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忠、孝就是一体:推己及人的“孝”,离开家庭走向社会就会变成“忠”。古人云“父之孝子,君之忠臣也”(《战国策•赵策》卷十九,《王立周绍为傅》),“事君不忠,非孝也”(《礼记•祭义》)。也正因为“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所以古代在选拔官员的时候,往往“求忠臣于孝子之门”(《后汉书•韦彪传》)。相反,“不孝于亲而忠于君,古未之有也。”(《陈献章集》卷一,《永慕堂记》)
当然,忠孝两全最好不过,然而现实往往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即忠与孝难以两全。有选择就会有牺牲,甚至代价会很大。据《吕氏春秋•仲冬纪》之《忠廉》篇记载,楚国的直躬因为父亲偷了羊,而向官府告发父亲。官府把他父亲抓起来准备杀头,这时直躬请求代替父亲受刑。临刑前,他说:“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他向官府告发自己的父亲偷了羊,这是对国家的忠诚;代替父亲受刑这是在尽孝,他最后用生命成全了既忠且孝的美德,让后世所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