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内容是重义轻利。他们贬抑人人私利,认为人生应该注重对精神生活、道德情操的追求、鄙薄物质享受。同时儒家把这作为解决政治问题的办法。先秦儒家力劝统治者讲求道义,抑制私欲,从而缓和与老百姓的利益对立,宋明理学则主张‘禁欲’,以期消融社会的矛盾冲突,这都是消极和不现实的。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护依赖于社会制度与道德。社会制度是对社会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相对公正的分配,而道德是人们对义务的自觉践履。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在这一层次上的道德是带有功利性的。但道德同时是人们对生命价值和意义的追求,这是一种理想的层次,往往是超功利的。儒家把这两个层次混为一谈。义和利是中国哲学史上一对基本的价值范畴。义和利的关系决定着一个社会根本的价值导向,也深深地影响着一个社会的政治理想、经济目标和道德标准。中国传统文化中‘义利之辨’源远流长,其中以儒家的义利观影响最为深远。但它的存在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陷入了困境,是否仍用儒家之义利观为标准来处理现实的问题?还是应该重新阐发一种新的、合乎实际的义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