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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八、以义制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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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欲望,同时还有理智,这就应该寻找一个平衡点,但这也只是暂时的,他们此消彼长。

如果在 欲望中迷失,那理智的成分就回很少,就如现在会出那么多见利忘义的家伙一样,金钱至上的时代,忘记了中国老祖宗的东西 ,注定没有好结果啊。现在就该提倡或者说找回 他们。在理智为上时,我们的社会就能有一点和平,我想他们也不 会就这样下去,所谓“饱则思淫欲”, 我们该提倡但不能禁止他们
是义利并重,主要代表是墨家学派。墨子把爱私利、道德和利益结合起来。他说:“兼相爱,交相利。”(《兼爱下》)在义和利的关系上,墨子强调二者的结合,或说义利并重。荀子阐述得最为深刻,他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承认人的物质利益,主张义利两有,二者都不能否定,但是,他主张“以义制利”,(《正论》)认为“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
后来却在那个物欲横流的大城市堕落了,走上了“职业二奶”的道路。她得到了丰厚的物质生活,却也葬送了一份真爱和自己的美好青春,到头来只是一场空,可悲可叹。虽然这其中有一些外部原因,但主要的是她不懂得控制自己的私欲,最初的一念之差,却让她随后越陷越深。欲望不可放纵,但也不可禁断。我觉得,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欲望,但是要学会靠自己的努力取得想要的东西,并从中得到满足,学会“以义制欲”,而不是靠别人,走“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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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欲则枉为人。连基本的饮食男女之需都没有,岂不是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怪物?人们对正当的欲望追求,是人类文明的表现。有欲望才有追求,有欲望才有动力。因为欲望,就会给自己定下目标,而追求就是为了促使目标得以实现所做的努力。当一个人产生了某种欲望,这种欲望就会影响他的思想,指导和支配他的一切行动。欲望是一种产生动力的神奇心理。欲望往往能够改变人生的轨迹,欲望一旦产生就会激发所有潜在的力量。欲望常常能够产生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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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与利的关系上,荀子提出“以义制利”,即以道德礼义节制人的利欲的基本准则。荀子“以义制利”的义利观,是其上面提到的“礼以养性”的道德价值观的一种体现。如前所述,荀子虽然肯定人有“好利”、“好声色”等自然情欲,但他同时又认为,人与动物的区别,是“人有气、有生、有知并且有义”。正是人“有义”,才能使人类“群居和一”,进行有序的社会生活。他指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胜其欲利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以义制利”的义利观,主张在以礼节欲的前提下“义利两有”,功利的获得以“一礼义”为条件,应当“先义而后利”。这样既克服了纵欲主义和极端功利主义的错误,又避免了禁欲主义和“寡欲”说的消极倾向。荀子“以义制利”的义利观,显然汲取了儒家“见利思义”说、墨家“贵义”、“尚利”说、法家的人性自然“趋利避害”说等各种学术观点中的合理成分,在先秦诸子的义利之辩中,具有批判的总结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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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欲之辩或义利之辩曾是春秋战国时期思想界论战的核心主题之一,杨朱的“拔一毛不以利天下”和墨子的“兼爱”思想即是,在孟子看来,这两者都是“利”,一者是绝对的利己主义,一者是绝对的利他主义,在孟子看来他们都是“过犹不及”,不得其要,所以立足于这样的思想背景,孟子挺身而出,力辟杨墨,他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论证即是为了要证明义的第一性,故而应该舍生取义。而舍生取义正是人与群兽的本质区别,孟子谓“人与禽兽者相去几希”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其实义利皆为人之所有,但有先后之序,轻重之别,否则必会导致整个人伦的混乱和塌陷,而社会国家也将由此而深陷苦难漩涡之中而难以自拔,所以孟子力辩义利。“予岂好辩乎?予不得已也”这正是孟子的心声。其实从整个儒家思想的发展脉络来看,他们并非是完全反对利,但他们强调合乎道义的利,于此之外的利皆为私利,应予以克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应该是他们的一种义利观。始终强调义的优先性,并将这一点提高到了人禽之辩的高度,足以体现儒家对义的高度重视。孟子当时提出“义”正是对“利”对症的药,突出强调了人不可以己私凌驾于众人之上,这同时也体现了孟子的民本思想“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因此只有辨清义利,明确人之为人的本质,才能在修身齐家治国的具体实践中把握本末,分清主次。以义制欲,即是时时强调以义为先导,利应是行义的必然结果,如此才能将欲纳入正确的行动轨道,否则必会导致欲望的泛滥而不可收拾,即要确立如朱熹所言的:“道心为主,人心每听命”的行动规则,防止由欲而贪,由贪而恶的结果。孟子思想的深刻性由此可观之。
“义利之辩”的深层根据则体现在了孟子的性善论,孟子基于对人性的深刻洞察而认识到人性本善,犹如水之就下,性善论即是在强调人的本质其实是如同天地一般,此即是道,性善论的深层指向即在说明人的本质即道体,故此善是超乎善恶之上而又行于善恶之中的。《易传》里:“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可谓是“性善”的最好注脚。此性此善是直接与道体为一的,故发动皆为道体的流行即谓之义。所以从道的高度,再大的利也都是小利,以义为先导是有其天道论依据的,而不是主观臆造的产物。在此基础上,孟子才会放出豪言:“当今之世,如欲平治天下,舍我其谁?”细观孟子此说,亦是卫道之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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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以义止欲,谈何容易?存天理,灭人欲,但是是不是也要对欲有一个标准的定义,贪图享受是欲,但是为了以后的享受不也是有大批人在努力工作吗?要求美味是欲,但是不也正是由于国人对于美味的追求而使了川鲁粤淮扬驰名海外?追逐财富是欲,但是,扪心自问,谁人不是在追逐财富的路上?义固然当守,但是不可仅听古人所言,欲可减,不可灭。欲当少,不可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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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观 ,看起来是一个十分古老的论题 ;但如果把它理解为人们对于道德规范与物质利益或道德与经济之间的关系的认识 ,及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的主张 ,那么 ,它实际上是一个自人类文明产生以来至今都十分重要的、与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孔子最早提出义和利的关系问题,孔子义利观的基本特征是“义先利后,义利统一”。以此着手,寻绎人类社会义利观发展的历史进程,并对构建当今现代崭新的义利观,开展道德和思想文化建设提出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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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人们其中的一些人是清醒的,是明白其中利益得失的,但是,当贪污腐败成了一种习惯,成为官员的必修课之后,只有鲜少人可以拒绝这样的诱惑。那部分清醒的人们,个个都存在侥幸心理,他们是众多贪污践行者中的一员,按比例概率来计算,他们是安全的;按权势人脉的保护范围来估计,他们更是安全的。
最后编辑莫知之 最后编辑于 2015-06-24 17: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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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们都明白人之欲如抱薪救火,没有节制就不会停止。若一味的放纵内心的欲望,最终可能什么都无法得到,反而可能因为自身欲望的反噬而自毁其身。曾经有人被要求用一天的时间在一片硕果累累的麦田里摘下一粒最肥硕的麦粒。结果大家都知道结局,他空手而归,因为他一直放弃自己面前最好的麦粒,以为前面的麦粒一定比自己之前摘的大,那是他的不满足造成了最终的失败。他内心的欲望毁了他自己。如今又有多少人明知此道理却依然勇往直前,想要成为无数求利者中的幸运儿呢?也许他们其中的一些人是清醒的,是明白其中利益得失的,但是,当贪污腐败成了一种习惯,成为官员的必修课之后,只有鲜少人可以拒绝这样的诱惑。那部分清醒的人们,个个都存在侥幸心理,他们是众多贪污践行者中的一员,按比例概率来计算,他们是安全的;按权势人脉的保护范围来估计,他们更是安全的。但真正被抓出来严惩之时,这便不是个人的私事,这是类似株连九族大事,其后果极其严重,有些甚至无人可以阻止。这并不是靠侥幸就可以避免的。因此,我们要用礼义来克制自身的欲望,不让欲望毁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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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意思是天理和人欲是不可共存的,人应该遵从天理,遵循世间的规章制度准则,而不应该有自己的诉求,哲学上也提出,要求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主张人的作为和思想。其实,天理和人欲这二者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冲突可言,两者是可以并存的,作为人,唯有好好利用这两者,才可以更好的实现自己的价值。存人欲,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在天理,准则法度的范围内进行的,若一味地发挥主观能动性,超越了法度,那么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如若能在遵循法度的范围内,发挥主观能动性,则会事倍功半。也有人会认为,在法则范围内发挥主观,实际上也是一种灭人欲的体现,其实并不尽然。人欲并不是指原生态的永无止境的欲求,而是为了实现自己,而激发起来的斗争。这并不冲突。二者的有机结合,将会通向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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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渴望的东西,都想去争取,向上攀爬,为什么会有竞争,因为有欲望的存在。欲望无穷无尽,为什么要抑制欲望?圣贤们说了:“若去其度制,使人人从其欲,快其意,以逐无穷,是大乱人伦,而靡斯财用也,失文采所逐生之意矣。上下之伦不别,其势不能相治,故苦乱也;嗜欲之物无限,其势不能相足,故苦贫也。今欲以乱为治,以贫为富,非反之制度不可。”圣贤们的这一番话让我们感悟颇深,欲不可纵,亦不可禁者也。欲望不能消除,只能去抑制,用我们心中的义,用正义,现代社会要达到正义的目的,就必须具有平等精神、自由精神、民主精神、法治精神、人权意识、公民意识。正义必然是凌驾于个人私益之上的大的利益,把大的利益放在个人私益之前,欲望膨胀时用正义去抑制自己,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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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子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很简单的一句话但却真实的反映出了一个人的内心世界。能吃饱就可以,这就是天理,如果心中所想的不仅仅是吃饱还要求色香味俱全,这就是人们的欲望。
俗话说“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无欲则刚,没有欲望的人是刚强的伟大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欲望的人,可以说是没有,欲望是人的本性,是与生俱来的。佛教之人就没有欲望吗?错!佛的欲望很大很大,它是想让全世界的人们脱离苦难,它是从人们的利益出发的,所以说这种欲望是合理的,是对大家都有好处的。并不是说欲望是不好的,在一定的情况下欲望可以成为一个人前进的催动力,人们可以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追求而拼命奋斗,争取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可是欲望超出了一定的界限就会危及自身,危及他人,甚至危及社会。
   当今社会中我们面临着太多的诱惑,金钱的诱惑,权利的诱惑,美色的诱惑,这些诱惑时时刻刻围绕在我们周围,这些诱惑慢慢的就会生成我们的一种要去追求这种生活的欲望。那么在这样物欲洪流的时代,怎样才能正确的把握自己呢?这就需要一个可以去衡量我们行为道德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义。追寻自己想要的这并没有什么错,可是我们要想一下这是否符合我们的道德行为准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的认识自己,坚守自己心中的那一份真,才能抵达人生的最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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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利,都是人想要的。有时可以并存,但当它们不能共存时,只看这人对这两者更在乎哪个以及这个社会对义与利的褒贬程度了。正如武侠小说里所描写的那样,行走江湖,无论怎样都不能放弃心中的道义与良知,因果循环,俗话说,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当然,我们不是为了畏惧因果而去做,而是心中不变的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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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欲是满足基本需求以后更多的要求,朱子举例说“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对于美味的要求可能是无限制的,因为它本身就没有限制,可知,人们对人欲的要求也可能是无限制的,无限制之后就泛滥成祸了。“欲不可纵,亦不可禁者也。不可禁而强禁之,则人不从;遂不禁,任其纵,则风俗日溃”(《弘道书》卷上《统典论》)费密所说的欲是包含了基本需要和额外要求的,欲不可纵,亦不能禁,禁之人不从,这里,禁之,人的生命不能继续,纵之社会风俗败坏。好比黄河之水,川流不息已成必然,堵之,鲧已经为它付出代价;只有如鲧之子禹疏之,限制黄河水所流路径,限制它。“义”正体现了对欲的限制,“古者书仪但为义,今时所谓义为谊”,“谊者,人所宜也”“仪者,度也。”(《说文解字注》)义者,宜也,度也。欲必须讲求一个度,也就是限制、节度。当今的社会,人欲横流,人们更应当节制欲望,基本的需求被满足之后,就不要让物欲充斥人生,人生的空间很小,它承载了那么多的物欲,它会没有太多空间来承载真正的价值和快乐了,请小心呵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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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生活当中,还是有不少人受利益所驱,不择手段,来满足私欲,被自己的欲望所控制最终的结果就是走向毁灭。近年来时常看到某某官员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原因被撤职,这必须引起我们的思考,义与利,利与欲我们该如何看待?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有欲望,正当的欲望可以促使人奋发向上、积极进取,但是在利益面前,人有时会控制不住自己欲望的膨胀,而深陷其中,做出违背道义的事。因此,我们应当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但是人不是完美的,没有人能禁止自己有欲望,但是要能够把欲望控制好,不能随着自己的升迁而使欲望过分膨胀,超过了道德的底线,做出违背道德的事。著名的道德哲学家曼德维尔甚至认为,通过政府和智者“巧妙的管理”,个人的恶德也可以成为公众利益,个人对于名誉、权利,利益的欲望甚至可以推动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进步。采用这种方式,个人欲望看起来便不那么可怕了,合理利用个人欲望追求利益,便可将它的含义纳入“公认的习惯”之中,最后变成自我满足的活动的一种有用的委婉说法。合理的运用欲望和利益固然会取得良好的结果,但是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万劫不复,所以我们要时刻警惕,心中存一份正义,警醒自己,不需要像朱熹所说的那样“存天理,灭人欲”,但至少我们要“制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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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因欲望而存活,不可无欲,欲望有大有小,控制得当会使人进步,放纵不管只会让人挣扎。饮食的欲望,不失为品味的一种体现,暴饮暴食恐怕才应该是欲望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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