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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孝”的理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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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心、孝敬、孝道。中华民族崇尚祖辈传承理念。主要是对父母、长辈之,强调长幼有序。孔子首创私学,把放在教学首位,说是道德的根本。孝乃德之本百善孝为先。人们往往把孝敬父母报效祖国对立起来,认为忠孝不能两全,甚至贬低孝敬父母。这是误区。其实孝敬父母报效祖国二者都光荣。二者可以统一,也应该统一。忠孝可以两全。个别人受条件限制不能统一,也是有的,但不能因此而泛化。我们要把二者尽量统一起来,既尽到报效祖国,又尽到孝敬父母


孔子认为孝悌是仁的基础,孝不仅限于对父母的赡养,而应着重对父母和长辈的尊重,认为如缺乏孝敬之心,赡养父母也就视同于饲养犬,乃大逆不孝。孔子还认为父母可能有过失,儿女应该婉言规劝,力求其改正,并非对父母绝对服从。这些思想正是中国古代道德文明的体现。然而孔子论孝,还讲"父母在,不远游"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表现了其时代的局限性。孝被后世之儒定为繁琐仪式,《礼记》中规定父母死后"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哭泣无数"以至"身病体羸"变成精神和肉体的自我摧残。宋明时代把孝道作为道德论中最重要的范畴之一,理学家朱熹提倡父权绝对化。孝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中,剔除宣扬封建主义糟粕外,也有一些合理因素,提倡子女对父母的"""""养老",将孝亲与忠于民族大义相结合,主张死后薄葬节用等。


同时,“孝”,是一个会意形声字。这个字形造得非常巧妙,高度体现中国文字的神韵和意蕴。上半部是“老”字的一半,下半部是“子”字全形,上一代人与下一代人融为一体,儿子继承老子,子能承其亲,并能顺其意,所以,孔子把“善事父母”的人士,称之为“孝”者。“百善孝为先”,中国的孝文化源远流长,在传统文化占有重要之地,不忠不孝之徒不能立于天地之间。最典型的当属“二十四孝”的故事。


当今社会代沟问题不容忽视,尤其是对于那些正处在青春期逆反心理很强的青少年,与父母的沟通已成为影响他们学习生活的重要问题,学生们普遍认为父母不理解自己,不尊重自己,与父母无话可说。教学本课,要使学生意识到理解和尊重是相互的,不要只要求父母迁就自己,也要尝试着去理解父母,体会父母的艰辛,在此基础上对父母尽自己的一片孝心。其实,本课也是要为学生提供一个倾吐的平台,让他们说出在与父母相处中产生的困惑,教师要循循善诱,让学生认识到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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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世时,与父母相处自己要秉持恭敬的心意;保有和悦的神色;行为要合义合礼;另外也必须努力做好一切事情,以尽量减少父母为自己担忧;父母过世之后,丧祭亦应合义合礼;且必须时常缅怀他们,并效法他们合义合礼的言行,如此都能做到,才算是孝吧。

孝敬父母,这是人类相生相养的自然情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础,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规范。

在春秋战国时,许多伟大的思想家都论述过这个问题。孔子首创私学,把“孝”放在教学首位,说是道德的根本。强调“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舆。”墨子提出“孝,利亲也,以亲相爱”,“父子不慈孝,天下之害也”。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提出国家要“申之以孝悌之义”。

孝是对子女而言的,慈是对父母而言的。父慈子孝是传统亲子伦理道德的基本规范。父义母慈是对子女的伦理义务,是对子女成长的关心、期待、培养和教育;子女对父母的伦理规范是孝,其具体义务,不仅是养亲,更要敬亲、爱亲、尊亲。

我国古代很重视“孝道”,认为“忠臣必出孝悌之家”。汉文帝刘恒身体力行,其母薄太后常病,“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三年,奉养无怠。汤药,非口亲尝拂进,仁孝闻天下。”并且颁布“孝廉法”,作为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之一。

“孝”是家庭最重要的伦理道德。虽然,被封建统治阶级所利用,但不可否认,在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社会里,“孝”在保障老年人的生存病养方面,在维护家庭的自然衔接与衍进方面,在稳定家庭与稳定社会方面是有其积极进步的社会意义的。毛泽东在战争年代,曾指出忠孝问题,他说我们提倡忠孝不是忠于某一个人,孝于某一个人,为国家尽忠,为民族尽孝就是最大的孝。把古代“不独亲其亲”,“老吾老”的传统美德,熔炼、提升为革命传统美德。在这种思想道德观念的支配下,许多革命烈士通过尽”“忠”去实现尽“孝”,积极投身革命,解放全中华的父老双亲,使其从根本上改善政治经济地位,实践了“最大的孝”,体现了最大的“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进一步继承发扬了“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共和国的宪法中不仅将赡养父母列为儿女的义务,而且在公共福利事业中,建立、发展、壮大了社会主义的敬老事业,形成了良好的健康的社会道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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