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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是义务,也是美德。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凡是成年子女都应该赡养父母,不论其婚姻状况如何,都应该履行赡养的义务。敬老尊老是晚辈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自觉自愿地履行赡养义务,处理好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
话虽如此,可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人不管自己的父母,认为父母是负担。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兄弟五人都认为父母不该自己来赡养,谁都不愿意管,原因是父母都没有给自己多少财产。最后都每人赡养他们的父母,两个老人只好去乞讨,能吃一点就吃一点,没有就什么都不吃,老人去世的时候五个儿子都不在身边,最后是村里的人一起把老人安葬了。这五个儿子都没有进到赡养父母的义务,有法律的规定又有什么用呢,所以说赡养父母是要靠自己,靠自己的美德。
现在有一种更加普遍的现象: 父母并不缺乏养老的钱,他们自己有退休金,或者有子女每月提供的养老金,可是却缺乏子女的关心。只有物质的赡养远远不够得,还必须对父母保持尊敬,如果对父母不尊敬,那么赡养父母就与饲养家畜没有什么分别。
”乌鸟私情愿乞终养“,表写鸟的孝意,实则是人世间万事万物对孝最基本的表达。
俗话说,“世上最无私的是父母”,他们为了子女放弃一切,奉献自己仅有的唯一。
那我们做为子女的是不是也该给他们一点最起码的回报——让他们年老体摔时有个
晰身的彼岸呢?他们不在乎那地方是否舒适,满意,他们只在乎和他们一同呆在那的
是不是自己为其牵挂,为其辛劳一辈字的人而已,难道,在新世纪,新时期的我们连这也做不到了吗?
如真做不到,那真不知我们的子女在更新的环境下对我们会是怎样了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成年后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我们进孝的最好方法,进入现代社会,我国社会结构正在转型过程中,社会老龄化现象对孝道研究提出了新课题。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大量独生子女。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新型家庭一对夫妇要照顾两对父母,传统观念规定的某些孝道行为规范,今天有孝心的子女难以照办。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无论父母或者子女,家庭仍然起着安全港湾的作用。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不知道这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父母从我们出生就陪伴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是这世界上唯一不会想着在你成功时和你同台分享聚光灯的人,也不会是你失败时躲避你的人,他们是一直在你身边的那个影子。所以我们常回家看看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1 19:43:52编辑过]
富母对儿女的生育、养育、教育之恩比天高、比地厚。“百善孝为先”、“ 父母者,人之本也”的说法毫不为过。孝敬父母、尊重长辈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恪守的传统美德之一,但是这一美德如今却被一些年轻人漠视。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两大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之一,另一个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是忠。几千年来,人们把忠孝视为天性,甚至作为区别人与禽兽的标志。忠孝是圣人提出来的,却不是圣人想出来的。它是我国古代长期社会实践的历史产物。
关于孝的书籍有很多,可见古人看待孝十分重要,例如有“百孝经”、“二十四孝”。
如今,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并且这种义务几乎是无条件的。无论父母是否履行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只有在有遗弃或虐待子女的犯罪时,才不能享受赡养的权利。这与我国既尊老又爱幼的家庭美德不相符合,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不符合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的相互性原则,应该借鉴国外的做法,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在父母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抚养义务时,成年子女有权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中国人重家庭,一直以来家都是中国社会最重要、最密不可分的一种社会单位。父母、子女正是家中最重要的两种社会角色。人们常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无私的爱,所以他们会以最丰沛的爱与最大的精力来抚养自己的子女,父母永远都是子女最坚强的后盾最温暖的港湾;而子女对父母却往往并不是如此,在父母面前子女总是自私的他们往往在计算着自己的得失,总是在抱怨着父母的难缠,甚至连赡养父母都觉得是一种麻烦是一种很烦恼的义务。
但是,每个人都会是别人的子女也终有一天会成为另一些人的父母。人在做天在看,你的孩子更再看,父母是孩子一生的老师,当你那样对待你的父母时你要想到你的孩子正在学习着自己将来对待父母的方法。你现在正以丰沛而无私的爱抚养着的孩子可能会像你一样对待自己的父母,你父母现在的状态正是几十年后你的状态,想到这你是否会觉得害怕是否会觉得寒心呢?
乌鸦都知道反哺,更何况是身为高级动物的人类呢?好好的赡养父母是在为我们欠父母的还债,也是为我们的将来积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12 10:36:41编辑过]
《学而》中关于孝的记载很多,譬如说“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也与”,《孝经》中也有“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的记载,之所以儒家将孝作为为人之本,这涉及到在孔子年代儒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问题。每一个时代的儒学其存在都有合理性的依据,如孟子时代的“性本善”,荀子时代的“性本恶”,而孔子时代复学存在的合理性在于孔子将儒学的存在定义为以亲子关系为核心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今,性本善与性本恶是一个仍旧没有解决的古老命题,后人对这个命题各自发挥形成了不同的学派,现如今我们完全可以将这个命题抛却,重新回到孔子时代的以亲子关系为核心来处理关于孝这个问题,即父母多年养育的接受与赡养。《礼记》中记载,“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在先秦时代,能养即我们所谓的赡养是孝的最下等,但是遍观当今社会,有人甚至连最下等都做不到,这不是道德沦丧又是什么呢?孟子《离娄》中则又记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这句话,第一,在当时人口稀少的情况下,为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有后是必要的。第二,孟子这一思想使人们歪曲了对爱情和婚姻的理解,使人们将婚姻定义为传宗接代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