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谈论“忠孝一体”,首先对“忠”和“孝”的涵义要有准确的把握。
“忠”,是忠良、忠诚的意思,孔子并没有在《论语》中对“忠”进行单独的阐释,但它却是孔子思想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曾子在对孔子“吾道一以贯之”进行解释时提出:“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者,心无二心,意无二意之谓”“尽心谓之忠”。“尽心”是从自己的心发出而推及他人,根据自己的内心体验来推测他人的感受。尽力为人某事,忠于职守。“孝”则主要是指对于父母的孝敬与顺从,对于父母的奉养。
我国古代社会将家与国同构,呈现出一种“家天下”模式特点。家庭与国家有着共同的特性。君主就像全国子民的“父亲”,拥有绝对的权威与权力。因而“事君为忠,事亲为孝,忠孝两全”成为当时社会思想道德标准的最高典范。封建统治者通过“举孝廉”的方式,将这样的道德标准推及与全体人民,提倡“忠臣出于小子之门”。“三纲五常”中“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也体现了这一点。
“忠孝不能两全”这样的说法,主要是当事者没有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所导致的。忠的对象是君,孝的对象是父;而君又是“大家”之父。于是君主的思想便是国家统治的思想。人们在忠与孝的道德与政治的双重压力下,发出“忠孝不能两全”的感慨。
当今社会我们谈“忠孝一体”:忠应是对人民的忠;孝是对父母之孝,也是对于社会孤老的关怀。孝是忠的基础,忠是孝的延伸。“百善孝为先”,对父母尽孝,才能对国家与人民尽忠。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国家提倡敬老、尊老的社会道德也有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忠”与“孝”两者的对象与范围达到了一致。“爱亲者,不敢恶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刚刚召开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强调中国传统美德的发扬。“孝”与“忠”作为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概括凝练,两者融为一体,必定能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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