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包括重视教育的精神、重视文化的精神、理性精神、科学精神、求实精神、批判精神、反思精神、与时俱进的精神等。
然而实践精神也是其中中的一种精神,实践是检验真理的一种主要方式,同时也是知识与实践相辅相成的。
以往,实践被单纯看作认识论范畴,实践精神便被理解为相对于理论而言的实践第一精神。我们认为,应当从人的存在的本体论意义上理解实践和实践精神:实践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现实的相互作用,是人的本质力量现实化对象化过程,从这一前提出发,可以把实践精神理解为在主
要因素在于自己本身。
培养良好的实践精神并积极参加实践对我们将来有更好的能力适应社会,更能让我们在社会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