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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四、自尊自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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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孝”,不仅是对父母的身体状况与情感状态的关心,还包括对于自身的关注与发展。自尊自爱是施行孝道的重要组成。“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伤毁,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中指出:我们的生命是从父母那里得到的。爱惜自己的身体使其不受伤毁,是孝道的起始。


        生命的孕育是一个神奇又神圣的过程,父母用自己的生命交换着子女的生命,母亲怀胎十月产下孩子,“孩子的生日便是母亲的受难日”。父母用最真心的爱与最悉心的照料将子女抚养长大。他们最根本的希望还是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平安的成长。


        现代社会发展速度逐渐加快,人们在追求高精尖与速度、效率的同时,学习的压力、生活的压力、情感的压力也呈增长趋势,而人们往往在感到迷茫的同时又找不到疏解的渠道。前段时间的“富士康”连续自杀事件、还有最近武汉高校的几起学生自杀事件都是由于工作学习的压力与心理疏解不足造成的。几个事件的当事人都还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他们的父母得知他们死讯后的情形我们可想而知。每个人在面对困难、面对挫折的时候都会意志消沉,但这绝对不能成为伤害自己的理由。父母的心在这些年轻人结束生命的刹那被活生生的撕碎,没有什么比“白发人送黑发人”更加悲痛了。

        珍惜父母给予我们的生命,不要自暴自弃,不要自怨自艾,用积极的人生态度去开创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使父母为我们骄傲,使他们感到欣慰便是“孝”。《孝经·庶人章》在论述庶人的孝道时说:“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可见,“小心谨慎地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是施行孝道的重要关节,也是作为子女的我们应最先做到的。自己的生命是父母生命的继续和延伸,恪尽“孝道”、报答父母。这是“饮水思源”,也是“自尊自爱”。只有“自尊自爱”才能更好地“继往开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6 16:45: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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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之中,似乎最不被人关注的便是自尊自爱。其实,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爱惜自己就是尊重父母的表现。


在当今社会上,很多过于冲动的年轻人,因为一点小事就伤害他人、伤害自己,这是极其不孝的行为。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心怀父母、关心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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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身体发肤是父母给的,这是父母给我们的最为珍贵的东西,我们要好好的珍惜,作为报答父母的一种方式,但是想想那些自寻短见的人们,我就觉得可悲。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重要的是我们的父母不负责任,有谁忍心看白发人送黑发人,每个人都是父母身上掉下的肉,我们在爱自己的同时我们也在心疼我们的父母,因为你痛苦的时候父母更是难过担心。当我们自己再自暴自弃的时候我们要记住我们还有父母还有家那是我们永远的避风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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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自己爱自己,尊重自己,才会得到他人的爱护和尊重。爱护自己是最重要的。可是怎样才算自尊自爱呢,自尊自爱要与自私自利相区别。我们要相信自己、认同自己、肯定自己、发现自己、完善自己、提升自己、超越自己、珍爱自己。尊重他人。不是自己的不取,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才是真的自尊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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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屈原列传》)

由上述可见,当人们遇到病痛或忧伤的时候,没有不呼父母的。父母是我们最初力量的来源,我们从父母那里获得了更大的力量和勇气去生活,去工作。

父母是永恒的话题,也是我们永远不能割舍的亲情,是我们最最应该放在心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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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作为子女应尽的义务。父母给与我们生命,我们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命,不应去浪费它。父母为了我们一辈子尽心尽力,作为儿女,我们无以为报,唯有爱和尊敬他们,不要把回报放在口头,付诸实际行动,孝顺我们伟大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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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父母给予我们生命,爱父母也珍爱我们自己的生命。父母辛苦养育父母,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爱自己的生命呢?出门在外,我们心里牵挂的是父母,有时一个电话,将相隔万里的两颗心紧紧地联结在一起,儿行千里母担忧。出门在外,好好保护自己,爱惜自己,不要让家中的父母担忧。爱护自己亦爱护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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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尊是健康人格的基石,是一身红对自己人格的重视和肯定的情感,自尊就是尊重自己,,不能向别人卑躬屈膝

自尊能使我们更好的立身社会,自信可以让我们的人生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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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传统文化是理解、体谅人的。它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主张人关心、照顾好自己也是对父母的负责。因此哭丧只哭三天,为的是怕做子女的哭坏身体。虽然孝讲的应是儿女对父母的回报,但是在自尊自爱之一方面更多的透出了父母对子女的爱。子女能照顾好自己,父母就能稍稍放心了,对子女操心的方面就少一些。也能说明,孝的最低限度是为人子女的自尊自爱,不要让父母为自己的过错感到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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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说法,自尊自爱,不伤害自己,就是孝的根本。试问伤害自我,为人父母的怎么能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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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百善孝为先。在我们中华民族,一个人没有任何的品德也许都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唯有没有“孝”,是无法被原谅的。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一个不孝的人,不可能真正的做到“仁,义,礼”等。这与中华民族的农耕经济有着很大的关系。农耕经济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要稳固家庭,就要树立家长的地位,而子女对家长的敬就掩盖在孝之下了。当然,从人的天性来说,也是要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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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与其他品质的关系:上面说到,没有孝就没有其他美好的品德,这很有道理。对父母不孝,就没有仁爱之心,这就是不仁,对人不仁,哪有什么义气可言,这就是不义,没有义,就是没有遵守自己的本分,这就是违背了礼的原则,不礼。不讲礼会被人唾弃,这算是有智的人吗?不智。不孝顺父母,就是无视法律规定的义务,无法。没有孝,一个人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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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古代,人们甚至连一根头发都十分爱惜,不会轻易断发,因为在他们看来那都是来源于父母的,是不可轻易毁坏的。这种做法虽然有些愚钝,但是却深刻反映出古人从骨子里对父母的尊重。当今社会,我们仍需有一颗自尊自爱的心,在伤害自己之前先想想父母,爱惜自己也是孝道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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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耻,就是对自己不良的行为有羞耻之心,不做损害自己名誉的事。只有懂得羞耻的人,才懂得如何珍惜荣誉,才会严于律己,培养自己良好的品德和习惯。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人不懂自尊自爱。他们自私自利,见利忘义,为了金钱和私利, 甚至在外国人面前奴颜媚骨 、卑躬屈膝,既丧失了自己的人格,又损害了国家的尊严;他们不分是非美丑,只讲江湖义气,跟着“哥儿们"去干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坏事,到头来违法犯罪,遭到众人唾弃;他们好吃懒做,作风轻浮,为了贪图安逸和享受,竟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与肉体,结果受骗上当,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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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杀的问题,我想也是很难说的。就说一个患了艾滋病的人来说,他要忍受很大的痛苦,尤其是到了后期,相信父母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这么的难受但却帮不上一点的忙。但是这时候,不可能说在父母是同意的前提下才能自杀,为人父母怎么能说出同意自己的孩子自杀的话呢。同样都是痛苦,不如先解脱了,对于大家都好,父母也不用天天 看着孩子痛苦而自己受罪啦。所以,关于自杀,自虐的问题,也不能够说是选择自杀的人是不孝顺的。还有就是乘船而不游泳,走大道而不走小路等等的,总有种苛刻死板的感觉。人生没有点冒险怎么能行呢?孝顺也不用做得如此,我们可以用很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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