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者,人言也。古人认为,人说出來的话,一定是诚实的,所以便用「人」和言合起來,造了信字,来表示诚实、真实、不欺诈、不虚伪、信誉、信任的意思。
“诚信”二字的原义是互证的,《说文解字》解为“诚,信也,从言成声。”“信,诚也。从人言,人言则无不信者。”这个解释得出这样的结论:诚、信二字都和人的言语有关。言出于心,“诚信”首先是人的言必由衷,正如《礼记·大学》篇所说:“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其次,“诚信”外化为人的行为,表现在人们所进行的各种活动、处理的各种关系中。从这个意义上讲,诚信对于整个社会,应当属于道德范畴;而对于个体人来说,“诚信”是内在的修为,是自律,而非他律。
我国上古时期,“诚信”先由笃信鬼神的虔诚开始,《左传》上说:“祝史正辞,信也。”《尚书》上说:“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诚信的宗教色彩逐渐淡化,在那种“敬畏”的心理除去之后,诚信的实现常常要加上强制执行的手段。所以,诚信在当今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说又是一种法律原则。人们在商品经济大潮的随波逐流中既慨叹诚信的缺失,呼唤诚信的回归,又不知从何处下手。我们暂且不去探究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找回久违的诚信,这是一个很大的系统工程,不妨先回顾一下古代先贤们对诚信的认知、评价和教诲,也许对今天的人们有一定启示。
中国传统文化中,君臣、父子、兄弟、夫妻、友朋,是被十分看重的人际关系中的“五伦”。孔子认为君臣之间应当是礼、忠互动。做人处世以孝悌为本,孝是对父母,悌是对兄长。在兄弟关系上,只要坚守诚信,就能做到四海皆兄弟。
孔子的择婚标准是正直而守诚信。从家庭关系上讲,这样的人是可以托身依靠的。《公冶长》篇记载:孔子评价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传说公冶长因为能懂鸟语而蒙冤入狱,孔子认为他是蒙冤受屈,不因其获罪入狱而改变对他做人的看法。这是把做人放在第一位,不按贫富标准择婚。随后又有一则:孔子评价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就把自己的侄女嫁给了他。在《宪问》篇里,孔子曾高度赞扬了南子容的德行,作为一个正直的人,在国家清明时不被废弃是可以做到的,但在国家无道时,既能坚持原则,固守诚信,又能保护自身,就太不容易了。孔子特别把这一点提出来加以表彰,并把自己的侄女嫁给了他,从家庭关系上讲,这样的人是可以托身依靠的。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是千百年传承的古训。这个思想也来源于《论语》,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我每天都要作多次自我检讨:为主人出谋献计做到忠心不二了吗?与朋友交往合作做到诚信了吗?老师所传授的东西经常温习了吗?)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看重实际的德行,轻视表面的姿态;侍奉父母,能够竭尽全力;服侍君主,能够献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恪守信用。这样的人,尽管他自己说没有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一个人以贤为贤,并能践行忠、孝、信等德性,虽说没有接受什么教育,但这本身就是一种学习,一种更本质的学习。)(《论语·学而》)这两则中都提到了交友与诚信问题,看来孔子的弟子们都把“诚信”看作是自我修养的重要一条。古人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從造字中,也知誠信的重要了。
孔子以“巧言令色”为耻,而把自己的人生最高目标定为三点:“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在这三点中,不仅诚信占其一,而且是要做到每一点,都和诚信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