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和
“和”“和睦、和气、中和、和平、和谐。求同存异。中华传统文化把“和”作为最高价值,作为最高的道德境界。“礼用之,和为贵。”(《论语·学而》)提出为政应“宽以济猛,猛以济宽”,宽猛相济,“和”以治国。周幽王大夫史伯针对当时周政权危机,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济”的理论。墨子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离散不能相和合。”(《墨子·间诂》卷三)“和”被认为是人道追求的最高目标。传统文化还把“中”与“和”并提:“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记*中庸》)“中和”作为儒家文化的重要内容,强调“和谐”、“允执其中”、“时中“等思想,在今天仍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和睦夫妻、和合家族、顺和邻里、和谐社会、协和万邦、天人合一、和气生财、和平天下、和衷共济,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最高境界和最高目标
“和”有协调、和谐、适中、合作等含义。孔子的弟子有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和”的精神是儒家文化特别强调的精神,包括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兼容并包的精神,也有人类同大自然和谐共处的天人合一精神。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和”具体的内涵及实现途径是厚德载物、良性竞争、仇必和解、中庸之道、和而不同、抑强扶弱、和实生物、阴阳和谐、均衡互制、各安其位等。孔子主张“君子和而不同”,坚持在建立和谐关系时必须坚持道义原则。在实践中要注意避免出现投机、世故、圆滑、不敢坚持原则等问题。倡导“和”的精神,可以养成中华民族爱好和平、团结友爱、维护统一的民族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