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以利”这几个字究竟该怎样解法,不好说。谁也无法了解老孔是真正怎个想法。但他鼓励士子经学致用,为了经学致用而至于仕途经济,应该是不错的。
至于关于“义利”之争,也存在体用之别。就抽象的“体”而言,孔孟的“义”其实是一种理想的人性的美的特征,善的一面,具有“公”的特点,所谓“公天下”的哲学,其实是相近概念;而“利”则代表了“私”和丑的一面。孔子立儒学,引易理洪范作为立论基础,提出近于“天下为公”的趋善原则,将义立为真、善、美,将利立为假、恶、丑。而他所指出的“君子喻利,小人喻利”,不过就是指出一个理性的人所应该执行的“趋善避恶”的行为准则而已。这本身,我认为并无什么不合理之处。而后世儒的分野(主要就是孟子的性本善和荀子的性本恶),并不是对这一个准则的差异,而是人之天生究竟是恶是善的问题。和这个论断不是一个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