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通理者。纹理也。在孔子时代,礼是礼仪礼节,当时是一种礼乐文明,但是到了宋明时期。由于对宇宙论的强调,这里礼乐类似外在的东西需要进一步提升高度。礼脱去了外在意味转变成了理。这就跟天理联系了起来,一方面伦理原则通过礼仪而具体化,另一方面礼仪规定也同时具有伦理准则的意义。在阳明看来礼所代表的行为的具体方式和规定,其意义本来是使伦理精神的表现制度化,程式化。如果这些仪节本身异化为目的,忘记了它首先必须是真实的道德情感的表现方式,那就是本末倒置了,朱熹:"若常存得温厚底(仁)意思,在这里,到宣著发挥时,便自然宣著发挥(指礼)到刚断时,便自然会刚断(指义),到收敛时,便自然会收敛(指智),礼的存在,是伦理精神的制度化,过度着重于理,又有僵化之嫌。但过度否定也是有放任的一面。故而在宋明儒的眼中礼没有理那么的自然直达本心。将礼转而变成了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