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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二、尊敬父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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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一种美德,是人伦的基本的规范。但孝之过度,就有可能背离社会道德,成为一种恶行。在中国“不孝有三”中的其中之一,就是偏袒和纵容父母的错误行为。这就是愚孝的一种表现。孝敬父母,尊重父母,甚至顺从父母的违背自己意愿的要求,这都在孝的范围。但姑息和偏袒父母的错误甚至恶行,这就违背了社会伦理和社会道德。所以,愚孝是我们每个做儿女的应当坚决杜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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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以五种不孝的行为作为反面例子,希望人们以此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不顾父母养”则是不仁,以私欲存于心中,障碍一切善行,因此孝是为仁之本,也是人之为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孟子所言如“从耳目之欲”、“好勇斗狠”不仅是对父母的不孝行为,也是为人之陋习,君子修习便是要去除这些弊端,以中和之道处之,可见,在善事父母的孝行中,亦是对人自身德性的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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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 在,观 其 志;父 没,观 其 行;三 年无改于父之 道,可 谓 孝 矣。”《论语·学 而》孔子强调要对父亲察言观色的关心,要不违背父亲的意志。这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思想观念一直是中国古代所推崇的。这体现了对长辈的尊重,是我们现代人需要学习的。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父母言所行未必是全部正确的。就好比古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思想就越来越暴露其弊端,这在民国的思想大觉醒时期由为明显。青年毛泽东也是未承父志最后依然闯出一片天地,带领人民走向了光明。有人这样解“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父母在的时候尽量不走远,如果一定要走远,那就要告诉他们自己所去的方向。”对于这个解释我比较赞同,儿女可以有自己的志向,可以为自己的人生方向做选择,但是在抉择做出来之前要告诉父母,让他们知道。可能有人会说父母不理解自己,那就尽力说服他们,解除他们的担忧,而不是一意孤行。我认为,这也是做到了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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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子有言:“事亲以敬,美过三牲。”意思是父母长辈活着的时候要尊敬他们,胜过死后用猪头羊头牛头三牲祭礼来祭祀。孔子有言“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意思是“现在的人啊,以为仅仅给父母吃好穿好,把父母养活,让他们衣食无忧就可以叫做孝顺了。但是像狗和马这样的畜生,也能养活他们的父母,替他们服劳役。如果内心没有一份真挚的对父母的尊敬之情,那么赡养父母与饲养犬马又还有什么区别呢?”这都是在强调对待父母要尊敬。
    至于如何对父母尊敬,我们可以从生活中任意一件小事做起。我们要理解父母,不要怪罪父母唠叨,这也是他们像我们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不要和父母顶嘴,应该冷静的和父母沟通。要时时关心父母,当他们身体不舒服的时候要在身边好好照顾。真正做到李毓秀说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才算是真正做到对父母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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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孝”,首先是“知孝”,然后才是“行孝”,最后是“传孝”。“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值得我们继承的发扬。孝,这个字象形字是上面一个部首,下面是有一个人托着,即是后辈赡养晚辈。在行孝之前,我们要知晓孝是什么的,孔子对此强调一个“敬”字,“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也就是说孝不仅仅是使长辈吃饱穿暖,更重要的是让长辈感受到关爱,感觉到自己并非一无是处。接着就是时间,这就和行孝之“义”相关了,也就是说我们的孝不能只停留在嘴皮上,而是要落到实处,不要“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最后就是传递孝啦,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精髓,我们应该继承并将其发扬光大,成就“孝”的家国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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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于发生反感的,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件事。
我至今还记得,一个躺在父母跟前的老头子,一个抱在母亲手上的小孩子,是怎样地使我发生不同的感想呵。他们一手都拿着“摇咕咚”。这玩意儿确是可爱的,北京称为小鼓,盖即鼗也,朱熹曰:“鼗,小鼓,两旁有耳;持其柄而摇之,则旁耳还自击,”咕咚咕咚地响起来。然而这东西是不该拿在老莱子手里的,他应该扶一枝拐杖。装佯,侮辱了孩子。我没有再看第二回,一到这一页,便急速地翻过去了。
那时的《二十四孝图》,早已不知去向了,目下所有的只是一本日本小田海仙所画的本子,叙老莱子事云:“行年七十,言不称老,常著五色斑斓之衣,为婴儿戏于亲侧。又常取水上堂,诈跌仆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大约旧本也差不多,而招我反感的便是“诈跌”。无论忤逆,无论孝顺,小孩子多不愿意“诈”作,听故事也不喜欢是谣言,这是凡有稍稍留心儿童心理的都知道的。
……
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景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回想起来,实在很觉得傻气。…我想,事情虽然未必实现,但我从此总怕听到我的父母愁穷,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是和我不两立,至少,也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碍的人。后来这印象日见其淡了,但总有一些留遗,一直到她去世——这大概是送给《二十四孝图》的儒者所万料不到的罢。
——鲁迅《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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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尔雅中》说:“善事父母曰孝”。而孝道有三种:最高的孝行是发自内心地尊敬父母,其次是不让父母受到羞辱,最下等的就是仅仅赡养父母,可见赡养父母重要,而发自内心的尊敬更为重要。尊敬父母要落实到具体行为之中,要从小事做起。爱父母,心里想着父母,理解、关心父母;行动上帮助父母,为父母分忧。对父母的尊敬不是盲目的顺从,是在平等基础上对父母的孝敬。我们也会为人母为人父,孝即是我们的传承,是我们承接上一代的纽扣,也是启示下一代的工具,由此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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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陈杰思的帖子

一般来说,只要这个人不是自负到目中无人,都会对别人尊敬。尊敬别人是最普遍,也是最容易做到的一个品质。但对于父母亲人、伴侣,人们却常常很难做到尊敬。因为爱,我们总会设身处地地为他设想,试图为他做出最佳选择。越是亲密的人,我们就会越想让他得到更好东西,人们将为他们好当作自己的责任,然后尽力让别人接受,却常常忽略了别人的意愿,违背了尊敬的原则。对父母很有可能也是如此。在当代社会,当子女有能力尽孝道的时候,子女正值青壮年,而父母年事已高,相比之下,父母已经不能像在子女小时候那样,处处管着子女,相反,父母这时需要子女的帮助。除了记忆力下降、身体健康等困扰着父母之外,还有子女忙着工作家庭无法经常陪伴的孤单。在物质充裕、养老体系较为完善的今天,老年人往往缺的不是三餐的饭菜,而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聊天的时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城市里的中年夫妇选择把父母接到城里生活,互相照顾。但是他们其中很多人忽视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父母生活在城市到底快不快乐,他们到底想不想在城市里生活。因为很多老人不习惯人数众多、陌生感很强的小区,也融入不进来,最后还是一样的孤单和不开心。在这种两难的情况下,我认为作为子女应该多去父母那里看望,工作再忙,时间不会让父母慢点变老。尊重父母的意愿,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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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我们都知道要孝顺父母,赡养父母,但通过这篇文章的学习,我才明白对待父母不仅要孝顺赡养他们,更要尊重他们,敬重他们,君子的孝应该包括忠,爱,敬的感情,使父母感到身心愉快,安乐自在。父母把他们的青春和所有的爱意都给了我们,我们无法做到像他们那般无私和伟大,但也应做到用心去爱他们,尊重他们,敬养他们。养亲是尽孝的行为,也是前提,偏向于物质层面,而尊重父母是对父母意愿,想法,行为的支持和鼓励,是以平等的思想对待他们,这就更偏向于精神层面。这两个层面都是我们孝敬父母所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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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坛:二、714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这句话描述了孝的三种对父母的态度:最高的孝行是发自内心地尊敬父母,其次是不让父母受到羞辱,最下等的就是仅仅赡养父母。而这三种态度不仅仅体现了孝的程度,更能反应一个人将止步于何处。
仅仅赡养父母的人连自己最为亲近的人都只担负起最基本的责任,那么在其他方面也就只会承担最基本的责任,也就不会有多大作为了,而不让父母受到羞辱是维护父母的尊严,让父母的心情更为舒畅,那么也就会为他人考虑了,发自内心地尊重父母也就能够对其他人保持发自内心的尊重,同时也就能获得他人的尊重,更容易成功了。
而当代社会,由于社会压力以及各种现实问题,人们陪伴父母的时间大大减少,所以养老产业得到了快速地发展,难道曾子的孝就不能运用了吗?当然不是,赡养老人无关于时间,更重要的是态度,是发自内心还是敷衍了事都取决于自己,只有真正想尽孝的人,才会发自内心地尊重,而不仅仅是囿于道德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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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现代社会,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与传统社会不同,现代社会更强调彼此的平等、独立和自由。这种观念在父母与子女对事情的观点一致时,自然相安无事,但一旦在对一些事情的看法上双方的观点不一致,尤其在父母态度比较强硬的时候,子女就会认为父母是在干涉自己的自由和独立,是在压制自己,因此对父母采取抗拒的态度。其实强调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平等、自由、独立与尽孝并不矛盾,关键是要巧妙地化解矛盾。首先,与父母的矛盾应该是人民内部矛盾,完全可以化解,所以不必过分紧张,要相信父母虽然和自己的观点不同,但还是爱自己的。其次,即使父母态度强硬,“不够尊重”自己,也要体谅他们,不要“以牙还牙”。这不仅是我们中国人的孝道传统,其实也有利于化解矛盾,因为对抗不会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所以要保持冷静。再次,在作重大决定之前,我们要广泛地听取各种意见,然后作出自己的决定。父母的意见自然是一定要听的,不要因为是“父母的意见”就拒绝接受,而是要客观地看待父母的反对意见。年轻人毕竟人生阅历浅,虽然有热情,有勇气,但往往不够周全,而父母则有很丰富的人生积累,他们对问题的理解完全可以帮助我们作出更适当的选择。最后,即使通过深思熟虑,我们仍然认为自己的看法是正确的,也不要以强硬的态度对待父母的反对,而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取得父母的谅解,相信父母一定会在我们有理有据的解释中接受我们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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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是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的基础,经过几千年的传承,孝文化已经牢牢扎根于每位中国人的心灵深处。父母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让我们拥有了领略多彩人生的生命,尽孝是对父母的尊敬,是我们对自己生命的肯定。通过孝敬父母,我们会感受到自己的价值,会觉得我们不再是靠父母生存的孩子,我们可以用自己的能力使他们温暖,这种感觉就是自我价值的实现,也是我们的心灵得以宁静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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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社会越发达,我们的压压力反越来越大了,有很多年轻人对宠物的喜爱似乎多余自己的父母,在宠物身上花的时间和金钱也有超过父母的现象,生他养她的人都在省吃俭用,作为子女欠的部分都没还清楚,却想着把自己额外的经济能力和时间花在动物身上,对着父母的唠叨省吃检用不去体谅,养成消费习惯之后的超额消费,父母继续买单。后面的家庭教育也要多放自己的子女吃苦,养成体验生活的习惯,坚决遏制超前消费的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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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中有其中一张令我深受感悟的是“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字面意思是侍奉父母时对于他们的过错和意向上不合的意见仍恭敬对待,心里不埋怨。现代社会提倡要孝顺父母,孝顺也被看作是是否具备美好品德的的标准之一;但是孝顺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得到的,大家都觉得帮父母做家务就是孝顺,长大以后养他们,给他们足够的钱花就是孝顺,然而这些只是“孝顺”当中微乎其微的部分。其实孝顺父母更多的不是给予他们许多的物质需求,他们想要的恰恰是精神上的支撑;作为父母的犯了错想得到的不是来自子女的谩骂和斥责,因为父母也是有自尊的人,所以要做到“几谏”,即对于父母的过错我们要和颜悦色地指出他们的错误加以纠正,不让他们难堪,当他们固守自己的意见时也不要把不满表露,而是应该要权且顺着他们的意见去做,始终保持对父母的体谅和包容,在这过程要时刻关注他们的行为,目的是让他们有放弃错误机会的可能。都说人老了就会越来越固执,特别是他们不喜欢别人随意否定他们的意见,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要抱有宽容之心。
此外还应该注意到,孔子这里说的是父母的一些不很严重的过错,屈从了不会带来太严重的后果,所以提倡子女在不得已时可以采取屈从的做法。但是当父母的过错如果性质非常严重,涉及道义的底线,这时子女就不可以屈从了,必须反复劝阻,坚持而不让步,目的是不使父母陷于不义。在这种情况下若屈从父母,那就是不孝了。但无论如何。子女对父母外部表现的敬和内心存有的爱是不容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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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回复 1楼陈杰思的帖子

在父母眼中孩子永远是孩子,即使他们的孩子已经四五十岁了,但是父母的爱并没有停断过,只要父母在世一天,他们就爱我们一天,这种无私的爱难道不值得尊敬吗?以此推广到天下的父母,在《三国志·魏书》有:“慢人亲者,不敬其亲者也。”(意思是:不尊敬别人父母的人,肯定也不会敬重自己的父母。)我们不仅要尊敬自己的父母,而且还要像孟子在《孟子·梁惠王上》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意思是:尊敬自家的长辈,推广开去也尊敬别人家的长辈;爱抚自家的孩子,推广开去也爱抚别人家的孩子。 )尊敬长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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