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以生利
感想及性的体会:在现实生活中,义与利并不总是和谐统一的,两者经常发生矛盾,当两者发生矛盾时,主张舍利取义。
以私人办学而著称于中国教育史册的孔子,曾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他自称:“自行束惰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意即只要交上十条干肉作为拜师礼,就可成为他的门生。孔子后,以传播文化、交流学术为己任的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中涌现出了大量不求名利的办学者,一代又一代,共同形成了良好的私学传统。新形势下,也涌现出了一大批热心教育的人士,为了富民强国,为了振兴中国教育,不计名利,慷慨解囊,捐资助学或投资办学。这与前面那些唯利是图的办学者形成了强烈反差。
舍利取义。在现实生活中,义与利并不总是和谐统一的,两者经常发生矛盾,当两者发生矛盾时,孔子主张舍利取义。他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意思是仁人君子不会苟全性命而损害仁,宁肯牺牲性命而达成仁。孔子的这种思想被后世儒家所承继,如孟子讲“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 “生亦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可见,在义与利相斥的道路上,孟子走得更远,更强调君子应该深明大义,舍利取义,舍生取义。
义以生利。《左传》中曾记载过这样一段话
:“二年春
,齐侯伐我北鄙。卫侯使孙良夫、石稷、宁相、向禽将侵齐
,与齐师遇
……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孙桓子
,桓子是以免。既
,卫人赏之以邑。辞
;请曲县
,繁缨以朝
,许之。仲尼闻之
,曰
:‘惜也
!不如多与之邑
!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
/FONT>君子所司业。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礼,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若以假人,与人政也,政之,则国家以之,弗可止也已。’”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孔子在听到卫国国君允许平民仲叔于奚用贵族的礼节朝拜国君的消息之后,所说的关于义、利之间的对话。在孔子的儒家学说中,“礼”是作为一种严格的等级制度,是任何人不能僭越的,“礼”的外在表现是“器”和“名”,包括等级的礼器、礼节、称号等等。等级身份与“器”“名”相符合,并且有着相应的威严和权势,这就算表现出了“信”。严格地遵照这一整套准则行事,这就算是“义”。有了“义”,就会生出“利”,即物质财富。在这里孔子清楚地阐述了“义”、“利”的含义,而且,清楚地阐述了儒家“义主利从,义以生利”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