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作为一个道德概念,它的意思是使自己的一切行为自觉地接受自己的公开言词的规范和制约,并使自己的一切行为成为自己的言词的最好体现。因此,信也是指完完全全地实践自己的公开言词,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公开承诺。信可以直接地理解为被自己的公开言词所规定着的人和人的行为。
信是诚实的表现,但不仅仅是诚实的表现。信在诚实之外还表现出勇气。信首先是一种开诚布公的精神,它不仅表明自己诚实,而且还表明自己具有公开说出自己真实的认识、思想、希求和愿望的勇气。一个人没有将自己真实的认识、思想、希求和愿望公开说出来的勇气,这就说明他对于自己的认识、思想、希求和愿望还没有自信,因而他就无法做到对于他人的诚实。
前苏联伟大的教育家马卡连柯非常注意对孩子的信任,他认为,信任可以培养孩子的诚信。
有一次,马卡连柯派一个曾经是小偷的学生去几十里外取一笔数额不小的钱。这位学生由于曾经是小偷,在同学的眼中被视为另类,几乎没人与他来往,他非常渴望得到信任。
接到马卡连柯的任务后,这位学生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问马卡连柯:“校长,如果我取了钱不回来了,你会怎么办呀?”马卡连柯平静地回答:“这怎么可能?我相信你是一个诚实的孩子。快去吧!”当这位学生把钱交给马卡连柯的时候,他要求马卡连柯再数一遍。谁知,马卡连柯却说:“你数过了就行。”于是,随手把钱扔进了抽屉。事后,这位学生是这样描述自己的心情的:“当我带着钱在路上时,一路上我在想,要是有人来袭击我,哪怕有十个人,或者更多,我都会像狗一样扑上去,用牙咬他们,撕他们,除非他们把我杀死!”马卡连柯就是运用信任的方法培养了这位学生诚信的行为。因为,只有信任才能换来诚信。
信首先表现为自信,其次表现为他信。所谓自信,就是对自己的认识、思想、希求、愿望及其所促成的行为具有信心,就是相信自己的认识、思想、希求、愿望及其所促成的行为足够客观自然、合情合理、正直善良,并一定能够为他人所理解、所认同、所接受;所谓他信,就是对他人的认识、思想、希求、愿望及其所促成的行为具有信心,就是相信他人的认识、思想、希求、愿望及其所促成的行为足够客观自然、合情合理、正直善良,并一定能够为自己所理解、所认同、所接受。不难理解,自信与他信的结就构成互信— — —其中有一个相互对话、交流、反驳与辩护的过程。不难理解,互信是每一个人之间的诚实和勇敢的对话的结果,是开诚布公的产物。没有诚实和勇敢的品格就不可能建立互信,没有开诚布公的精神就不可能建立互信。
因为有了互信,便有了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便有了人与人之间的承诺,便有了人与人之间的契约,便有了作为这合作、承诺、契约的更进一步的发展形式的宪法和法律— — —这一切便构成了整个社会、整个国家赖以确立的信用体系。依靠这样的信用体系,个人便能够为自己制订目标,规划未来;依靠这样的信用体系,个人便能够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并从而掌握自己的命运;依靠这样的信用体系,一个普通的劳动者便能够依靠自己的简单劳动而享受千百万人的劳动成果;依靠这样的信用体系,人们就不会生活在恐惧和忧心忡忡之中。这就是人间的乐园:在这里抽象的仁爱和正义在人与人之间的普遍的互信中获得具体的制度性的表达和确立,并在人与人之间的普遍的制度性的合作、承诺、契约中转化为普遍的法律意志。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孔子显然把“信”视为一切约束力的动力源泉,其基础性地位高于宪法和法律本身的存在。因此,宪法和法律想要获得应有的权威,它们首先应该是社会普遍理解、认同和接受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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