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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的主要作用,是在于确定任何人身份地位上下尊卑,因此正名一事,便非常重要。孔子的弟子子路问他:“卫君戴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孔子说:“必也正名乎?”但子路似乎并不完全同意,反问:“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孔子听了不以为然。说:“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是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孔子所以注重正名,是由于他非常注重礼之仪注与制度。凡是在礼仪上不依礼之制度而行的,即使是极小的事,他也反对。单是在礼仪上有所僭越,而在行动上并无犯上的事实,他也反对。因为由此可见其早有犯上作乱之心,一有机会,便迟早会付诸实际行动的。
孔子是主张实际的人,不喜高谈阔论,主张言行相顾,名实相符。所以必须正其应有之名,然后依据其应有的名分而守其应守之礼,再依其应守之礼而守其应守之份。若人人能守礼守份,则上下尊卑之位可明显划分,社会的安宁与秩序自然得以维持,甚至虽有刑罚,亦可弃而不用了。是以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于礼,有耻且格。”这是孔子心目中的以礼治而实行仁政的最高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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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代玉;班级:新国10-1;学号:201005001838。

 

“礼”原是宗教祭祀仪式上的一种仪态,《说文解字》就说:“礼,履也,所以事福致福也。”可知,“礼”原来并没有等级制度的伦理道德方面意义,在阶级社会出现后,人类开始有等级之分,宗教祭祀也随之出现了身份的限制和区分,于是,作为宗教祭祀仪态的“礼”便开始具有了社会身份区分的内容。逐渐转化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一种身份制度。  我们说的封建礼数的“礼”有着作为政治的等级制度和伦理道德两个方面的属性,作为等级制度的“礼”,强调的是“名位”。也就是孔子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作为伦理道德的“礼”的具体内容,包括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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