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和谐社会的理解,主要有四种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和谐社会”就是说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
观点二: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这种观点是从社会学的视角提出来的。
观点三:和谐社会是一种有层次的和谐,其核心层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即人与人的和睦相处。其保证层是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协调发展。
观点四:和谐社会这一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和谐社会主要是指,社会同一切与自身相关的事情保持着一种协调的状态,包括社会与自然环境、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协调,等等。实际上,广义上的和谐社会几乎就是科学发展观所关注的全部内容。狭义上的和谐社会主要是指社会层面本身的协调,是科学发展观所关注的一个相对单项的问题。我们现在所谈论的和谐社会是狭义上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