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近中国大陆上象“三鹿奶粉事件”、“山西溃坝事件”等等社会丑恶现象层出不穷,屡尽不止!
为什么?
因为当今的中国人在进步的口号下,已经把民族传统彻底抛弃,现在这个社会已经没有“公德”二字可言了,所以种种匪夷所思,丧尽天良的事情屡出不绝!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是非善恶的标准,也就没有责任道义可言,那么自然就没有什么良心自责,公德压力可讲!
中国社会眼前的种种丑恶事情,当事人最多畏惧的是国家法律,而不是社会公德!
套用几十年来用俗的一句话:良心多少钱一斤,这句话已经成为指导人行动的潜守则之一!
你能规避法律,就说明你没有做错事,这个行事规则太可怕了!
一个国家用法律维持不下去,法律是靠人制订执行的,人出问题,再严谨周密的法律也没有用!
我们现在不奢望这些社会丑恶现象中有责任人谢罪,自杀或辞职的情况出现,因为这些情况只会出现在邻国,那些讲究社会公德,尊重社会公德的国家!
中华文明的大国,我们的祖国,现在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蛮荒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