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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四、自尊自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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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尊自爱是“孝”的一个重要体现,自尊就是尊重自己,自爱就是爱护自己。我们从小到大,得到了父母的关爱,健康的成长。我们的身体健康成长就是父母最快乐的事,父母是在我们受到哪怕一点点伤害的时候都会伤心的人,所以我们爱惜自己的身体,是对父母精神上最大的慰藉。待我们长大成人,身体的安然无恙是一方面,不让自己受到耻辱也是重要的一方面,我们在外面体现的是父母的颜面,当我们身上背负耻辱的时候,亲人在别人面前是卑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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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源远流长的中华传统伦理观念的熏陶,说起“自尊自爱”,总是会立时牵扯出其背后蕴藏着的深刻内涵。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保持自尊自爱,不仅是对自己的尽忠职守,更是缘于对我们父母的孝心。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自己的肢体、头发和肌肤都是从父母那里得来的,不敢毁坏,这是孝行的开端。我以为,能够自尊自爱,实现独立,让父母真正放心,仅仅是孝行的基础,使自己扬名后世,从而使父母荣耀,这应当是孝的高级境界。故而,我们不能够仅仅局限于安顿好自己,不让父母操心,更应该让父母凭借我们的力量扬名得利,这才是我们为人子应当汲汲追寻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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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人见人爱,先要自尊自爱。只有自己尊重自己,自己爱戴自己别人才会尊重自己,才会爱戴自己。自尊自爱是中华民族的美好品德是一种完善的动力这样的人能够自觉遵守社会道德和规范,知羞耻,严于律己,能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才能活的有尊严,不卑躬屈膝,不丧失人格。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会自尊自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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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七十二章写道:“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意思是说当民众不畏惧统治者的权威时,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来了。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乐业,不要压迫民众无法生存。只有不压迫人民,人民才不厌恶统治者。有道的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自我表现;有自爱之心却也不想高高在上。所以要舍弃后者那种自以为高贵的态度而保持前者自知自爱的态度。一个人贵在自知、自尊、自爱,如果连最基本的都做不到,那么很难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如古时候的君主一样,如果君主不能做到自知、自爱,如何能做到知民爱民呢?民众又如何拥护他呢?所以有时候自尊自爱也是双向的,想要爱别人,首先要爱自己。在世间万物中,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老子认为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必须要先修炼自身,没有人会尊重一个道德败坏的人。所以说为什么人要修身养性?就是要约束自身,改正自己的缺点,让自己变得优秀,时间久了,身边的人对你自然刮目相看。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只自有懂爱才能爱人,那些不懂自尊自爱的人,又谈何真正爱一个人呢?比如时常会有男女之间因情感问题而自寻短见的,这就是典型的不自爱的做法,连自己的生命都能随意舍弃的人,如何有爱给别人?或许有人会说:“你没有经历过别人的痛苦感情,又怎么说人家没有爱呢?人家是爱得太深而已。”但是像这样极端的爱是不正常的,仅仅是为了一个人,就能放弃自己的生命,放弃自己的父母与身边的亲朋好友,这样的行为难道还值得提倡?用自己的生命去威胁别人妥协,这是极其不理智的行为。因为你将自己的生命作为筹码,因此你唯一的生命变得廉价,得到短暂的妥协也是没有用的。别人不会心甘情愿尊重你,反而会对你渐行渐远,谁又会愿意接近一个动不动就寻死寻活的人呢?所以说每一个生命最先爱的人是自己,自尊自爱的人才具备爱人与尊重的能力。正如一句话说的:无论怎么样,一个人借故堕落总是不值得原谅的,越是没有人爱,越要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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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尊自爱。“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们的身体是父母赋予的,也接受了父母的爱,为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以站立的姿态健康且有尊严地活在世上。我们在做任何事情时都要考虑到自己的父母,“儿行千里母担忧”,远行前向父母好好道别,常年离家在外要常向父母通报平安;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身体健康,不让父母担心;也要自尊自爱(不分性别),这也是对父母人格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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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阶级社会中,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自尊。封建地主的自尊是尊重封建等级制度,资则级的自尊是尊重财产和金钱。在当代中国,每个公民都是国家的主人,人的尊严受到法律保护。自尊是人们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人生价值,从而产生出来的一种自豪感和自爱心。自尊也是一种积极的行为动机。它能够促使人们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尊严,一个人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自己必须自尊、自爱、自重、自律。所以,尽管活着有无数的不如意,但是我们还是要活出生命的意义,决不随意践踏自己的尊严,也决不随便放弃生命。没有了物品,可以再买;没有了金钱,可以再挣;但没了尊严和精神,人何以自存?自尊自爱,是一个不老的话题。只有自尊,才能自强、自主、自立,在工作中不断进取,对事业有所贡献。嘴上说都是一些人人皆知的大道理,要把说的放在行动上确实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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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之,子弗敢杀;父母置之,子弗敢废;父母全之,子弗敢阙。"在经济水平逐渐提高的当今中国,社会压力也越来越大。偶尔,也会听到一些学生自杀的新闻。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都不是一个理智的决定。尤其是我们刚开始羽翼丰满,父母含辛茹苦将我们带大之时。动物尚有跪乳之恩,反哺之情,何况人哉?李泽厚在其《论语今读》中写道:“孝’必须首先是一种心理情感的培养和展。” 是的,正确价值观的输入是首当其要的。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扣好人生的第一颗纽扣。”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一个人连生养自己的双亲都不爱,你又期待他能对别人宽容吗?“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不在,人生只剩归途。”好好爱自己的父母双亲吧,不要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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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教授陈果曾说过:“真正的正能量不是说我告诉你,你要坚强,你是最好的,你是最棒的,现在不是很多年轻人都这样?这不是真正的正能量,真正的正能量是你活出了一种光源,你自己活成了一束光,你不需要跟他说什么,当你活出一束光的时候,他要接近你就是接近光,不管你愿意或不愿意,你都温暖到他了,不管你愿或不愿意,你都照亮到他了,这才叫真正的正能量。”
一个人能够坦然的接受自己的缺点和优点,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当你会欣赏自己时,别人才会更好欣赏你。只有自己自尊自爱才能赢得他尊和他爱,“我自风情万种,与世无争”可谓是活着的最高境界,不管别人怎么看待自己,始终保持着一种自信,当我们活成最真实的自己时,还是会有很多人喜欢你,很多人不喜欢你,但你会更喜欢你自己,才有由然散发出一种自信、一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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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父母生之,子弗敢杀;父母置之,子弗敢废;父母全之,子弗敢阙。故舟而不游,道而不径。能全肢体,以守宗庙,可谓孝矣。”这句话的意思是曾子说:“父母生下自己,儿女不敢自杀;父母养育了自己,儿女不敢自暴自弃;父母保全了自己,儿女不敢损伤。所以走水路时乘船而不游水,走陆路时走大路而不走小路。能使身体完好无损,以便守住祖庙,就可以叫做孝了。”我们只有自尊自爱,才能够他尊他爱,父母给予其生命是十分不易的,我们要好好的爱护自己,尊重自己。一个自尊的人,自有他自己做事的原则,他的自尊不会损害任何其他人的利益;自会格外珍惜自己的人格;他知道什么是羞耻,懂得怎样对待自己的缺点与不足;决不会有半点虚荣心,决不会去嫉妒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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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所给予的,父母抚育子女是为了看着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幸福地过完一生。所以每个人都要自尊自爱,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辜负父母的一番苦心。很多的青少年都不懂得自尊自爱,打架斗殴、跳楼自杀、服毒自尽……他们不懂得生命的珍贵,对自己的生命不加以珍惜,做出很多让人痛心疾首的事情,让他们的父母伤透了心。所以要加强教育,让他们懂得自尊自爱,珍惜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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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发肤,授予父母,不敢毁损。
这其实是在告诉我们,作为一个社会集体中的人,所谓的个人并不是完全私人的,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即是他私人的,同时也与社会某些人相关联。极端的自由主义者会认为自己的身体是完全属于自己的,毫无疑问,身体的掌控权是在私人的,我们不能进行过分干预,但是,个人的存在与他者至少与他的父母相关联,对于自己身体的保护,不仅仅是私人的权利,也是对自己和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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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的自尊自爱在现实中最贴近的莫过于当代学生在承受许多压力后所具有自残现象,孝为自残者自杀者提供了不伤害自己的理由,那便是父母亲人对自己的期盼,不愿意让父母伤心是许多人可以回头是岸的最大理由。但是同时也不能忘记造成人具有自残倾向的原因,大部分情况是在原生家庭不幸福不圆满缺乏关爱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约束,更是对父母的警示,父母作为孩子最重要的人生导师,不能生而不育,应当负起责任,要像孩子爱父母一样那样无条件的爱孩子,否则悲剧只会不断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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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曹操削发代首及,今却荒唐自杀寒亲心。其实说来讽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是大众普遍知道的一个道理。在古人的认知里面,自己身体的一肤一发都是来自父母,也就是说不能轻易毁伤、改动自己的皮肤和毛发,而剪头发则意味着父母赋予你的最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被人给破坏了,是极不孝顺的行为,到时候不但令父母伤心,也会令街坊四邻看不起,这种精神上的折磨不比肉刑差多少!这不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也不是一种封建的观点,而是在精神上教导我们,无论我们要做什么都要考虑到我们身后的父母,自尊自爱,不止要爱惜自己的身体,更要爱惜父母给予我们的健康的精神。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现实的例子,一位军人的女儿,在同学有难的时候挺身而出,身中数刀,救下了自己的同学。她很幸运的活力下来,她的父亲没有因为女儿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而生气,反而为自己的女儿的勇敢而自豪,因为女儿不是不自爱,而是把这种爱拓展到了更深的层面,成为一种大爱。可是还有一些花龄少女一言不合就去自杀,甚至还搭上了消防员的性命,使世界上多了两对伤心的父母,这类行为事不可取的,她们不仅不自爱反而失去人生的尊严,这种恶劣的影响也会波及到他人的人生。因此,透过现象看本质,孝不在于口头,爱惜自己的身体只是第一步,我们要深刻体悟孝道更深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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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耳熟能详的诗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道出了父母于子女之恩情的深重,但这也恰恰启示我们,孝顺父母应从小事做起,爱体现在点滴细节之处。值得一提的是,在全世界自杀人数不断上升,自残者数量骤然上升的今天,强调自尊自爱既是呼吁年轻人重视自身价值的必要举措,也是引导年轻人尽孝的重要途径。
        父母之爱,伟大而无私,对于子女的要求往往是希望孩子们平安健康,一生顺遂。而他们提出子女们须自尊自爱的要求,则是希望子女尊重自己的生命价值,并爱护父母所赋予的身体和生命。古人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子女只有充分意识到自身身躯和父母之联系的重要性,方解此语之良苦用心。我们能成为世界的一份子,是父母共同呵护和辛苦孕育的结果,既然有幸成为芸芸众生中一员,我们就不该以随意的态度对待自己的身躯和年岁,而应当在有限的时光里实现生命于个体、于社会的价值。
        自尊自爱的人懂得在行为上约束自己,阻止自己做出损坏身体、威胁生命安全的举动,而不让父母忧心。自尊自爱的人不会轻易对父母恶语相向,俗话说“恶语伤人六月天”,他们明白自己的言行于父母何其重要。自尊自爱的人除了律己,还懂得关怀父母,行正道而光明磊落,让父母自豪而安心。
         当下,全社会亟需共同努力以营造这样一种风气:充分认识到生命之宝贵,不随意伤害自己,努力在自己身上克服困难,与不完美的自己和解。在这样的前提下,为自己定下目标,用于承担社会责任,实现人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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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陈杰思的帖子

近年出现了不少自杀事件,这些事件的频繁发生已经给社会各界敲响了警钟。作为一个人,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会爱自己,在日常的压力、悲伤、不堪中学会与自己和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伤害自己不仅仅是对自己人生的不尊重,更是对父母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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