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忠的对象范畴是国家、群体、天道,进校的对象范畴是有血缘关系的个人以及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这一对对象范畴本身就具有逻辑上的整体与部分、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而整体与部分,个体与群体本身就具有有机联系的统一关系,这就是说只要整体与部分,个体与群体,国与家,个人与国家,个人与小群体,小群体与国家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目的上的共容性,忠与孝就可以同时实现。
而之所以忠与孝不能两全的原因就是国家与家庭、个体与群体出现了分离甚至分裂现象。纵究其原因,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群体性的社会性质导致了国家的暴政,通常是群体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引致个体、家族小群体对统治的不满,出现统而不治的局面,因而个体与群体,国与家便出现了分裂的现象,如农民起义。第二,个人的愚忠,对天道与大道的不识,对暴政的纵容与维护,对忠于天道、忠于大道与忠于国家、忠于小群体的选择偏差,使忠孝难于两全。
忠孝本可以两全,只是由于过分强调群体性的社会性质,而致使个人对忠奸的辨别能力、对是非的判别能力受到了不合理的强烈压制,趋势人们趋于大化流行,疏略了天道人伦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