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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身成仁,舍身取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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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身成仁,舍身取义,这是儒学所主张的基本道德准则。意思是说,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以成就自己的仁德;宁愿抛弃自己的生命也要保全正义。
  杀身成仁的话出自《论语》,意思是说,有志向和有仁德的人,没有为了自己能够活下去而损害仁义道德的,但有为了成就仁义道德而牺牲自己的生命的;舍生取义的原话出自《孟子》,意思是说,生命,是我想保存的;正义,也是我想保存的。在二者不可同时保全的情况下,那么,我就舍弃生命保全正义。因为生命虽然宝贵,是我所愿意保存的东西,但是我不能不顾及原则,仅仅为了保存自己的生命;死亡,是我所讨厌的,但是还有比死亡更让我讨厌的东西,这时候,我就不逃避危险,而宁可选择死亡。
 
  孔子和孟子所提倡的这样的道德原则,曾经鼓励了许许多多有志向的人们,为了自己的事业、民族和国家,保持自己的人格,不向恶势力低头。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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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义叫情义,即两个人因为相互欣赏而产生的彼此真系的情义,那是一种对别人美好的品质、高尚的品德的赞扬,是对世界上尚有这样可以与自己为通道中人的感激,是对人生幸得义知己的幸叹。

钟子期与俞伯牙就是这样,当俞伯牙感叹“知己难求时”,钟子期出现,他可以独到的领悟俞伯牙的每一声琴音,而钟子期玄世后,俞伯牙终生不鼓琴来答谢钟子期的这种欣赏之情。而周瑜与诸葛亮也是这样,周瑜数次发出“既生瑜,何生亮”而一次次地放纵自己的手下来帮助诸葛亮来完成自己的一个个难题,也可谓是一张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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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云:"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义,有杀身以成仁。"人不能为了苟活命而损害仁义,做不仁义之事。孟子云:“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也。”

君子必懂义,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必须以义为安身立命之原则。“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于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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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生取义?

请问那些“敢于”舍生取义的勇士们,在你准备要舍生取义时,你想过你的生命是谁给你的吗?你的生命可以任意由你支配吗?难道由你的舍生所取得的义大于其所带给你亲人的痛苦吗?难道你任凭自己对生和义的判断就能得出义大于不是你自己给自己的生的价值吗,难道这种行为不是自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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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是一个崇尚“义”的民族,自古以来舍身取义的故事不胜枚举。在古代,为朋友两肋插刀,赴汤蹈火是义,将士亡国被俘,然而高贵的头颅不曾低下是义。在当今社会,这样的故事是不会出现了,但是很多人都误解了义,严重者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他们认为他们的做法很仗义,但正是他们玷污了“义”。朋友之义不是横冲直撞,低头蛮干,朋友之义是为朋友着想,以最好最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义”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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