题是不能满足人的生活需要。要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也满足别人的生活需要,就是仁。只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甚至伤害他人的生命,对别人置之不顾,就是不仁。

要有正义,就是有利于他人,如果不谋取利益,就谈不上什么正义。人的立身之道是正义,满足人的生活需要的是利益。离开正义,进入利益之中,人就不能立身;离开利益,进入危害之中,人就不能满足生活需要。

遵循正义来谋取利益,倡行正道并且要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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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与利益,是人们共同需要的。即使尧、舜在世,也不能断除人民的欲望和利益,然而他们却能使人民的欲望和利益不会战胜自己的爱好正义之心。要有正义,就是有利于他人,如果不谋取利益就谈不上什么正义。

人的立身之道是正义,满足人的生活需要的是利益。离开正义,进入利益之中,人就不能立身,离开利益,进入危害之中,人就不能满足生活需要。人的一生,最大的问题是不能满足人的生活需要。要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也满足别人的生活需要,就是仁。只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甚至伤害他人的生命,对别人置之不顾,就是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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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系别:文史类

班级:10级文秘

姓名:曾靖贻

学号:10311002

时间:2011年3月14日

电话:15198886334

卷二,义

六,义利相依

义,"义者,宜也"(《中庸》),便是"适宜"的意思,后来则代指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尊循的最高原则和应当追求的最高道德;利,是指能满足人类生活需要的利益和功利.孔子提出了"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孔子继承了春秋中期晋国大夫丕郑、里克的观点,也认为"义以生利",所不同的是孔子强调行义要符合礼的规定,孔子说:"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左传》)认识到利益是使老百姓安定的重要因素,治国安民不能忽视利益的取得。就社会而言,孔子并不否认功利是其发展的重要基础。《论语·子路》里,孔子在进入卫国时,曾和冉有说过一段在"庶"(人口兴旺)、"富"(生活富裕)、之后进行"教"(教育)。由此可见,孔子肯定了实际功利对于社会发展是不可缺少的。正义与利益,是人共同需要的。古人用利益给予人,但不以功劳自居,所以道义光明……既然没有功利,那么,道义就是无用的空话了。人的一生,最大的问题是不能满足人的生活需要。要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也满足别人的生活需要,就是仁。只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甚至伤害他人的生命,对别人置之不顾,就是不仁。

要有正义,就是有利于他人,如果不谋取利益,就谈不上什么正义。人的立身之道是正义,满足人的生活需要的是利益。离开正义,进入利益之中,人就不能立身;离开利益,进入危害之中,人就不能满足生活需要。

遵循正义来谋取利益,倡行正道并且要建功立业。

正义与利益,是人共同需要的。人的一生,最大的问题是不能满足人的生活需要。

见利思义是中国传统道德处理群己关系的一条基本行为准则,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美德。

义利之争贯穿了中国古代思想史。主要有3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重义轻利,主要代表是孔孟的儒家学派。第二种观点,是重利轻义,主要代表是管仲、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学派。第三种观点,是义利并重,主要代表是墨家学派。墨子把爱私利、道德和利益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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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FONT>云南科技信息学院

系别:文史

班级:10文秘

姓名:吴娅君

学号:10311007

时间:2011327

电话:18608762921

卷二  

六·义利相依

 “义”、“利”对每个人的生存发展,乃至对全人类的生存发展,都是缺一不可的,因而在根本上是统一的。

一方面,对“义”,需要从弘扬民族精神、凝聚时代精神的高度,坚定不移地追求、捍卫并谋求实现。不仅因为,在理论上,“义”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标志,是人的尊严、崇高与价值的标志,从而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而且因为,在历史上,中华民族以主持正义、不屈不挠著称于世,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灿烂文明,形成了光荣传统;更是因为,在现实中,高举“义”的旗帜,可以针对社会上急功近利、见利忘义的倾向及其恶果,进行科学的批判和有力的反拨;可以加强社会团结,保持社会稳定,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更好更快地实现民富国强。可见,今天高扬“义”的旗帜,是多么的迫切和重要。

另一方面,对“利”也需要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落实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高度,充分地肯定合理地追求利。因为,“利”是“义”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在这个前提和基础,“义”才有了有力的主体或者说有了承担者,有了丰富的内容,才能高扬起来,只有使人民和祖国的利益得到充分的实现,才能以活生生的事实,让人们亲身感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否则,就可能严重脱离老百姓的根本需要和接受能力,“义”就可能会落空,

在今天,不仅需要高扬“义”的旗帜,更需要从管理体制上、运行机制上,强化管理、监督和赏罚,兴利除弊;还需要从经济上、行政上、法律上,对正当的利益追求提供保护,对恶性膨胀的错误倾向严厉惩罚。这样全方位地入手,可以有效地既保护正当的利益追求,又打击种种违法乱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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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本来的认知里,义和利是无法共存的,仔细品读了这一章的内容,才有所领悟,原来“义利相依”。


  “夫欲正义,是利之也;若不谋利,不正可矣。吾道苟明,则吾之功毕矣;若不计功,道又何时而可明也。”([]李贽《藏书》卷三十二《德业儒臣后论》)是说要有正义,就是有利于他人,如果不谋取利益,就谈不上什么正义。我的道理如果明白,那么,我的功劳就相应完成了。如果不计较功劳,道理又何时可以明白!“立人之道曰义,生人之用曰利。出义入利,人道不立;出利入害,人用不生。”([]王夫之《尚书引义》卷二)是说人的立身之道是正义,满足人的生活需要的是利益。离开正义,进入利益之中,人就不能立身;离开利益,进入危害之中,人就不能满足生活需要。可见利益和义是无法分割的。不能离开来抽象地谈论,因为,正是用于调整利益关系的。谋取公众利益,谋取自己的正当利益,正是的要求。不能以“为他人谋利益”为前提的义,我觉得就是私利。人不可能也不能毫不顾忌自己的利益,只为他人谋利益,那也并不是所谓的“义”。

     正义和利益,是人共同需要的,是人们无法切断的。正视“义利相依”,才能更好的以义为前提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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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与正义仿佛是互不交融的两个矛盾体,要争取自身的利益就要丢失正义之感;要显示自身有正义之举就得放弃利益。但是实质上,利益与正义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缺一不可。对于一个人的生存来说,获取自己的利益是极其现实的,是生存的需要,也正是由于利益所需,才将不同的人联系在了一起。正义固然闪耀光辉,但是要求一个人做的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又谈何容易。利益与正义并不相悖,“君子爱财,但是要取之有道”,既然利益的欲望无法消除,就要有正义来为它保航,才是真正的“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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