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楼陈杰思的帖子 在义与利的取舍下,毫无疑问我们应当站在义这一边,孟子说,”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但在现实中,义与利并不是总是争锋相对,极端对立的,大部分情况下,义利是相互依存的,我们不能离开“利”来抽象地谈论“义”。
荀子就曾以人性为出发点来探讨义与利的存在价值,他说,“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存在欲望,追求利益是人的本能。“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义是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禁止人做坏事的道德准则。“夫义,所以生利”,因而,我们要尽量做到以义生利,因为义是根本,持久之利。
2021年,河南省遭遇了由暴雨引发的巨大洪涝以及次生灾害,大面积的农作物受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鸿星尔克企业在去年营收入净利润负2.2亿的情况下,仍向河南省捐赠5000万元物资,温暖着河南省甚至全国人民的心。事后,网友纷纷为鸿星尔克的这项义举点赞,鸿星尔克公司的销量也在迅速增加,这不正是鸿星尔克充分发扬义利统一的思想,实现企业和社会共赢的体现吗?反观之前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益熏心,忽视道义,在奶粉中参加三聚氰胺,导致全国爆发婴儿肾结石病状,最终害人害己,以破产结尾。
因此,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应当坚持义利兼顾,义利统一的社会价值取向。企业家应秉承“义利统一”“义以为上”的儒家义利思想,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回报社会,将社会责任感当做一种长远的战略投资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的考量内,把企业成长融入民族复兴,社会和谐发展的历史征程中,实现个人,企业,社会的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