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绝不仅仅意味着社会基本秩序的安定和平,同时也内涵着社会整体在精神、理想、道德、风气等精神心理层面的和谐安宁。精神层面的和谐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成为影响社会秩序和谐的更为复杂、更为长远的因素。在社会和谐的语境中,“精神和谐”这个范畴应得到重视。探析“精神和谐”范畴的涵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实践是必要的。所谓精神和谐包含着个体精神和谐、群体精神和谐、社会精神和谐三个层次。个体精神和谐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精神基础;群体 精神和谐表现在群体价值观认同一致、群体目标 明确、群体凝聚力坚强;总体而言,社会精神和谐是指社会中个体、群体与社会整体在社会价值观念上的多元互补、多样统一,是 社会主体在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和引领下,积极协调多元价值观的矛盾和冲突而使整体精神生活趋于平衡、稳定、祥和的良性社会精神生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