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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十、舍利取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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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由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意思是说,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着给别人吃,乞丐因轻视而不愿意接受。

所以说生命跟义比起来太渺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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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是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传统美德,它已然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道德规范。从小到大我们都被教育要舍生取义,要怀有一颗仁义的心去对待别人,中国自古以来也不乏仁义之士,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关于“义”的故事。

孟子曾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它并不是一句空话,它让我们明白了当我们被巨大的利益所诱惑的时候,我们应该权衡一下利弊,到底我们说做的事情是否是正义的,是否来得渠道是光明正大的,如果我们是有违正义的,那我们宁可不要,哪怕为此我们会献出生命。比如文天祥就是一个具有民族义气的人,当面对元人的威逼利诱是他毅然秉持着心中的民族气节,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汉清”的千古名句。解放前,由于国民党腐败无能,经济趋于崩溃,洋货充斥市场。著名作家朱自清宁肯饿死也不买美国救济粉,被称为“表现我们民族英雄气概的爱国知识分子”。他们在面对利益的时候坚定地选择了义,这是何等艰难的事情,又是何等的高洁的气魄啊。

如今,我们处于一个安定的年代,更应该保护心灵的那块净土,在追求物质享受、追逐利润的时候我们更要保持“义”的精神,积极主动的维护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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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孔子最早提出了“义”。孟子则进一步阐棕了“义”。他认为“信”和“果”都必须以“义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离娄下》:“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义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有山河国破情况下的凛然大义,如岳飞,文天祥,史可法,“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那是一种何等的壮怀激烈,悲怆豪迈!!!在生与死的抉择之间,他们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舍生取义。他们用生命谱写了一曲光辉的民族大义。
也有普通人的朋友之义,如一曲高山流水,传说先秦的琴师伯牙一次在荒山野地弹琴,樵夫钟子期竟能领会这是 描绘"巍巍乎志在高山"和"洋洋乎志在流水"。伯牙惊道∶"善哉,子之心而与吾心同。"钟子期死后,伯牙痛失知音,摔琴绝弦,终身不操,故有高山流水之曲。这是一种知音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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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一峰先生,名字叫罗伦,以举人的身份去考试.奴仆在路上捡着一个金镯子.走到第5天的时候 罗生担心旅费不够,奴仆说:"不用担心,我在经过山东的某个地方捡到一个金镯子,可以变卖成旅费."先生很生气,要亲自还给失主.奴仆磕头劝阻,而且算了算日程说:"往返必定耽误了考试的日子,不行."罗生说:"这肯定是女婢或者是哪个仆人遗失的,万一主人拷打询问,并且因此而死亡,是谁的责任呢?我宁愿不去考试,不忍心让人死于非命啊."既而寻到失主的家,原来是因为女主人遗落在洗脸盆,而奴婢不小心掉在了地上.女主人怀疑是奴婢偷的,打到流血,奴婢几次寻死.丈夫又怀疑妻子有私情,辱骂不停,妻子愤怒而悬梁自尽,多亏得到他人相救. 罗生到了,把镯子给了主人,全家都很感激.急急忙忙赶到京城,考试的期限就快到了,慌慌张张交了试卷,竟然中了状元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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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即利益,明确可分为符合正义的利益和不符合正义的利益,应以正义而取之,悖正义而弃之。生命本是我所需要的,正义也是我所需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便舍弃生命而取正义。君子明白的是义,小人明白的是利。所以,见到利益就应互相谦让,见到合乎道义的事就争着去做,有了错误就争着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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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取义,不只在古代有,在今天也有许多的例子。有许多的利益,例如物质、精神、个人、整体、眼前、长远的利益,以上各种利益,凡是符合正义原则的,则取之;凡是不符合正义原则的,则弃之。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是说君子明白的是义,小人明白的是利。这就要告诫我们不能舍利取义。

         我想大家都知道鱼和熊掌吧,这个例子也引出了舍生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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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物质熏心,面对利益与道义,是义先行,还是利先行,这是个道德修养问题。从人文角度讲,义高于一切,人应该保持本心(天性),舍身“取义”,舍利“取义”。一般的,凡是有成就的人都必须经过艰苦的磨练,来锻炼意志,增长才干。这对于“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来讲具有不可辩驳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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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在选择利和义,两者不可兼得时,我们是该选择利,还是选择义呢?利有很多种,有物质利益,精神利益;有个人利益,集体利益;有眼前利益,长远利益,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呢?或许有人说,根据具体情况,具体环境来定,对利的选择是不定项的。但对于义的选择,答案只有一个。有这么一句话,“立人之道曰义”,人的立身之道是正义,在我看来,如果一个人没有义的理念,那他的精神也是空虚的,他也不会感到幸福。即使没钱或者钱少,但在面临大是大非前,为义放弃自己的利益,他也会觉得此生无悔,也会有满足感,那这不就是幸福吗,是人所追求的。现在常常有人说,与以前相比,虽然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幸福指数却明显偏低,没有强烈的幸福感。在我看来,这与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是有关的,人们在追求利益的同时,忽略了对精神的追求,在取舍方面更偏向于利。这给我们的警示是: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社会的和谐需要人们内心的义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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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生取义

孟子舍生取义


富贵不能淫  体现的是孟子不被荣华富贵所诱惑的主张
贫贱不能移  体现孟子不能被贫困和身份低下而动摇自己的信念和意志
威武不能屈  体现孟子不为武力和权力所屈服
舍身取义有价值
孟子所提倡的这样的道德原则,曾经鼓励了许许多多有志向的人们,为了自己的事业、民族和国家,保持自己的人格,不向恶势力低头。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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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有时候确实难做到,在忠与义不知道难倒了多少英雄和文人志士,俗话说“忠孝两难全嘛”所以,有时候为了取舍,放弃另一个也是一种选择,也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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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道路上,每走一步都会有所取舍。有的人走这边,那是为了义,有的人走那边,却是为了利。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利益会引着人往自私的道路上走,自私的同时往往也在损害别人的利益。能够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就像黄宗羲《明夷待访录》中所说:“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这样的境界可以说是舍利取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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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见利争让,见义争为,有不善争改” 见到利益就互相谦让,见到合乎道义的事就争着去做,有了错误就争着改正。否则就会走上见利忘义的道路上,违背了我们的“八荣”作风,而有的人就恰恰相反,经常干违背道德的事这是一种贪得无厌的表现。我们只有做到舍弃,才能有收获,当然问题在于我们应该舍弃什么、要想收获什么。这与我们人的思想品质有着本质区别。要懂得何为义,从大处讲是高扬民族气节,从小处讲是修炼个人品德。我国传统文化中关于“义”的道德内涵。比如,身居庙堂“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身在江湖“位卑忧国”、“匹夫有责”;待人交友“与人为善”、“信守诺言”;对待金钱“舍利取义”;对待生活“知足常乐”;对待家庭“遵行孝道”;坚持原则“富贵不淫”、“威武不屈”;对待邪恶“疾恶如仇”、“伸张正义”;报效国家“杀身成仁”;十是对待人生“达则兼济”、“穷则独善”。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应当成为衡量我们一切工作与言行的标准。我们之所以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为了为人民服务,这是一种舍利取义的表现,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共产主义是以而奋斗,时刻践行着中华民族崇高的民族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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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个道理我们大家都很明白。但“利和义”一出生就像一对孪生兄弟一样紧紧的连在了一起,许多人为利舍义,也有人为义舍利。前者往往遗臭万年而后者则流芳百世。可见,在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里“义”是最最重要的。三国时期的关羽,为了义离开了曹操重新投奔刘备,也是为了义关键时刻放了曹操违反了刘备的军规。像这样一个义薄云天的人就是到了现代社会也是大众心目中永远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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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由于国民党腐败无能,经济趋于崩溃,洋货充斥市场。著名作家朱自清宁肯饿死也不买美国救济粉,被称为“表现我们民族英雄气概的爱国知识分子”。



如今,我们生活在与他们完全不同的时代里,我们不会像古人那样去“尽忠”,也不会像烈士在腥风血雨中献身。那么,舍生取义于我们又是何意呢?



       有人会说,如今这“义”字,既非“忠义”,又非“正义”,而是“义气”。说起义气,自然会联想到“刘关张桃园三结义”。他们“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关羽死后,张飞难以抑制悲痛,借酒消愁,鞭挞士卒,命其连夜赶制孝服,结果招来杀身之祸。刘备发誓要踏平江东,不顾诸葛亮等人劝阻,率举国之兵讨伐东吴,结果被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几乎全军覆没,他本人也命丧白帝城。刘备和张飞为义气而丧失理智,给自己和国家带来灾难。
在今天和平环境中,我们虽不致牺牲生命,但“舍生取义”并非离我们而去。“舍生”已不限于舍弃生命,也包括与生命同等重要的个人利益。“取义”也已不限于正义,而是包括正义在内的一切公益。这种意义上的舍生取义,虽不像先前的义士、烈士那般气壮山河,但却是不可低估的一朵火花。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有平时肯为公益放弃个人利益,在关键时刻才会毫不犹豫地献出生命。
      时代呼唤这种精神。只有这种精神在每个人心中牢牢的扎根,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我们的民族才能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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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十、舍利取义

利有物质利益,也有精神利益;有个人利益,也有整体利益;有眼前利益,也有长远利益。以上各种利益,凡是符合正义原则的,则取之;凡是不符合正义原则的,则弃之。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

译:君子明白的是义,小人明白的是利。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孟子?告子上》)

译:鱼是我所需要的,熊掌也是我所需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本是我所需要的,正义也是我所需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便舍弃生命而求取正义。生命本是我所需要的,但如果我所需要的还有超过生命的东西,所以不苟且偷生;死亡本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东西,所以有的祸患就不躲避。(辟:同“避”。)

义死不避斧钺之诛,义穷不受轩冕之荣。([汉]刘向《新序?义勇》)

译:为正义而死,不躲避诛杀;因正义而穷,不接受高官殊荣。(钺:古代兵器。轩冕:古代官员的车服。)

见利争让,见义争为,有不善争改。([隋]王通《中说?魏相》)

译:见到利益就互相谦让,见到合乎道义的事就争着去做,有了错误就争着改正。

君子之学进于道,小人之学进于利。([隋]王通《中说?天地》)

译:君子求学,在于获取正道;小人求学,在于追求利益。

塞得物欲之路,才堪辟道义之门;弛得尘俗之肩,方可挑圣贤之担。([明]洪应明《菜根谭?修省》)

译:堵塞住物质欲望的道路,才能够打开道义之门;放下肩上世俗的东西,才能够挑起圣贤的重担。

(节选自:陈杰思著《中华十大义理》中华书局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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