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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十三、谋取公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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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与义两者进行选择时,我们轻利而重义,即次要的东西让位于主要的东西,它们也是无有冲突可言。因为义为人之所以是人的关键所在,而利只是人一时的利益而已;因此,我们自然不能因小失大,为了保护和获得小利而失去大利(义)了。我们是要做人还是要做禽兽?这是一个不言而喻的道理,而人(君子)必然会选择了义;唯禽兽(小人)才沉迷于利,因利失义,从而丧失了做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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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一而害百,君子不趋其利;害一而利百,君子不辞其害。([清]陈确《葬书?深葬说下》)

以天下为己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才是一个君子应有的品质和追求,这同样也是君子与小人的一大区别,谋公利,去私利,不以自己为衡量标准,不管任何时间,这种人都是我们需要的,现在的许多人为了一己私利,不惜以危害他人性命为代价,三聚氰胺,地沟油,苏丹红等等等等不胜枚举,社会需要和谐,更需要发展,如果一味的选择自己得利益,那么整个社会就会陷入混论斗争之中。我觉得林则徐说的很对,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个人的祸福在国家大义前面,应该让位。

舍己为公,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我也许终其一生也做不到这一点,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为了帮助同学牺牲休闲娱乐的时间则是我力所能及的事,从现在做起,不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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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在他的岳阳楼记中就已阐述儒家思想中的大“义”思想。在中小学的政治课本中也涉及到此种义: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集体利益为先。有了大家才能有小家。如若国家有难,大家不团结,只记挂着自己的小私小利,又何能为国家团结、复兴作出贡献?如此妇人之仁,应当为众人所鄙弃。谋取功利并非对自身没有丝毫好处。正如写文章一般,大处着眼,小处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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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主张公利大于私利。他们所说的“杀生成仁”、“舍生取义”以及“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等,都是在强调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放弃甚至牺牲个人私利来成就集体、国家的公利。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注重公利益的国家。儒家强调兴天下之利,与民兴利。孔子说:“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孟子主张的利也是普天下大众之利,而不是君王的一己之利,提出了“制民恒产”等观念。荀子也提出了“公义兴,私门塞”的观点。从孟子的民本思想到荀子的公义思想,都把国家的利益即“公权”放在第一位。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应该以公权为主,但在合法合理的条件下,也可以追求个人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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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己重者不仁,好广积者不义。足恭者无礼,贪名者无智。 照耀人的惟一的灯是理性,引导生命于迷途的惟一手杖是良心。  我们一定有学好伦理与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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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 ——礼记·大学 良心这玩意儿使人变胆怯。想做小偷,害怕谴责。想谩骂、中伤又怕叱责。……良心是在人内心造反的最怕寂寞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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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原始状态都是没有私心,打猎不是为了自己能吃到肉,也是为了大家能吃到肉。我们做任何事情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还有那个集体。但是自从聪明的人将财产归己所有,私有制慢慢形成,到后来,特别是市场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只顾扩充个人的财富,谋取公利是一种只有很高德性的人才能做到。这是多么讽刺啊,原来人们的本性,发展到今天就成为了一种奢望了。在奴隶制的晚期,孔老夫子提出大同社会,想通过仁义体系回复到原始的那种美好和谐的状态,2000多年过去了,好像离大同越走越远了。我倒是觉得,在仁义这套系统下,加之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人们才会主动去谋取公利。试想,连个人欲望都没有很好满足的情况下,去谋公利,好像不太现实吧。我并不悲观,因为这是人曾经有过的,我们身上依然保有这些种子,需要的只是土壤了。[em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2-1 16:07: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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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于公利的追求其实更多的应该说这是一种追求大众利益,为人民服务的一种概念上来,“大道既隐,天下为家”,表现出一种虽是求取利益,但是他已不是求私利,而转为谋公利,这正如孙中山先生以“大同”;“天下为公”作为他毕生追求的最高目标,,一生谋求公利,也是更多的去为人民大众谋取他们生活的利益。另外一个方面,人们对于公利的追求却是为了其获得其私利,《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士不滥,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表现出一种劝服大家不要去窃取公共利益。公利是一种公共利益,公私必须分清楚,而公私不分,却也是造成一种公利的流失。[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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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这是现代社会所提倡的价值观,也是中华五千年以来得以发展的源泉,当国难来临时如八国联军侵华,日本鬼子肆掠时,在中国大地上,不是人人自危,只想着如何保全自身,如何逃命,更多的人们所思考的是如何使大众,国家渡过这个难关,谋求的不是自己的私利,而是利国利民的公利,在这种危机时刻,中华儿女共赴国难,历经不知多少磨难,终于使中国得以延传。这是因为中国自古有一种集体主义感,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天下是大家的,我们应为天下谋福祉,这就是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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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利,人之所良友也。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人们往往被蒙蔽心智,贪图享乐,见利忘义,在最后深陷沼泽时才后悔莫及。其实,利者为义之和,义与利具有一致性,个人在不损害集体或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应当追求正当的物质利益.。但,万事都有度,我们不论在什么环境中都要权衡利益关系,维系义与利“良友”之联系,而不能一味偏向一方,缺失平衡,最终丧失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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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普遍反映在官场上。纵观中国历史,贪官污吏历来深受百姓所痛恶,也被公认为社会腐败之根源,然而,或许是中国人的特性吧,说是这么说,做却又是另外一回事。我个人认为,这主要取决于国家执政者的决心和手段。我无法知道历史的真相,但在我脑海里,清朝雍正年间、大明朱元璋、现代毛泽东时期,由于对贪官污吏的严惩,是深得百姓人心的。

且不说一党专政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既然执政就有责任和义务为百姓服务,促进社会和平和发展。而不是为某党或某些人谋私利。否则,“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官逼民反”的历史随时都可应验,因为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绝不会容许利益落入少数人手里。

从现在看来,重庆在薄熙来的领导下,连出重拳,向“贪、黑”开战,收到了阶段性的成果,也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肯定。个人虽没得到任何好处,但心里也难免得到一些慰勉。因为,以权谋私的现象现在基本已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见怪不怪了。虽然社会舆论纷纷,但毕竟是微言无力也无法改变。何况,这些舆论在好多人看来,是危言耸听,同时也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嫌疑。

应该说,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善良的民族。逆来顺受是他的本性。他不反抗并不意味着他不反对。或许,他并不在意谁在执政,但他绝对在意他能得到多少好处。

衷心希望“唱红打黑”能在全国各地迅速、热烈地看展,也衷心希望能既听到雷声也看到雨点,而不仅仅是作秀。

还有那些借公款逍遥法外的人,这些钱财取之于民,还应用之于民,或许一点点的钱对他们来说也是很珍贵的。不要忘了你们是百姓选出来的,服务百姓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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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利益是人之常情,在利益面前,人们总是难以抑制心中对其狂热的追求。然而,做什么事情都有道德准则与法律约束的规范,必须在个人利益的前提下获取利益,不能损害公家利益。一个人的价值实现也是社会价值实现的一部分,但绝对不能违背公家利益,不能以权谋私,做正直的人诚实的人,才能获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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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中有这样一个概念,外部经济,指个人所得的私人利益小于社会利益的情况,市场下的人有一个特性就是利己,这种外部经济的情况出现时,虽然有利于社会,但往往因私人成本而选择放弃。看看当今社会,这种市场上的利己与尔虞我诈已经影响到了我们的社会生活,人人将自己的利挂于心间,抛义于脑后,贪官污吏,以公谋私,比比皆是。古言:利在一身勿谋也,利在天下者谋之,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真的应该好好学习什么是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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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取功利,利用自己的职权便利来获得公家的利益。想必大家都会想到现在屡禁不止、层出不穷的官员贪污现象,几乎每天都可以听到某某官员谋取公利的新闻。昨天又看到一条统计数据:五年来,检察机关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5787件共21863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173人(厅局级950人、省部级以上30人),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553亿元。这不得不说贪污腐败现象触目惊心。我想说国家和人民把你放到那个位置是出于对你的信任,而不是为你提供某种便利,你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国家和人民,使人们能够安居乐业,而不是利用职权赚些昧心钱。当你把手伸向不属于你的非法的利益时,出于义、出于理、出于信、出于廉、出于忠,是否应该把手缩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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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出于公心,用权力谋取公义.公利时,才能体现权力的崇高.
如果出于私心,用权力谋取私义.私利时,则会走向权力的腐败.[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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