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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十一: 仁: 主题题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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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  卷一  




题解:孔子提出“仁者爱人”的命题,韩愈将“仁”定义为“博爱”,仁即是爱护他人、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仁爱是中华民族精神与中华传统道德的核心观念。仁爱是以人的良知、善良本性为根基的爱,不同于功利原因的爱或基于本能的爱。仁爱以人的良知为基点,依据远近关系向外层层扩展而形成自尊自爱、爱亲人、爱人民、爱天地万物四个层次。孔子明确指出仁爱的行为准则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孟子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将仁爱的对象从亲人推向人民,推向天地万物。仁爱最高的境界,就是程颢所讲的“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仁”是“礼”的内在精神,“仁”是“信”的必要前提,“仁”必须与“智”相统一。倡导“仁”的精神,可以养成中华民族相互关爱、重良知、重道德的民族品格。(节选自:陈杰思著《中华十大义理》(中华书局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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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5:26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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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思想博大精深,充满了大爱,我们应当向圣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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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最初只有人字,后以二人相爱,人旁加二为仁,故仁由人而来。仁字从人从二,也就是人们互存、互助、互爱的意思,故其基本涵义是指对他人的尊重和友爱。仁主要体现在君臣、长辈、妻儿、兄弟、朋友之间的一种关系,孔子把“仁”定义为“爱人”,并解释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几千年来对中国的道德标准,对中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到了今天也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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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爱人”、“吾欲仁则斯仁至矣”。仁主要是一种个人体悟,是一种道德判断和道德追求。仁是一种个人修养,在于主体主动地给与,不是被动的要求。但是儒家的“仁”也暗含只是君子的德行,是一种施舍性的给与,而不是平等的互爱、兼爱。在新时代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实现中华文华的伟大复兴。仁的这些内涵是不够的,应重新加以定义和扩充,强调平等。使之适合民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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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楼上大哥所言仁“只是君子的德行,是一种施舍性的给与,而不是平等的互爱、兼爱”。 无论作为孔子的“仁者爱人”还是孟子所论的四端之首,“仁”都有一个本来存在而非已经具备的意思。对于君子的要求是实践“仁”,即“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而不是“只是君子的德行”。假如是这样,君子就失去了努力的意义。提醒许大哥,“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施舍性的给与”也是从前面的认识而来,君子所对者小人,小人便无仁之端吗?最后“互爱兼爱”这样的词并非儒学之义,当然在下不是抱什么门派之见,只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儒学中的重要义理。互爱兼爱有一层意思是功利目的的要求,从属于现实目的的计执心。 一管之见,欢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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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仁者无敌,或许讲的就一个博爱的人,一个心胸宽广的人,他的世界是无限大,他的舞台是无限大吧,就像我们现在都在说的你的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仁者无敌,这些在小说里是经常见到的,一个人有一颗“仁”心,那么,根据吸引力法则,他周围也会吸引着一群有”仁“心的人,他的世界也会充满仁的力量,那么他就是无敌的。仁的力量无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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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关爱、重良知、重道德,我来自农村,很多农民是淳朴的,但也存在好多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许多人坐公交车时拼了命去挤,完全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我去年圣诞节时去卖飞雪,收到一百元假钞,找给他几十元真币,他手里拿着一打一百元的假钞,难说还会有像我一样涉世不深的人上当受骗,他的行为很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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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是礼的内在根据,仁心外化而成礼,依礼而行而成仁,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恰成一辩证的统一关系,而其前提则是:仁作为一个德性范畴乃是一个动态的存在,即仁由根之于心的潜在的德性,到经过礼的规范而实现为完美的人格,其间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仁之作为潜在的德性和礼之作为外在的规范,各有其不可取代的地位和价值。仁不发于心,则礼便成为毫无意义的虚文;而失去礼的规范,则仁流为自然性情,虽不失为直,但却难免于野,甚至难免为乱。由仁之作为动态的范畴这一特点,我们又不妨推断:人性美善而又非纯美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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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的概念是博大且深远的,需要我们用时间去体会.就如同一杯香浓的黑咖啡,当我们喝到第一口的时候会觉得它 我们才发现它的很苦,但是喝到最后才能品味它的美."仁"不仅指的是一种大爱,还包括人的道德观与良知.它是一种精神境界,一种高尚我思想品质.

08年奥运会的精神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它提倡一个和谐美好的世界,正如佛家的一句话: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想这也是一种"仁"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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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爱人,仁即爱护关心帮助他人,仁不以功利为目的,人源自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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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仁者爱人;孟子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朱子曰:仁是根,爱是苗。

两千多年来,儒家一直都在倡导“仁”的美德,直至今天,仁已成为了民族精神重要的一部分,化为每个中国人的文化基因而代代相传。

仁不仅是涵养人性,提高个人素质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人性中难免有恶的一面,但只要我们时时能以仁爱之心律己,时时以仁爱之心待人,那么有理由相信我们的社会必将会是一个充满仁义充满爱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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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仁字由一人两横组成。横指土,为薄土,较贫瘠;两横指中土,不厚不薄,正可融生万物;若为三横,则为厚土,厚土埋下,万物无活。所以,仁就是人要有中土一样可融万物之污、可生万物之命、可养万物之灵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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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中国文化的实质是外儒内法,而并非是独尊儒术。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是西汉武帝时开始确立的,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儒学的“仁政”与法家的“法治”相结合,强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以巩固封建大一统,即以儒学为外衣,法家思想为内核来进行封建统治,受到汉武帝的认同。 政治功绩与专制理论劝导,是历代统治者稳固其统治的两大核心手段,也是构成外儒内法这一中华文化的重要成因。一般而言,儒学重仁政,讲究以伦理劝导实施统治,而法家讲法制,重在政治事功。但这两种思想在汉代时即彼此糅杂,形成了互补的统治术。宣帝曾多用刑吏,当太子(元帝)向他建议多用儒士时,他的回答是: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说明汉代统治者就已经自觉地把儒法结合起来实施统治了。外儒,给封建统治者披上一层仁德的外衣,内法,则为统治者的专制统治提供了坚强的的后盾。依儒家学说,天地君亲,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制约,但这种伦理约束,尚不具备法律的强制性,于是又生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在礼教之上,虽以明显的等级约束,进而出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封建律条。伦理的法制化,将一切封建礼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触犯礼教,得到的不再是道德的评判,而是法制的制裁。 从某种意义上讲,封建宗法社会的结构形态,正是外儒内法统治术的必然产物。封建法律都披上了一层 “外儒”的仁德外衣,使一切法律都找到了伦理依托。翻开历朝历代的律书,可以发现,开头都冠冕堂皇地戴着一顶仁德的伦理样式的帽子。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可以为统治者的包庇纵容犯罪留下后路,又为法律向每个社会细胞延伸提供了方便之门。只要是统治者不愿惩罚的人,皇帝或者地方官吏都可以轻松地“宥”之,给予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么做,不仅不会有“枉法”的责任,反而显示出统治者的宽厚仁慈,体恤下情。而当作为社会细胞的家族出现罪犯时,统治者又可以将某个家族成员的罪刑放大为整个家族的罪刑:族内未能很好地执行礼教,以致出此败类!于是灭九族、连座等酷刑都可堂而皇之地用上。“满门抄斩”就是以此为依据得以执行起来的。与此同时,这种儒法结合的统治方式,还可以延伸到封建宗法社会的每个细胞组织之中,特别是封建集权统治的后期,国家将法制“下放”到宗族,族长有权采取法律的手段惩罚族人,而法律这时保护的不是族人的利益,而是宗族制度的稳定:只要族长认为有错,就可以到宗祠里对族人实施惩处。私设公堂在封建社会里之所以不被看出犯罪,原因正在于此。 外儒内法的统治术,决定了中国历代帝王的兴衰,历代帝王统治之根本,中国文化实质是“外儒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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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对“仁”的阐述是“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而“孝”即“亲亲”之根本,由此可推知,不孝者必不仁,仁者必大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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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仁,是一种理性的社会政治理论和伦理观念体系。儒家所倡导的“仁爱”只是作为达到“周礼”式的社会理想的必然途径。那要达到的,将是一种完美的社会制度,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为此,要求处于社会关系网络不同纽结上的人们,明白自己的角色,安分守己,共同维护完善的社会伦理秩序。要安分守己,做到"非礼四勿" (勿视、勿听、勿言、勿动) ,这就可以达到充分的"仁爱"了。在家族和家庭关系中,"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是说要孝敬父母祖先,兄弟之间相互亲爱。"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也;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但是,这里必须看到,这种家族和家庭中的"孝弟"要求,仍然只是社会政治稳定的一种保证,所谓"孝慈则忠",因而总是离不开严格的等级观念,要在建立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妻妻"的良好秩序后,人人遵守,人人服从才是施行充分的"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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