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儒家主要道德范畴之一的“忠”,是由孔子较早提出的。孔子说:“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曾子说:“为人谋而不忠乎?”(《论语·学 而》。)忠是下级事奉上级的道德,特别是臣事君的道德。具体内容是,尽自己的一切能力为上级、为君主效力。“忠”的特点在于一个“尽”字,办事尽力,死而 后已。后来儒家所说“尽己之谓忠”,就是说竭尽全力,事奉君主。但必须说明,孔子当时讲“臣事君以忠”还不是像后来汉儒、宋儒所宣扬的那种“愚忠”的绝对 服从主义。孔子说,“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论语·子路》。)这是说,君有不善之言,为臣者随声附和,不敢争辩,不向君主进谏,这 是很不好的行为,不符合忠字道德的本意,其结果必然导致亡国,更谈不上尽忠了。这表明,忠字道德原本还含有一些民主性因素,可惜这些因素后来被“君为臣 纲”所吞噬,“忠君”成为“忠”字道德的核心内容。在历史上的某些时期内,人们往往把“忠君”与“爱国”相提并论。“朕即国家”,国 家是君主的私有物。爱国必须忠君,忠君即是爱国,二者密不可分。无论是“精忠报国”的岳飞,“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或是“我头可 断,志不可屈”的史可法,“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的戚继光;也无论“鸦片一日不绝,本大臣一日不回”的林则徐,誓与北洋水师共存亡的邓世昌,血溅菜市 口的谭嗣同,他们的爱国气节令后人赞叹不已。但从道德观念深处,又无不与忠君密切相连,或者本身就是忠君与爱国二位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