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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与民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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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齐勇在其短文《礼学的现代价值》中谈到礼的下述现代意义:
“礼乐文化不仅促进社会秩序化,而且有“谐万民”的目的,即促进社会的和谐化;古今社会规范的差异不可以道里计,但提高国民的文明程度,协调群体、社区的关系,促成社会健康、和谐、有序地发展,不能没有新时代的礼仪文化制度、规矩及与之相关的价值指导;
就国家间的交往而论,尽管周秦之际的诸侯国与现代的民族国家不可同日而语,但互利互惠、和平共处的交往之礼义,亦有可借鉴之处;文明间的对话需要有“礼”的精神的调剂与“礼”的智慧。”
    说得很对,但郭齐勇教授忽略了礼学最大的现代价值和意义:制度建设。礼学外王学,主要是致力法律制度的建设、更新、发展之学。佛教戒有轻重,儒家礼有大小。文明礼貌也好,文化礼仪也好,各种规章法律也好,包括郭齐勇所说的礼的各项礼仪内容,都是子制度、孙制度,属于“礼之小者”。社会制度才是“礼之大者”。纲举目张,制度落后,大纲不举,其它礼之“目”是张不起或张不好的。

民主宪政,可以说是在现代社会最适宜、最具普适性的大礼制。缺此,郭齐勇所谈到的“礼”的所有价值意义会因缺乏根基而难以体现周至。

有人说儒家的忠君是专制主义的思想基础。其实忠君仅仅是特定历史时期儒家仁义原则在政治领域的表现,目的是为了行道。而且儒家忠君是有条件的,君主首先要依礼而行。正如大道归心网友所说:

“真正的儒家终极目标是弘道,而不是忠君。只有领导者符合道,能够尊重下属,理待下属,儒者才会忠于君。”  

君主时代,君主不行仁政,不遵守儒家文物典章制度,就是“非礼”,就会成为昏君暴君,据孟子观点,可以诛之;民主时代,不尊重民意,不尊重普世价值,不尊重人的自由和尊严,违反民主自由原则,就是领导人严重的“非礼”,而领导人不由公开定期的民选产生,则是根本性的政治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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