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义不是正义
回复 1楼陈杰思的帖子 中国传统文化其实也有谈公平正义,然而他所说的公平正义与现代所谈的公平正义又大不相同。《论语》中有“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① 之说,但是孔子此处所要强调的不是公平,而是各安其份、和平安定。中国古代儒家也有许多养民、富民、爱民的主张,这些主张可以当做一个具体的政策措施,可是都是从统治者出发,而不是从每个个体权利出发的,实质并不是强调公平正义。而古代的“义”则更多的是强调大义、天道,如孟子的舍身取义②思想,这里的义并不是现在所说的正义,而后在中国民间“义”又演化为“义气”,“义气”看似正义,然而为了义气,又可以弃公平正义不顾。
一、重关系
在处理社会关系中,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为根深蒂固的当属关系文化。这种关系文化深入中华民族的骨髓,几千年来传承不息,正所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
在关系文化中首当其冲的就是血缘文化了,自商周以来的宗法制至今,血缘文化一直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传承不息,并融入了儒家思想之中。从好的一面说,这种文化是有利于团结家族内部,巩固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但另一方面,它必然导致亲族内的偏私与庇护,儒家“父子互隐③”之说和民间“肥水不流外人田”这句至理名言就是其体现。
其次就是人情文化了,这人情文化说到底也就是一种礼仪文化,想想也可以追溯到我国的周朝。“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吃人家的手短,拿人家的嘴短”,的送礼文化,又或者“不喝酒,办不成事”的酒桌文化,这自然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的腐朽文化之一了。这种种关系文化也就构成了中国社会“拉关系,走后门”等等不正之风的文化根源。而这种靠关系吃饭的文化引起了社会上机会的极其不公平。
二、重等级
中国2000多年以来都存在着等级思想。一方面是皇权、父权、夫权至上的“三纲”思想,这直接体现了中国古代政治关系、家庭关系和男女关系在权利上的不平等思想。虽然也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说,然而喊出这个口号之人也不过也是想从贱民变为特权阶层的一部分罢了,始终没有从等级思想中跳出来。在当代中国社会这种不平等思想依然广泛的存在,尤其是重男轻女思想在我国某些思想极其落后的地区依然十分普遍,比如贵州、广东等地。
另一方面则是中国自古以来的官本位思想,它源于儒家的圣人治国或贤人政治思想,这一思想初看是好的,但是它首先承认了圣贤的存在,并将其与政治挂钩则必然导致官本位思想,即当官成为了人生的最高价值,作为“圣贤”的官员的地位高于一般的人,从而导致了官员和平民权利的不平等,自古就有“民不与官斗”的说法,就是源于其权利的不平等。
同时科举入仕也助长了这一思想,虽然这些制度贯穿了机会平等的原则,但其背后则演化出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社会职业的地位有“士农工商”的不同等级,人们读书也不过是为了当官罢了。这种将政治人物神格化和唯权力主义的官本位思想使得官员权力的过分膨胀,成为了社会的一大特权阶层。
三、家天下
当我们说及公平正义,归根结底,还是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问题,而分配的基础实则是根基于所有制的。
中国古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④”也就是说天下所有之物都属于君王一人所有,天下的财富于是归与一人,则君王拥有了对天下绝对的处置和分配的权利。而天下臣民所有的财产均是君王所赐。这种“家天下”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夏朝的建立。由是推及家庭,则财产归封建家长所有。这种财产的“公有性”这也就导致了个体财产的不确定性,君王可以随意的侵犯平民的生命财产,封建家长可以随意处置家庭成员的财产以及生命。老子有言“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⑤”,即社会在分配时将更多的资源和财富分配给了社会上最有利的人,使得贫者愈贫、富者愈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