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和睦、和气、中和、和平、和谐、合作、协调。求同存异。中华传统文化把“和”作为最高价值,作为最高的道德境界。
传统文化“和”在今天仍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和睦夫妻、和合家族、顺和邻里、和谐社会、协和万邦、天人合一、和气生财、和平天下、和衷共济,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最高境界和最高目标。
“和”是儒家文化特别强调的精神,“礼之用,和为贵”。
和谐原理包括:宽恕包容、仇必和解、中庸之道、适度存在、和而不同、抑强扶弱、和实生物、阴阳和谐、均衡互制、各安其位。
在现代社会中,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必须以“和”为中心,俗话说:“天时有利不如地理有利,地理有利不如人与人和谐。”所以要建设和谐社会。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加之改革开放以来中西方文化的相互激荡,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愈益多样化。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面对全球化推进现代化建设,要坚持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需要研究中华民族“和的道德精神”推进时代发展,以确立新的主流价值意识和道德建设标杆,造就新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养时代新人。
在实践中要注意避免出现投机、世故、圆滑、不敢坚持原则等问题。倡导“和”的精神,可以养成中华民族爱好和平、团结友爱、维护统一的民族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