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孝”,不仅是对父母的身体状况与情感状态的关心,还包括对于自身的关注与发展。自尊自爱是施行孝道的重要组成。“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伤毁,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中指出:我们的生命是从父母那里得到的。爱惜自己的身体使其不受伤毁,是孝道的起始。
生命的孕育是一个神奇又神圣的过程,父母用自己的生命交换着子女的生命,母亲怀胎十月产下孩子,“孩子的生日便是母亲的受难日”。父母用最真心的爱与最悉心的照料将子女抚养长大。他们最根本的希望还是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平安的成长。
现代社会发展速度逐渐加快,人们在追求高精尖与速度、效率的同时,学习的压力、生活的压力、情感的压力也呈增长趋势,而人们往往在感到迷茫的同时又找不到疏解的渠道。前段时间的“富士康”连续自杀事件、还有最近武汉高校的几起学生自杀事件都是由于工作学习的压力与心理疏解不足造成的。几个事件的当事人都还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他们的父母得知他们死讯后的情形我们可想而知。每个人在面对困难、面对挫折的时候都会意志消沉,但这绝对不能成为伤害自己的理由。父母的心在这些年轻人结束生命的刹那被活生生的撕碎,没有什么比“白发人送黑发人”更加悲痛了。
珍惜父母给予我们的生命,不要自暴自弃,不要自怨自艾,用积极的人生态度去开创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使父母为我们骄傲,使他们感到欣慰便是“孝”。《孝经·庶人章》在论述庶人的孝道时说:“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可见,“小心谨慎地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是施行孝道的重要关节,也是作为子女的我们应最先做到的。自己的生命是父母生命的继续和延伸,恪尽“孝道”、报答父母。这是“饮水思源”,也是“自尊自爱”。只有“自尊自爱”才能更好地“继往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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