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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七


郭巨,东汉隆虑(今河南安阳林州)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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