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那句著名的“存天理,灭人欲”千百年来被人们批判为是道学家的虚伪之言,然而朱熹的本意并不是主张完全压制自己的欲望,杜绝感性生活,这里灭的“人欲”指的是人过分的贪欲。《续近思录》里记载:“朱子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民以食为天,吃饭是我们正常且必须的活动,所以朱子说这是“天理”,但是在饮食之外还要求食物味道鲜美,就是超出天理范围的“人欲”了。
不可否认人性中有向善的一面,但同时也有动物性的一面,也就是兽性,为了抑制兽性,朱子主张用天理来克制自己的欲望,这跟孔子的“克己复礼”有相似之处,两者都是希冀通过一定的伦理规范来克制人们不正当或者过分的欲望,以此达到提升自己和社会和谐的目标。所以朱熹的这句“存天理,灭人欲”更像是提倡人们“节欲”,保留正当的合理的欲望,节制不正当、不适宜的欲望。
人皆有欲望,没有欲望人们就不会有进步的动力,社会也就不能进步,历史也不会前行。正确对待欲望的态度是不放纵也不断绝,清朝学者费密在《弘道书》中一语中的地道破了欲望的本质:“欲不可纵,亦不可禁者也。不可禁而强禁之,则人不从;遂不禁,任其纵,则风俗日溃。”我们既不能放纵欲望,也不能禁断欲望。若是强行禁断欲望,人们就会不听从;若是一味放纵欲望,社会风俗就将败坏。儒家非常推崇“中庸”,这一原则在很多方面都适用,所谓中庸,就是“执其两端而取其中”,对待欲望时也是如此,以心中的道德原则规范自己的欲望,以此来达到平正中和不违天理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