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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七、事亲以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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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者,怀恩于心,侍亲以礼。怀恩于心,心中常怀对父母的感恩之心,以正当的方法来侍奉孝敬父母。
父母生养我们不容易,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可以抛弃,连对自己的父母都不知道感恩,那么即使他再优秀,也一定是不值得信任和交往的
孝敬父母也要用正当的方法,一是不能用偷来抢来的东西侍奉父母,自己要走正路。二,小杖受大杖走。父母也是人,也难免有错误的时候,在这种时候作为子女的就要加以规劝,以非法越礼的行为来侍奉父母,或者满足父母的一些非法越礼的要求,这是陷父母于不义之地,这也是一种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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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 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译文:
孟懿子问什么是孝,孔子说:“孝就是不要违背礼。”后来樊迟给孔子驾车,孔子告诉他:“孟孙问我什么是孝,我回答他说不要违背礼。”樊迟说:“不要违背礼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父母活着的时候,要按礼侍奉他们;父母去世后,要按礼埋葬他们、祭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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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作为礼仪之邦,对礼仪是尤为看重的,不只是对老师,对上级,对朝夕相处的亲人,我们更应侍之以礼。父母老人健在的时候,我们应按照一定的礼仪对其尽孝,它是最为实在的孝的行为,它不仅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了儿女的孝心,更体现了礼在美德传承中的文化价值。孝亲与敬老在一定程度来说是一种道德水平的体现,孝亲者也应当懂得敬老者的品格,敬老者必先懂得孝亲,两者的关系恰恰印证了孝与礼的密切联系,只有心中存礼,才会在礼的行为规范下懂得事亲的道理。事亲以礼在如今社会同样有着重要价值,它启迪着我们在怀着一颗孝心的同时,也明白怎样以更好的方式来诠释礼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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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陈杰思的帖子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我们也要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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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了在礼坛的学习,我要以礼侍奉父母有以下做法:态度恭敬,以对长辈之礼对待父母,顺从父母,不忤逆顶撞父母;生尽生之礼,在父母有生之年全力侍奉父母,报答恩情;孝顺父母的同时遵循礼节,使之心情平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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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陈杰思的帖子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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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孝的话题,我们平时探讨的有很多,但是关于孝敬的礼节,我们接受的知识是匮乏的。都说教养孩子要教之有道,那么反过来,侍奉父母也是要讲究礼节的。首先我们对于父母的感情是要发自内心的,我们也只是学生或者打工人,没有到日理万机的地步,所以时常想一下自己多长时间没有联系父母了,每次跟父母讲话的时候多反思一下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社会道德的标准和要求,以此来指引自己的行为。我们可曾想过,自己的一声问候,换来的是父母发自内心的欣喜,而我们的一声埋怨也许会使父母伤心落泪。父母用无私宽广的胸怀来包容我们,换来的应该是我们的无尽的感激和格外的尊敬。因此,真正的有礼节的孝是要做到孝敬父母的内心动机与外在表现的表里如一,真心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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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有个弟子曾经觉得为父母守丧三年太过麻烦,问孔子可不可以不守丧三年,孔子说,每个人小的时候,也都曾被自己的父母在怀抱里抱过三年,现在你的父母去世了,你难道就忍心去吃好吃的,穿漂亮衣服嘛?这个弟子说,我忍心啊。孔子说,你忍心那你就去做啊。
从这个小故事中我们不难看出来,所谓的事亲之礼,本身并非是来束缚我们的,反而这礼是我们本心对于亲人之爱反应在行为上的本能动作。如果一个人本心缺乏对亲人之爱,那么即便把所有的礼节做的都很完善,也是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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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的时候,一定要多尽孝心,多回家看看,我们工作之后,常常会说自己多忙多忙,忙的连开视频的时间都很少,逢年过节每次父母问我们是否回来都是那样的心怀忐忑,生怕对我们的工作造成影响,却又难解他们的思念之情,人的年龄越是大,对身外之物看的就越是淡然,对至亲之人就看的越是重要,有时候我们只是不袒露出来,因为父母总是对自己的爱极其的谦卑,甚至会担心自己的爱会影响到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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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陈杰思的帖子

曾子是这样将忠孝合一的:孝—为德之本,与生俱来。

人生孝道的全过程:幼年奉侍父母,爱护父母给予的身体,这便是行孝的第一步;中年移孝于忠,奉文君王,服务社稷;老来顶天立地,扬名后世。忠孝合一,天下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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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处世要遵循礼的原则,对待父母也是如此。在家要以礼的要求来孝敬父母,为父母着想,使父母舒心,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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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论语·阳货》:“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三年之丧,是根据人情制定的,在《礼记·杂记下》中有详细的说法。守丧期间,因为丧父母之痛太深,所以,君子不忍心稻米饭,穿锦绣的衣服,即使听到音乐,不仅不会感到快乐,而且会更增悲痛之情,这本是出于人之常情。“三年之丧”在我国古代丧服制度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影响我们已有数千年之久,亲人离世,哭悼是最基本的礼仪,若不哀悼,有些“罪大”,《左传·襄公三十年》曰:“居丧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谓不度。”人死,哭哀要得体,不能过度悲哀,《左传·文公十五年》云:“惠叔犹毁以为请,立于朝以待命。”惠叔的过度哀伤已使其身形非常憔悴。鉴于此,人们对服丧的精神状态制定了标准,《礼记·间传》云:“斩衰貌若苴,齐衰貌若枲,大功貌若止,小功、缌麻容貌可也,此哀之发于容体者也。”
三年之丧,不是为了守丧而守丧,其中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不能轻视。因此,不能说孔子的做法是保守。假如父母去世,子女却无动于衷,心安理得地去享乐,我们还能说他有仁爱之心吗?把父母去世都不当一回事的人,还能有淳朴之心吗?执政者自己不守三年之丧,是对父母失去仁爱之心;执政者在国内废除三年之丧,是不尊重人情。
三年之丧,合乎人之常情,也有法理、道德的要求,自古都有记录。《左传·昭公十五年》:“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 杜预 注:“天子绝期,唯服三年,故后虽期,通谓之三年丧。” 清 昭梿 《啸亭杂录·阿司寇》:“后既崩,御史李玉明复上疏请行三年丧礼,亦戍於 伊犁 。”《仪礼·丧礼》、 清 顾炎武 《日知录·三年之丧》、 清 赵翼 《陔馀丛考·三年丧不计闰》都对三年之丧有所论述。《仪礼·丧服》中所提出的子为父母、妻为夫、臣为君的三年丧期(实际为27个月)。其后直至汉初汇集成的《礼记》一书,又对三年丧期内的守丧行为在容体、声音、言语、饮食、衣服、居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如丧期内不得婚嫁,不得娱乐,不得洗澡,不得饮酒食肉,夫妻不能同房,必须居住在简陋的草棚中,有官职者必须解官居丧,等等。这就是宋高宗《起复诏》起始即称的“三年之丧,古今之通礼也”。
三年之丧的道德礼仪,在唐代得到法律的认同。唐代给官员假期去办理丧事、禁止父母去世的时候娱乐,就是对守丧行孝的重视。《唐律疏仪》规定:居父母之丧,“丧制未终,释服从吉,若忘哀作乐,徒三年;杂戏徒一年。”居期亲之丧,“丧制未终,释服从吉,杖一百。”“父母之丧,法合二十七月,二十五月内是正丧,若释服求仕,即当不孝,合徒三年;其二十五月外,二十七月内,是‘禫制未除,此中求仕为‘冒哀’合徒一年。”“居父母丧,生子,徒一年。”“居父母及夫丧而嫁娶者,徒三年,居期丧而嫁娶者杖一百。”“父母之丧,解官居服,而有心贪荣任,诈言余丧不解者,徒二年半。”大清律规定:“凡居父母及夫丧而身嫁娶者,杖一百;若男子居丧娶妾,妻女嫁人为妾者,各减二等……若居祖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姊丧而嫁娶者,杖八十。”《清通礼》载:“凡丧三年者,百日剃发。仕者解任。士子辍考。在丧不饮酒,不食肉,不处内,小入公门,不与吉事。”
《左传》中三年之丧呈现“合礼”与“非礼”的交织存在,形成于此时的儒家服丧制度几乎统治中国整个封建社会,影响持久深远。今天社会变化,生活节奏加快,工作需要和地点变迁,都是行三年之丧的古老礼仪,难以做到。若恪守古代礼仪,按照古老传统要求当今人们,很不现实,难以行得通。但是,对父母心存敬意,加以缅怀,知道这些古礼,还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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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事之以礼”。孔子说,当父母活着的时候,我们要孝敬他——“事之以礼”。这个礼不是说见到父母行个礼,而应当是包括生活上的照应、爱护等种种行为。“礼”是中国文化中很重要的一个基本概念,看到这个礼字,绝不能作狭义的“礼貌”来解释。不仅在父母生前要“事之以礼”,父母去世以后更要“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自始至终都以“礼”相待。在儒家的观念中,“事死”甚至要比“事生”还要重要,所以中国自古就有“礼莫重于丧”之说。悲哀的是,现在中国人的丧礼,有的已经变了味道,过于重视形式而不注意情感,以至于有了代哭这个职业,我认为这应该也不是孔子的本意,以礼待之是应从真情实感出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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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赡养父母,我不由自主的想到这句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句话出自汉·韩婴《韩诗外传》原文是:皋鱼曰:吾失之三矣:少而学,游诸侯,以后吾亲,失之一也;高尚吾志,间吾事君,失之二也;与友厚而小绝之,失之三矣。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吾请从此辞矣。意思是叹息是皋鱼在父母死后有感而发的。皋鱼周游列国去寻师访友,故此很少留在家里侍奉父母。岂料父母相继去世,皋鱼惊觉从此不能再尽孝道,深悔父母在世时未能好好侍床,现在已追悔莫及了!
皋鱼以“树欲静而风不止”,来比喻他痛失双亲的无奈。树大不喜随风摆动太多,否则便枝歪叶落;无奈劲风始终不肯停息,而树木便不断被吹得摇头摆脑。风不止,是树的无奈;而亲不在则是孝子的无奈!
因为这缘故,后人便以“风树之悲”来借喻丧亲之痛。 我深受这句话的影响,很深,很深。个人认为自己是个懂得孝敬父母,绝对会赡养父母的人,所以也想告诉每一个和我一样的孩子,好好的对待你们的父母,不要拒绝义务和责任而不赡养父母,他们是你最最亲的人啊!更不要上演“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现在独生子女很多,父母把我们看做生命和爱的延续,我们怎能辜负他们。换位想下有天我们也会成为父母,假如你的孩子和你一样,你会怎样,也许你会找很多借口理由说你要丁克或者不婚,那是你的选择,但是人的选择也是会改变的,即便你做到了,那也是极个别,你生长中国这样的一个被传统文化熏陶了几千年的历史大国,你保证了你自己的“选择”,你是改变不了整个社会的主流人们所向的,所以不管我们愿不愿意,赡养父母是义不容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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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文化,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无处不在,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有自己的社会的规范,而这便是礼,我们社会的正常运行需要礼来维护,需要我们能够有乐的修养,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我们是亲缘关系重的社会,我们需要履行孝道,是社会规范的要求,是礼乐文化的要求,更是我们自我满足和自我实现的一种需要,礼乐文化在要求我们对父母进行孝顺的同时也在要求着我们孝顺的方式,不是孝顺就什么都可以去做,不是孝顺就是我们满足一切无礼要求,做出违法乱纪之事的理由,事亲以礼是我们达成更好状态的一种方式,我们需要礼来规范我们的行为,达到更好的境界和状态,约束我们规范我们,不至于让我们陷入到迷茫的境界之中,陷入到了愚孝的状态之中,在这种虚假的满足之中欺骗自己和父母,最后迷失掉了自己,这个社会也会因此走向混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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