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基金会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复制链接]

1#

 “孝”的本质是出于人的“仁爱”的自然本性,它是不带有“功利性”的。在此,我们需要把孔子的“仁者,爱人”的“仁学”展开来讨论。先秦儒家认为,“亲亲”必须扩大到“仁民”,才是完整的“仁学”,《郭店楚简》中说:“孝之放,爱天下之民。”“孝”必须扩大到“爱天下之民”才叫作“仁”,所以又说:“亲而笃之,爱也;爱父继之以爱人,仁也”。“仁”不能只停留在“爱父”,必须扩大到“爱天下之民”上,所以“孝”必须扩大,必须“推己及人”,这就是说作为家庭伦理的“孝”(亲亲),从其以“爱”为基础这点说,必须扩大为一种社会伦理(仁民)。从而“仁民”,意即为“博爱”,《孝经·三才章》中说:“(君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如果能使“博爱”(即推己及人、及物之爱)成为社会伦理准则,那么就不会出现违背家庭伦理的“孝”。这就说明“孝”在“仁学”体系里是十分重要的观念。因此,从“亲亲”为基点,扩大到“仁民”,以及到于“爱物”,我们是否可以说中国古代基于孔子的“仁学”,把“孝”看成是“天之经”、“地之义”、“人之行”也是可以理解的。我想,从一个方面说它体现了孔子“爱人”(博爱)的精义。所以朱熹说:“仁者”,“在天则盎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人利物之心,包四德而贯四端也。”(《朱子语类》卷67)可见,“仁”对儒家的意义十分重大。


    我国的传统节日多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初衷,在发展中注入强烈的伦理内涵,但都是综合性的,缺少单项突出的人伦主题节日,如母亲节、情人节等;而现代社会又很有表达这种人伦感情的需要,于是西方的此类节日就趁虚而入。但异质文化的母亲节难于承担传承以上两方面中华传统之任。不同文化的母亲节形象代表都有不同的文化个性,流淌着自己民族文化的血液,承载着自己民族的民族精神。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