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明白的是义,小人明白的是利。舍生取义无疑是值得令所有人尊敬的,但只这样要求自已,而不能用舍生取义去要求别人。孔子说过:“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但切不可以认为,“已所欲”就可以“施于人”。你要舍生取义,是你的事,但你不能强迫别人也去舍生取义。
西方以人本主义出发,认为生命是第一位的,但并不是一贯如此。西方人本主义精神以希腊为起源,但在中世纪受到了压制,而在文艺复兴以后,才有重新成为人们意识的主流。中国的精神并非如你所说,义重于生命是几千年来的一贯的看法。以孔孟为代表的原始儒家,有许多的人本主义思想,比如孟子就爱人而不爱国,他能很坦然地接受施行仁政的异国人的征服,他认为只要人民好就行了,国不国的不在话下,在当代他只怕也要被戴上汉奸的帽子了。
然而以朱熹为代表的后世儒家,对孔孟精神大加修改。比如孔子说:“君君臣臣。”意思是君要尽君的义务,臣要尽臣的义务,而且根据孔子“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的理论,君的义务还要比臣重一些,这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有相似之处。然而后世儒家去有意将其曲解为“君为臣纲”,意为臣对君要服从,而不是原来的互负义务的关系。又如朱子提出要“存天理,灭人欲”,这已完全违反了孔子的“仁”的精神,仁者人也,就是人性,后世儒家却压制人性,使中国的精神进入了黑暗的中世纪。鲁迅认为儒家思想是“吃人的礼教”,这是对的,但吃人的是朱子,孔孟却替他背上了黑锅。
中国的五四运动作为思想启蒙运动是失败的。西方的文艺复兴从他们自已的文明中,发掘出人本主义精神;而中国的五四运动,却由于中国人失去了自信力,失去在自已的文化中寻找出路的信心,而成为了对传统文化的自阉运动。如果中国完全抛弃自已的传统文化,全盘接受西方的人本主义,这也是好的,但是中国人并不知道自已的问题出在哪,并不知道自已的文化为什么要不得,因此他们也并不清楚应该移植西方的什么文化。结果,西方的各种文化蜂拥而来,而中国人接受和自已的中世纪传统(而非孔孟传统)最接近的专制主义文化,这也算是臭味相投吧。北大的朱苏力提出“法律本土资源论”,认为法律制度的移植,需要有本土资源。其实法律只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化的移植何尝就不需要本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