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学习]四、礼的规范
1、尊老爱幼
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论语?乡党》)
译:同乡人在一起喝酒时,只有持杖的老人出去后,才跟着出去。(杖者:持杖而行的老者。斯:才。)
2、容颜端庄
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礼记?冠义》)
译:礼义始于体态端庄,脸色和悦,言谈顺畅。
容貌必庄。必端严凝重,勿轻易放肆,勿粗豪狠傲,勿轻有喜怒。([宋]程端蒙、董铢《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程董二">程董二ersonName>先生学则》)
译:容貌必须庄重。必须端庄、严肃、稳重,不要轻慢、放肆,不要粗鲁、恶狠、傲慢,不要喜怒无常。
3、 九思九容
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论语?季氏》)
译:君子在九种情况下考虑:看的时候要看清楚;听的时候要听全面;脸色要温和;举止要恭敬;说话要忠实;做事要严肃认真;有不懂的地方想到向别人请教;愤怒的时候想到可能产生的恶果;看到获得利益的时候想到道义。
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止,声容静,头容直,气容肃,立容德,色容庄。(《礼记?玉藻》)
译:脚步要稳重,手势要恭敬,眼睛不要斜视,嘴巴不要乱动,不要高声喧哗,头要昂直,态度要严肃,举止要有气质,面色要庄重。(容:应当。)
4、生活礼仪
兄道友 弟道恭 兄弟睦 孝在中
财物轻 怨何生 言语忍 忿自泯([清]李毓秀《弟子规》)
译:为兄之道是友爱,为弟之道是恭敬,兄弟之间和睦相处,孝道就体现在其中了。将财物看得轻一些,怨恨怎么会产生呢?说话要忍让,怨恨就会消失。
或饮食 或坐走 长者先 幼者后
长呼人 即代叫 人不在 己即到(《弟子规》)
译:不论是用餐,或者是行走,都应该让年长者优先,年幼者在后。长辈有事呼唤人,应代为传唤,如果那个人不在,自己就到场帮忙。
称尊长 勿呼名 对尊长 勿现能
路遇长 疾趋揖 长无言 退恭立
骑下马 乘下车 过犹待 百步余(《弟子规》)
译:称呼长辈,不能直呼姓名,在长辈面前,不要逞能;路上遇见长辈,快步向前行礼;长辈没有事,即恭敬退后站立一旁。路上遇见长辈,骑马者要下马,乘车者要下车,问候长者并等到长者离去约百步之远,才可以离开。
长者立 幼勿坐 长者坐 命乃坐
尊长前 声要低 低不闻 却非宜
进必趋 退必迟 问起对 视勿移(《弟子规》)
译:长辈站立之时,晚辈不可以自行就坐,长辈坐定以后,指示坐下,晚辈才可以坐。在长辈前,声音要柔和适中,但音量太小让人听不清楚,也是不恰当的。走向长辈,应快步向前,离开长辈时,动作必须轻缓。当长辈问话时,应当站起来回答,眼睛不可以东张西望。
事诸父 如事父 事诸兄 如事兄(《弟子规》)
译:对待叔叔、伯伯,要如同对待自己的父亲一样;对待同族的兄长,要如同对待自己的兄长一样。
朝起早 夜眠迟 老易至 惜此时
晨必盥 兼漱口 便溺回 辄净手《弟子规》)
译:早上起得早,晚上睡得迟;老年很容易来临,应当珍惜此时此刻。早晨起床后,务必洗脸、刷牙、漱口。大小便后回来,一定要洗手。
冠必正 纽必结 袜与履 俱紧切
置冠服 有定位 勿乱顿 致污秽(《弟子规》)
译:帽子要戴端正,衣服扣子要扣好,袜子穿平整,鞋带应系紧。帽、鞋袜的放置都要有固定位置,不要乱放,避免脏乱。
衣贵洁 不贵华 上循份 下称家
对饮食 勿拣择 食适可 勿过则
年方少 勿饮酒 饮酒醉 最为丑(《弟子规》)
译:穿衣服要注重整洁,不必讲究华丽。穿着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及场合,要与自己的家境相应。 对于日常饮食,不要挑拣偏食,食量适中,不要过饱。年纪小,不可以饮酒,饮酒过量而醉倒,丑态毕露。
步从容 立端正 揖深圆 拜恭敬
勿践阈 勿跛倚 勿箕踞 勿摇髀(《弟子规》)
译:走路时步伐从容稳重,站立要端正。行礼时要把身子深深地躬下 ,跪拜时要恭敬尊重。 进门时不要踩到门槛,站立时要避免身子歪曲斜倚,坐着时不要双脚展开,腿更不可以抖动。(践:践踏。阈:门槛。)
缓揭帘 勿有声 宽转弯 勿触棱
执虚器 如执盈 入虚室 如有人
事勿忙 忙多错 勿畏难 勿轻略
斗闹场 绝勿近 邪僻事 绝勿问(《弟子规》)
译:轻缓地开门揭帘子,避免发出声响。在转弯时,保持较宽的距离,才不会碰到棱角伤了身体;拿空的器具要像拿盛满的一样小心,进到没人的屋子里,要像进到有人的屋子里一样。做事不要匆忙慌张,因为忙中容易出错,不要畏难,也不可以草率、随便。凡是争吵打斗的不良场所,不要接近;邪恶下流、荒诞不经的事,绝对不要去询问。
将入门 问孰存 将上堂 声必扬
人问谁 对以名 吾与我 不分明
用人物 须明求 倘不问 即为偷
借人物 及时还 后有急 借不难(《弟子规》)
译:入门之前,应问有没有人;进入客厅之前,应该出声让人知道。如果有人问“你是谁”,应该回答名字,而不是说“是我”,让人无法分辨。借用别人的物品,一定要明明白白地请求。如果没有事先征求同意,擅自取用就是偷窃的行为。借来的物品,准时归还,以后若有急用,再借就不难。
(节选自:陈杰思编著《中华十大义理》中华书局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