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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孝与不孝主要是看自己对待父母的态度上,并不是有钱的人就一定孝,如果一个人有钱,却没有孝顺父母的心,那也是没用的。其实只要尽力就行了,因为父母需要的不是很高的物质生活,他们要求的是丰富的精神生活,所以只要是发自内心的孝顺父母,他们就会很满足的。
《礼记·祭义》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现在每次想到这句话,心里都感到羞愧,我想我已经可归为不孝了。因为自己的懒惰和任性,我亲手把自己的大学变成了一个牢笼,觉得身处其中对自己对父母都是心理上的煎熬。考上这个大学,父母并不是很满意,而自己却为可以逃离高中生活而庆幸。但是来到大学后,自己又没有珍惜,尤其是当发现自己并不喜欢这个专业以后,更是以此为由破罐破摔,还自私地和父母提出退学的要求,给父母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上的伤害,甚至时常寝食难安。造成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面对困境的软弱,只想逃避,害怕承担,但是人是必须对自己的选择负责的,尤其是错误的选择!“尊亲”,“弗辱”我想我都未能做到,现在只希望我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暂且先做到“能养”,以减轻自己的愧疚。
提到赡养父母,我不由自主的想到这句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句话出自汉·韩婴《韩诗外传》原文是:皋鱼曰:吾失之三矣:少而学,游诸侯,以后吾亲,失之一也;高尚吾志,间吾事君,失之二也;与友厚而小绝之,失之三矣。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吾请从此辞矣。意思是叹息是皋鱼在父母死后有感而发的。皋鱼周游列国去寻师访友,故此很少留在家里侍奉父母。岂料父母相继去世,皋鱼惊觉从此不能再尽孝道,深悔父母在世时未能好好侍床,现在已追悔莫及了!皋鱼以“树欲静而风不止”,来比喻他痛失双亲的无奈。树大不喜随风摆动太多,否则便枝歪叶落;无奈劲风始终不肯停息,而树木便不断被吹得摇头摆脑。风不止,是树的无奈;而亲不在则是孝子的无奈!因为这缘故,后人便以“风树之悲”来借喻丧亲之痛。 我深受这句话的影响,很深,很深。个人认为自己是个懂得孝敬父母,绝对会赡养父母的人,所以也想告诉每一个和我一样的孩子,好好的对待你们的父母,不要拒绝义务和责任而不赡养父母,他们是你最最亲的人啊!更不要上演“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现在独生子女很多,父母把我们看做生命和爱的延续,我们怎能辜负他们。换位想下有天我们也会成为父母,假如你的孩子和你一样,你会怎样,也许你会找很多借口理由说你要丁克或者不婚,那是你的选择,但是人的选择也是会改变的,即便你做到了,那也是极个别,你生长中国这样的一个被传统文化熏陶了几千年的历史大国,你保证了你自己的“选择”,你是改变不了整个社会的主流人们所向的,所以不管我们愿不愿意,赡养父母是义不容辞的。
子女赡养父母,是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诗经》中有很多篇章一再强调子女应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古时候,有的时期甚至超出了道德范围而以法律的形式加以保证,规定不孝在法律上要受到处罚。在“孝亲”观念淡薄的今天,我们作为子女的应该秉承良知,感恩父母的养育和呵护,尽心的赡养他们。
孝是最具中国特色的传统观念。中华孝道有以下八条行为准则:赡养父母长辈,敬爱父母长辈,继承父母之志,祭祀祖先,承袭祖先之德,事亲以礼,不自取其辱,不轻身毁己,以免危及父母,从义不从父,从道不从亲。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是:对长辈的无条件服从,对晚辈的权利与人格的不尊重,尊卑观念严重,男尊女卑现象突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根据仁,义,智,毅的原则进行纠正。倡导孝的精神,可以养成中华民族践行孝道的民族品格。
在中国的社会里,父母对子女的养育,是无法用艰辛这样的词汇来形容的,可以说,中国的父母,就像一只春蚕,吧最后的一点的积累,都留给了自己的子女,而近些年,这种情况,虽然有所好转,但是,子女对父母在生活上的依赖,也是一如既往的。
赡养义务并不只是给付赡养费的问题,还包括对父母生活上的照料、对父母精神上的关爱。就父母而言,精神上的安慰、关心更能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俗话说,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父母生养了子女,也许就是这种血缘的不可选择性,使子女在父母年老时给予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成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对此,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法律条文中都有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赡养老人,不应视做是家庭以外的负担,不应是温饱盈余之后的“善行”,而应成为日常生活中朴素而温情的一部分。请你,为了自己的将来,做好子女的表率,赡养老人,善待父母,你迈出了一小步,社会文明就前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