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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十四: 义: 主题题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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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不是我们当年看古惑仔是陈浩南与山鸡等的兄弟义气,是苏武牧羊北海的坚贞不屈;不是损害集体利益,为自己亲人牟利,是文天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留取丹心照汗青;我们所需要的义不是为个人,为小集体的义;是为民族,为国家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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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曾说“仁者,心之徳、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他对于“义”的理解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强调“心之制”,即指“义”乃约束“心”的手段,是“心”动的依据,要求心之所动不可不义;另一方面强调“事之宜”,即指处理事情要做到适宜,根据傅佩荣先生的理解“义”字原来就有“宜”之意。从朱子的理解来看,“义”既包含了行动之前的动机,也包含行动之时的具体做法。因此“义”应该是由内而发的符合正义的行为。而告子却认为“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告子上》),这与孟子以及朱子的看法大相径庭,按照他的说法,我们的行为将不必求合于义了。而在春秋战国时期,正是因为各国诸侯不注重义的重要性,只看到利,才会有“春秋无义战”的说法。而在今天,我们更应该见利思义,所做所为应该追求合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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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孔子最早提出了“义”。孟子则进一步阐棕了“义”。他认为“信”和“果”都必须以“义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离娄上》:“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公正合宜的道德、道理或行为:正~。~愤填膺。~正辞严。见~勇为。多行不~,必自毙。
     二千多年来,儒家都以仁义道德为个人修身的至德要道。所谓利,是指人的生活养命之源,亦是指满足实际生活利益所需。利有公私之分。凡仅能满足个人之生活需要,且损害他人和大众之生活者,谓之私利。凡能以大众利益为出发点,谓之公利。儒家所反对的是损人私己之私利。
      孔子说:“君子义以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即用义为作人做事的根本,用礼实行,用诚信来完成。这才是真君子。又云:“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义是立身之本,是行为的最高标准。凡事合于义则做,不合于义则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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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义利观大致可归结为三个方面:第一是追求“利”乃是“人之所欲”。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 。但凡是“人”,不论是君子还是小人,“利”、富贵都是他们的“所欲”;第二是追求“利”应以“义”为前提。虽然孔子承认“利”是“人之所欲”,但他强调“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此处所言的“道”是君子之道、天下之道,即“道义”。不以此“道义”为前提的“富贵”、钱财,于孔子来说犹如“浮云”,“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 的朴实生活,就足以让他“乐亦在其中矣”。“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即是在说孔子认为富贵求与不求,在于可与不可,不在所行之事、所处地位。孔子不反对人对合道义之富贵的追求,所反对的是人们去追求不符合“义”的“利”;第三是君子与小人义利观的不同。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君子义以为质” ,对“利”取之有道且取“利”皆以“义”为先,小人却只在乎“利”,“放利而行”,终会导致“多怨” 。从孔子的言论可以看出孔子并非将义利对立起来,而是讲求取利以义为先、重义且不反对可求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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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是正义,是为了维护整体利益而可以牺牲自己利益的高尚情操。但正如楼主所言,如果有人假正义之名,以正义来要求其他人去为集体做贡献,而自己从中谋利,不仅利用了他人而且服务自己,正是舍人为己。这种人在生活中并不是不存在的,反而非常的多,那些以为百姓的幸福为己任却暗地里受贿的贪官,那些从公家拿钱一层层扒皮的抽油水,甚至那些偷偷侵占一些公共财产的人,可是屡见不鲜的。所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既要有一颗君子之心,也要有防人之心。人生处处有陷阱,时时而自省才能不坠入欲望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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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者宜之 义者行为适宜公正、合于大道,此大道为君子、大人之道。春秋时期管仲曾提出仁义廉耻为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灭亡。在中国古代道德思想中义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在儒家 思想中,义利之辨很是出名,朱子曾言义利之说为儒者第一义也,天下大事唯义利而已。君子、 大人行为皆从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亦是君子和小人的区别;义利之辨不仅涉及君子、小人之别,也与荣辱有关,“先义而后利荣,先利而后义辱”,义利先后是义利之辨的中心;先义后利大多数儒者的主张,有正其义不谋其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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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义”这个话题,这让我想起了前些日子付国豪面对香港暴徒时说出“我支持香港警察,你们可以打我了”这句话,这就是“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的新时代演绎。这就是正义。这样的话甘于摆烂等死的民族说不出,乐于恃强凌弱的民族说不出,愚昧无知的民族说不出,寡廉鲜耻的民族说不出。但我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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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孔子最早提出了“义”。孟子则进一步阐棕了“义”。他认为“信”和“果”都必须以“义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离娄上》:“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二千多年来,儒家都以仁义道德为个人修身的至德要道。所谓利,是指人的生活养命之源,亦是指满足实际生活利益所需。利有公私之分。凡仅能满足个人之生活需要,且损害他人和大众之生活者,谓之私利。凡能以大众利益为出发点,谓之公利。儒家所反对的是损人私己之私利。孔子说:“君子义以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即用义为作人做事的根本,用礼实行,用诚信来完成。这才是真君子。又云:“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义是立身之本,是行为的最高标准。凡事合于义则做,不合于义则不做。孔子以义与利相对照,他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又说:“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这说明孔子按照利益的原则行事,注意力在义不在利上。孟子继承孔子的观点和大力发挥,成为儒家义利之辨的代表人物。孟子曾对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在表面看,好像孟子排斥利。然而,在孟子的王道政治中,他要求君王“为民制产”“使黎民不饥不寒”,“养生丧死无憾”。同时又要求君王“吊民代罪”,推恩以“保四海”并主张“薄其赋敛”,“去关市之征”,以利便商贾行旅,由此可见,孟子所说的“何必曰利”实质上是告知君王,推行仁政,大利于天下的黎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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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在中国文化中是一个很重要观念,我们总讲道义仁义侠义公义正义情义,而道义是所有义的基础,其它的义都是道义在不同立场不同角度下的引申和演绎。道理道德或道义,前面都有个“道”字,道是义的前提。道是我们中国文化的灵魂,儒家有儒家之道,法家有法家之道,墨家有墨家之道,佛家有佛家之道,道家有道家之道,诸子百家各有其道,道法不同而道体为一,因此“道”就是中国人的信仰,是中国人做人做事的立场和出发点。立场和出发点有了,还要有具体的途径,儒家讲仁义,墨家讲侠义,“义”作为价值观来源于墨家的“兼爱”,后被儒家所吸取。站在“道”的立场上应施与所有人平等的爱,但人是有感情的,“人之有爱,本有亲立,推己及物,各有差等。”要求人做到完全的无私不现实,人能做到不受物质利益的左右,将道义与情义兼顾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这才是“义”的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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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哲学概念不能粗暴地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去划分与理解。我们经常在哲学课上讲到孟子的“仁义礼智信非由外铄,我固有之”是一个唯心主义的概念,这从狭义上进行解读当然可行,但如果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孟子的原义是想告诉世人人人都有追求义理和正道的物质条件,这是人与生俱来的天性与本心。
        回归义的正解,义其实是人们的羞耻心萌芽生根的产物。孟子曰:羞恶之心,义之端也。中国人在国家与社会的构建过程之中明白了光荣与耻辱的界限,并将其内化为本心所向。孟子同时进一步指出:人生所走的路其实只有一条——义。我们时常会迷惑为何我们进场处在混沌不安的状态,即使用再多的钱财与享乐也无法克服,其根本原因正是因为我们没有找回那颗丢失的本心和原来要走的道路。汉代儒学大师董仲舒认为: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正是要强调回归本心向内探求,才能找到义的真谛。
云南财经大学 陶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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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认为义就是道义,即道德义务。生于世间,每个人都应该心怀道义,道义就是每个人的义务所在。就像英国诗人所写的那样:没有一个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每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分。我们每个人都坚持道义,这个社会才会更美好。所以,义离不开自身,从每个人的自身推及开来的道义,才是真正的义。这也暗暗的与“義”这个字暗合,“義”上面是羊,下面是我,即甘愿奉献的自我。心怀道义,就是要勇于担当,不能过分自我,而是要求公利,就是在生活工作中不推卸责任,把集体的事情当成是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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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中强烈的爱国情怀在《史记》中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国家凝聚民心的重要思想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在《李将军列传》中,司马迁包含深情地讴歌了李广这位让匈奴人闻之丧胆的民族英雄。“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正是对他智勇双全、仁爱宽厚,以天下为已任、以苍生为已念的高尚爱国情怀的生动写照。在《卫将军骠骑列传》中,在卫青、霍去病身上表现出丰富的爱国主义人文精神和人生价值观,具有现实的意义和价值。霍去病在观看天子为他建造的府第时,对天子说:“匈奴未灭,无以为家也”,体现了他为国忘家,克己奉公,以天下生民为重的高尚情操。在《廉颇蔺相如列传》中,同样表现了他们二人以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为重的爱国情怀。
儒家文化在宋朝时期,不但为其创造了灿烂辉煌的文化,而且在国家处在内忧外患、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儒家积极入世的人文情怀转化为忧国忧民的忧患意识,激励着有识之士和英雄豪杰“以天下为己任,以苍生为己念”,勇于担负起民族危亡的历史重任,表现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爱国情怀,这正是儒家文化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在宋代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程朱理学所宣扬的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心中的价值追求和道德实践。儒家文化倡导的传统民族大义、尽忠报国、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等优秀民族精神成为社会人文教化的主旋律,成为全国上下普遍认同的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一大批像杨家将抗辽、岳飞抗金、文天祥抗元等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同时,在这些人物身上体现出来的以天下为己任的儒家核心价值观,对明清以后的社会人文教化产生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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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应该是一种对长期价值观的追求,在经济学中讲了一个实例,在18世纪的美国斯坦福德市,有两个工人捡了十八堆马粪堆在一起,然后准备第二天带拖车来拉走。在晚上的时候另一个人问巡逻的人士,这些马粪是否有归属,巡逻的人告知没有归属,所以这个人把马粪搬走了。这堆马粪的归属权争议议论到了法庭,原因在于马粪是否属于前面的两个工人的,还是后面的一个人的。按照道理而言,马粪在马的主人抛弃之后属于自然财产,前面的两个工人属于搬运劳动,后面的一方也有无差别劳动。最终这个判决需要看对后代人得影响,如果说判给了第一个人,就会鼓励通过自身劳动创造价值的社会价值观,如果判给了第二个人,就会鼓励一种可以投机取巧获取财富的价值观。正义有时候很模糊,但是一定要鼓励一种对社会产生正反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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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应该是一种对长期价值观的追求,在经济学中讲了一个实例:
在《薛兆丰经济学讲义》第二讲,教授提到了100多年前发生在美国的一个真实案例。马粪争夺案。1869年的一天,马路上散落了很多马粪,原告和雇工沿途拾捡,在马路边堆起了18堆马粪。之后原告回去取车,准备次日运走。结果第二天发现有人一早捡了现成,居然全部都搬光了,于是原告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
有人说马粪真正的主人是马,也就是说属于马的主人。
有人说马粪丢在马路上,所以是公家的,谁都可以拿走。
有人说要看原告有没有给马粪做标记,如果没有做标记,就不能怪别人把它搬走。
有人说是原告经过了劳动才把马粪堆积起来的,所以马粪应该归原告所有。
法庭之上争锋相对,大家各说各理,都还挺有道理,那么马粪究竟要判给谁?
教授说实际上,马粪判给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案件会对后代产生怎样的影响。
假设现在和两个村子面临一样的案件,唯一不同的是第1个村子判给了原告(堆积马粪的那个人),第2个村子把马粪判给了被告(看到就拿走的那个人)。
第1个村子会形成一种共识,就是凡经过人类劳动的成果都是财富,都有主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随便拿走。
第2个村子形成的共识,就是只要没人看管的东西都可以随便拿走。
那么第2个村子的有产者花在看管财富上的努力就会变大,大到足以抵消财富本身的价值,于是人们就不会再积极的创造和积累财富了。当别人在讨论到底公平重要还是效率重要的时候,学过经济学的人明白,公平背后往往是效率的考量,不是单个人效率的考量,而是整体社会长远发展的效率的考量,公平和效率往往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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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即“正义”,正义维护的是整体利益,正义最大的障碍是贪图不正当的私利。为了小集体的利益讲义气不能称之为“义”,只有为了“公利”而努力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义”。我们必须在维护正义的前提下去获取个人的合法利益,从而养成中华民族见义勇为、重视整体利益的民族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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