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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一、赡养父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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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代封建王朝更是以孝治天下,甚至以“孝廉”作为提拔官员的标准,孝在中国伦理学研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古籍《说文解字》解之曰:“善事父母”,古字形像一个孩子搀扶老人,包括对父母的奉养、尊敬、服从等方面,它也逐渐从个人美好品德演变为旧社会推崇的“孝道”,但又不仅指对父母的孝敬,还引申为对尊亲敬亲等善德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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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不仅是儒家推崇的人伦道德,更是中原王朝驭下治民的政治道德,所谓“以孝治天下”,古代最初以“举孝廉”选拔官员,纵使后期执行过程出现偏差,但“孝”在中国古代扮演的角色难以忽视。
《孝经》所记,为孔子之言。如,《孝经 注疏序》曰:“孝经者,百行之宗,五教之要,自昔孔子述作,垂范将来,奥旨微言已备。”“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孝经》有“三才章”,从天经、地义、人行角度,讲道:“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
孝的基本含义有二,一是爱,源于人们的血缘亲情,带有先天性,就此而言,无需更多理由,生养之身,自然回报以爱。事母以爱,则更显生身之命的回报。二是敬,始于血缘亲情,也带有先天性,但更具后天性。由家至国,事君如事父。以敬事君,自是忠诚。所谓君父,便是如此。
   在今天,孝顺成为对人综合考察的一个重要标准,与古代事君敬长的要求不同,今天的孝更多体现在对于父母的赡养上,“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功利导向的工作指向使得人们四处奔波、百事缠身而无暇陪伴亲长,往往将压力释放在最亲近的人身上,因为他们在亲缘关系中始终处于利他地位,与其在失去后再追悔莫及不如从当下开始将父母亲人放在第一位,相比较亘古存在的名利追求,亲友们才处于日日远离的处境,感情中奉献处于单向的状况,但除却亲缘纽带外,又有几人可以无偿利于个人,乌鸦反哺,别让等待成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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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孔子儒家思想的深邃体系中,赡养父母被视为孝道的基石,是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孔子曾言:“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句话虽未直接提及赡养,却蕴含了子女应陪伴父母、照顾其生活起居的深意。
孔子儒家思想强调,赡养父母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供养,确保他们衣食无忧、生活安定,更重要的是心灵上的关怀与慰藉。子女应以恭敬之心,细心照料父母的日常起居,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让父母在晚年能够享受到家庭的温暖与幸福。
在孔子看来,赡养父母不仅是个人品德的体现,更是社会伦理的要求。一个能够尽心尽力赡养父母的人,才能被视为有德之人,受到社会的尊重与赞誉。同时,赡养父母也是传承家族血脉、延续家族文化的重要方式,它让子女在照顾父母的过程中,深刻理解家族的责任与使命,从而更加珍惜与传承家族的优良传统。
因此,无论生活多么忙碌,无论工作多么繁重,都不应忘记对父母的关爱与照顾。我们应以实际行动践行孝道,让父母感受到来自子女的温暖与关怀,让这份赡养之情成为连接家庭与社会的坚固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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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在儒家传统道德伦理中居于重要地位,是一个人处理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此处对孝的规定,体现了中国古代对子女赡养父母的基本要求。作为子女,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懒惰推卸责任,也不得因其他理由而疏忽对父母的照顾。现代社会由于人们生活环境的改变,赡养老人的方式也发生了许多变化。相较于古代,现代赡养老人的途径和手段变得更加多样。虽然传统文化中对于孝顺的界定与现代标准有所差异,但本质上它们都体现了孝老爱亲这一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对于在全社会弘扬良好的价值观、塑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具有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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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是“孝”的起点,也是“孝”的底线。孟子列“世俗所谓不孝者五”,首条便是“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衣食不足,则慈颜难展;生养无依,则孝道空谈。故而赡养不仅是人子之责,更是人性之基。然而,赡养又绝非简单的“供给”,它既关乎物质,又牵系精神;既须量力,尤贵尽心。
《礼记·檀弓》记子路之叹:“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孔子答以“啜菽饮水,尽其欢”,明示养之厚薄,当视财力而定。力可丰而不丰,是吝;力不逮而强饰,是伪。今之子女,或高薪而吝于甘旨,或薄薪而勉强奢华,皆失其平。赡养之道,先须“称其财”:量入为出,使父母日有三餐之安,夜有一榻之稳;寒有衣,暑有扇,疾有药。财薄而情真,亦可尽其欢;财丰而情疏,反同路人。要在“随分而足”,不在于铺陈。
孔子又言:“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敬者,色养也。能养口体而不能养志,父母虽饱,终觉凄凉。曾子以“敬为难”,盖敬必形于色,色悦则亲安。今之空巢老人,不缺米面,而缺膝下之欢;不缺医药,而缺耳畔之问。故子女当晨昏定省,电话常通,逢节必返,遇事必商。使父母之喜,不因物丰而增,不因岁晚而减;其忧,不因子远而深,不因事小而轻。此谓精神赡养,尤重于物质。
赡养之责,不止于生,亦当及于终。《孝经》云:“孝子之有深爱也,必有愉色;有愉色也,必有婉容。”愉色婉容,生之养也;丧尽其哀,祭尽其严,死之养也。今人或以繁缛为孝,厚葬而薄养;或以简率为托,生不尽力,死乃铺张。孔子答子路“还葬而无椁”,示礼以“相称”为度:生时菽水可尽欢,死后衣衾足以敛形,不必以奢华补悔。要在“生尽其欢,死尽其哀”,一循真情。
父母既没,赡养似终,而孝道尤长。《大戴礼记》曰:“慎行其身,不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盖人之一生,言行皆父母之续;若立身一亏,则九泉蒙垢。故子女无论穷达,皆须守法度,敦品行,以清白慰先灵。此终身之赡养,虽无形之奉,而胜于鼎养。
今日社会流动,远游为常。赡养须借制度:国家养老保险,社区助老服务,子女定期探视,三管齐下,使老有所依。然制度之外,仍需情感补位:视频问安,代订医护,陪同体检,皆不失为现代之“温凊”。法以保其基本,情以慰其精神,二者缺一不可。
赡养父母,在“养”更在“敬”,在“物”尤在“心”。财薄者能以菽水承欢,财丰者勿以金帛代情;近居者晨昏定省,远游者音问常通。始于温饱,终于立身,使父母一生无惧无憾,含笑九泉,斯为至养。愿人子共念斯言,以寸草之心,报春晖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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