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朱理学"信"观念是对原始儒学的接着讲,一方面理学家们所讨论的仍旧是"忠"与"信"、"诚"与"信"、"五常之信"等儒家传统范畴,但是另一方面也依据理学的思维架构对这些传统范畴进行了创造性转化。自二程兄弟倡明道学,"理"成为最高的哲学范畴,但是这却造成了儒家传统"信"观念内部的冲突,即一方面"仁义礼智信"五者并称,理学家直指"性即理",又认为"仁义礼智"四者便是"人性之纲";另一方面"忠信"连用,而"忠信"常与"孝慈"并提,虽然同样是非常重要的伦理范畴,但是在理学的思想世界中处于略低的位次。于是"信"观念自身在理学的思维世界中产生了某种冲突。二程首先便意识到这个问题,一方面提出"尽己之谓忠,以实之谓信",接着讲儒家的"忠信"观念;而另一方面又提出"四端不及信"的问题,即孟子提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端,仁义礼智四者皆有开端惟独"信"无端。"朱子之意不过是说"信"只是一个"信",只是因其作用范围不同而似有层次的不同,因而一方面有"五常之信",另一方面则有"忠信"并提。陈淳对这个问题则探讨的更彻底,他直接将"信"分为体与用两个层面,"五常之信"不过是"信"之体,"忠信"之"信"则是信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