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七十二章写道:“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意思是说当民众不畏惧统治者的权威时,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来了。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乐业,不要压迫民众无法生存。只有不压迫人民,人民才不厌恶统治者。有道的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自我表现;有自爱之心却也不想高高在上。所以要舍弃后者那种自以为高贵的态度而保持前者自知自爱的态度。一个人贵在自知、自尊、自爱,如果连最基本的都做不到,那么很难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如古时候的君主一样,如果君主不能做到自知、自爱,如何能做到知民爱民呢?民众又如何拥护他呢?所以有时候自尊自爱也是双向的,想要爱别人,首先要爱自己。在世间万物中,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老子认为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必须要先修炼自身,没有人会尊重一个道德败坏的人。所以说为什么人要修身养性?就是要约束自身,改正自己的缺点,让自己变得优秀,时间久了,身边的人对你自然刮目相看。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只自有懂爱才能爱人,那些不懂自尊自爱的人,又谈何真正爱一个人呢?比如时常会有男女之间因情感问题而自寻短见的,这就是典型的不自爱的做法,连自己的生命都能随意舍弃的人,如何有爱给别人?或许有人会说:“你没有经历过别人的痛苦感情,又怎么说人家没有爱呢?人家是爱得太深而已。”但是像这样极端的爱是不正常的,仅仅是为了一个人,就能放弃自己的生命,放弃自己的父母与身边的亲朋好友,这样的行为难道还值得提倡?用自己的生命去威胁别人妥协,这是极其不理智的行为。因为你将自己的生命作为筹码,因此你唯一的生命变得廉价,得到短暂的妥协也是没有用的。别人不会心甘情愿尊重你,反而会对你渐行渐远,谁又会愿意接近一个动不动就寻死寻活的人呢?所以说每一个生命最先爱的人是自己,自尊自爱的人才具备爱人与尊重的能力。正如一句话说的:无论怎么样,一个人借故堕落总是不值得原谅的,越是没有人爱,越要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