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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新闻早报上看到这么一条标题:“三原八旬老太遇车祸被拖三公里尸体起火 司机逃逸”。老人被撞后没有被救反而是被卷入车内,直至燃烧起火后才被发现。肇事车是一辆黑色轿车,车型似捷达或桑塔纳。
老人的生命就在那位不负责任的车主手中逝去,我们在此沉悼那位老人。我在想肇事者究竟是为了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他家里没有老人没有小孩吗?更何况自己总有一天也会老去,为什么要如此对待了老人呢,中华民族还有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呢。
在德国,只要行人在正式人行横道上行走,司机必须以合适的速度行驶,不得危及行人的安全,必要时停车,禁止与行人抢道。为什么在我国就做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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