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关于义、利的争论、论述无数,如“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把人们引入了一个误区:似乎人们得先追钱逐利,等温饱、有钱了才能成为君子,成为君子了才能知礼义,才能高贵高雅。其实,从根本上说,“义利不二”,即义与利是一回事。若利指财富、地位等,对“我”来说,财富、地位也不全是利己的。例如,为了金钱而熬夜、加班,这是不利于身体健康的,用身体健康来换取金钱,是以贵易贱,实质上对“我”是不利的。对于集体来说,也同此理。所以,“义利之辨”的由于对利的概念与财富、地位相混淆而造成的。“义利之辨”实质上是没有正确的认识“义”与“利”的本质,不明白“义”与“利”的统一性,再经过错位的比较而产生的。不能一味求利,忘义而直接求利,不但没有利,还反受其害;利只能以行道义而得之,要给社会做贡献,才能获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