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于孔子约 500 年的周公就开始“制礼作乐”,建立典章制度,以“礼”治天下。早于孔子 100 多年的管仲将“礼义廉耻”比作“国之四维”。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创立的以“仁”为核心的儒家伦理思想体系,周代的“礼”仍是其实质。孟子发展了这一思想体系,使之系统化,并明确提出了“义”的概念,他还提出了具体的道德规范——“仁义礼智”,即四德。可以说,这“四德”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道德基础。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由此逐渐形成了影响长达 2000 余年之久的道德规范。晋朝开始先后提出以“孝”治国。至宋代以程朱为代表,发展了董仲舒的“纲常”论,以“天理”为最高道德原则,提出“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直至明清,影响直达东亚。民国时期对“八德”略有变通(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又有人加上“四维”(礼、义、廉、耻),是谓“四维八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