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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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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心性学说含着一个根本的原理——“仁”。


“仁”的原理是宇宙、自然的原理在人的世界中的继续:阴与阳是宇宙的根本原理,柔与刚是自然的根本原理,仁与义是人类社会的根本原理(“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宇宙、自然、社会本的原理原本是一个(“理一”),阴阳、柔刚、仁义是其展开的表现(“分殊”)。每个人作为宇宙、自然与人类的一分子,都分有它的普遍原理。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反求于己而通达“仁”。通达“仁”使得一个人“成为人”。“仁”便是一个大写的人(“仁也者,人也”)。


        这个人可以把他的感情推广到他原本不爱的人与事物上(“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对于这样一个人,万民皆为同胞,万物皆为友朋(“民胞物与”)。所以,一个人只要反求内心而获得了仁的品质,就会不仅爱其父母(“亲亲”),而且在公共的生活中爱一般的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4-7 18:20:4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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