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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孝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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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讲孝道,并没有说要孝顺。孔子孟子都说要孝,但不一定要顺。该顺则顺,不该顺时就一定不能顺。

《孝经》谏诤章第十五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言与!是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1]

孔子的弟子曾参问孔子:“冒昧的问您下,子女顺从父母就可以说是孝吗?”

孔子立刻回答道:“这是什么话!这是什么话!当父母有不义的地方,就要设法婉转的去劝阻他们,这样才能使他们不会陷入不义之中。如果一味的顺从,使父母陷入不义之中,这样又怎么能够称为孝呢?”

孟子说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而孟子并没有说出其他二不孝具体是指什么。后来汉代人赵岐指出:“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屈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其中第一种不孝就是一味的顺从父母的话,陷父母于不义。

对父母尽孝是天经地义的,上到天子,下至平民老百姓都是一样的。同时孔子和孟子都指出要孝但不一定要顺。该顺则顺,不该顺就不顺。

从群经之首《易经》来看,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有顺则有不顺。孔子是非常精通《易经》的,所以当他的弟子曾参问他顺从父母就是孝顺吗?他会和吃惊连说了两个是言与!至于什么时候该顺,什么时候又不该顺,则可以借助孔子孟子的观点。

因此用孝顺是不是准确有待商榷。是否用孝敬会更好点。

孝的历史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误传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影响最广的,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意思是:“不孝有三种,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就是无后,但君子以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也就是说,孟子的原话里,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而是认为最不孝的,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十三经注》。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翻译成现代文: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即最大的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

可见赵歧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说孟子没人情。实质上是汉代人赵歧的个人理解。而孟子为赵歧无端地背上了黑锅。

正因为这种误传,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老百姓为了不断后,无论世家还是贫民,都无所不用其极。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

虽然孔孟是一道,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即最不孝——“阿意曲从,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而在孔子时代,的表现,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也要认可,不能指出。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都要全盘接受,不得反抗。由此可见,孔子思想对人伦(人权)的压制。从现代的眼光看,儒家对孔子的修正、补充是一种进步。

对于第二条,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如此看来,“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我们可以通过孔、孟儒家思想的发展,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当然,孟子的 《离娄上》也好,孔子的《孝经》也好,其所宣扬的孝道,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要辩证的看待。

孝的核心是子女与父母的关系

1.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

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但“报恩”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报答父母的抚养,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但即使在古代,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而是人伦丧失。

中国真正的古训,是父慈子孝,也就是父母要慈祥,儿女要孝顺,这是双方的责任。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力了。

2.从全社会的心理上看:父要子亡 子不得不亡

在封建社会,长期以来有这么这一个至高的生存准则,那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跟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不健康心理和民族素质有关。

在这个被普遍信奉的准则里,“”、“”他们对臣子对子女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不存在像我们所说的什么“同事情谊”、“父子情谊”。父亲不满意,就可以打孩子,也不需要孩子犯错误,什么理由也不需要,只要我是你的父亲就可以,甚至是名义上的父亲也可以。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父亲、甚至是母亲就自以为自己是“天”了,可以对自己的孩子随意打骂、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杀予夺,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某些认识到这一点的子女,会在成长历程中一直处于深深的随时会被杀死的恐惧之中。

这种封建社会的几千年的人生观,一直影响到当今社会,而且不是几年、十几年就可以改变过来的。改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全民的观念转变,等到大家都觉得,打骂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时,这个观念就差不多改变过来了。

3.从全民族素质来看: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 父母只是监护人

应该承认,我们当今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看到这样的打骂,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缺乏邻里的监督,家庭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也不由父母任意处置。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短信、邮箱一样,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严重一点来说,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也是违法的。

这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尊重孩子的人格,尊重孩子的隐私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

4.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

在很多人眼中,父母悉心抚养我们,投入了很多期望,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失望,显然是大逆不道的。有些父母甚至会打骂孩子,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自己养的,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权利。

父母生孩子,是要负责任的。孩子并没有要求被生下,他们来到这个世界,是父母行为的直接结果。父母的责任,就包括无条件地接受孩子,除非孩子做了坏事。

很多人觉得自己是同志伤害了父母,但是,同性倾向并非个人的选择,也不是犯错的行为。如果你因为去抢银行被抓住,这时你确实伤害了父母。然而,你的性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来是男是女一样。假如社会歧视矮个子,而你只有1.55,你父母受歧视,是谁伤害了他们?是偏见与歧视,并不是你。

古文学中提及到的孝

《京本通俗小说·志诚张主管》:“这 张主管 是个本分之人,况又是个孝顺的,听见娘说,便不往铺里去。”老舍《柳家大院》:“可是,爸爸‘文明’,儿子也自然是要孝顺了,打吧!”

指以财物贿赂官吏或尊长等。

水浒传》第九四回:“[ 才 ]与本州库吏最密,当下探知此事,他便撺掇库吏,把信赏钱大半孝顺州官,其馀侵来入己。”《红楼梦》第十五回:“我想如今 长安 节度 云老爷 和府上相好,怎么求太太和老爷说说,写一封书子,求 云老爷 和那守备说一声,不怕他不依。要是肯行, 张 家那怕倾家孝顺,也是情愿的。”

指用其他方式讨好人家。

金瓶梅词话》第七四回:“ 李桂姐 道:‘三位师父宣了这一回卷,也该我唱个曲儿孝顺。’”

指贿赂官吏或尊长的财物。

二刻拍案惊奇》卷五:“大凡做贼的见了做公的,就是老鼠遇了猫儿,见形便伏;做公的见了做贼的,就是仙鹤遇了蛇洞,闻气即知。所以这两项人每每私自相通,时常要些孝顺,叫做‘打业钱’。”

特指献给皇帝的贡物。

明史·李邦华传》:“是时 神宗 好货,中官有所进奉,名为孝顺。疏中刺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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